毒司机之谜

作者: SherlockZeng | 来源:发表于2017-10-07 17:53 被阅读3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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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初秋时分的南方,气温不热不凉,很适合思考,尤其是遇上需要逻辑推理的时候,这种气候简直是帮了大忙。通常,夏昀和大本两个人都在办公室里讨论案情,分析个中关系,即便是很简单的案子。但是这一次,他们讨论的地点选择了在河边。

    “散步有益思考,亲爱的朋友,我们不能总是待在同一个地方。”夏昀依旧在高谈阔论,“我认为,这个案子的逻辑思维并不复杂,包括交易模式也不复杂,调查员只需要通过一次RFI,并尝试代入案中人的角色进行推理即可得出结论。在此案中,我认为需要提出重视的却是另外一点。”他裹了一下大衣,显然还是有点微风的,尽管不非常冷。

    Focal是三、四十岁的中年男性,教育程度偏低,声称自己是司机自雇者。发生系统警报的原因是当月交易次数过多,并且现金出账。调查员曾经关掉警报,认为涉案金额小(只有三四万元港币),应符合Focal所称自雇者的身份。尽管如此,此案依旧被夏昀驳回重新调查。

    “等等,夏昀,”大本说道,“我们都知道,当Focal是一个自然人,警报原因是交易次数时,通常我们就会往‘个人账户用作商业用途(Personal Account used for Business)’的方向考虑了。如今此案,Focal正是因为一百多次的交易而发生系统警报,调查员也发现,其多次入账的钱均来自于不同的个人,并且每个人的身份、背景均不相同。这已经是很明显的个人账户用作商业用途了吧?”

    “大本,你要留心观察。”夏昀双手插在大衣口袋里,一边漫步,一边眼神坚定地转过头,“我们大家都心知肚明,这种交易模式明显是‘个人账户用作商业用途’了。至于‘个人账户用作商业用途’是否应立即上报,这应取决于三条原则:对客人所称自雇的行业领域是否了解?客人自雇是否有按时纳税?客人自雇的每月一般性收入范围是多少? 只有合理回答得出上述主要问题,我们方可考虑允许在一定容忍范围内使用个人账户作商业用途,因为从金融犯罪的角度,个人账户用作商业用途将可能涉及逃税上报,或者避开谈及收入来源的问题,故需谨慎待之。”

    他回头缓了口气,“但在这个案子里,我驳回重新调查的理由却主要不是因为这个。”他又顿了顿,“你应该还记得吧,这个案子每一笔入账的金额均为港币240、300元,或少量180、210元。”

    大本点点头。

    “翻查交易记录,发现每笔入账的金额均为3的倍数,说明交易金额才是破案关键。而且,每天的入账交易完成后,都会在同一天,或者第二天,以ATM现金出账的形式提取走钱,因此Focal账户并无足够余额。进一步调查ATM的定位,可知Focal通常在固定区域范围提取现金。当我们怀疑他是否只会使用现金消费而不会进行刷卡消费活动时,我们发现警报当月有两笔POS机的刷卡消费记录,这说明客人每天将收入以现金提取并非全为日常消费所用。”

    “我们回到交易金额这一疑点上,这是一个突破口,也正是我们进行合理怀疑,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关键点,那么问题来了,究竟什么交易的额度会以3的倍数递增减,而且金额又不大的呢?”夏昀停下来问大本。

    二、

    这时候,他们已经从河边走回办公室楼下了。大本试图模仿夏昀的推理过程,“首先金额不大,说明货物并非大件或非常贵重的。从消费心理学的角度看,一般自雇人士的货物定价都在吉利的数字范围或者在消费者容易接受的数字范围,如88、198、268、399元等,而针对180、210、240、300元这种既规律而又非常齐整,没有小数点甚至没有个位数的定价,其实不多。”

    夏昀微微一笑,点点头,“没错,这个逻辑没问题。所以此案或许另有情况。”

    “可是会有什么内情呢?”大本苦苦在脑海里搜索,却不得门路。

    夏昀和大本走出电梯,进入办公室,“我一直问自己,究竟在哪儿曾经看见过类似的价格定位,”夏昀进入办公室后,在桌子后的书架上取下一本犯罪年鉴,“最后终于被我记起一个不起眼的信息点:以粤港澳为主的珠三角地区,海洛英地下市场均价为250-280元每克,而摇头丸则在30-90元每颗,视纯度而定。”夏昀翻开那一页,指着上面的图表说道。

    大本看起来非常惊讶,同时也瞬间明白夏昀想说什么,“你这个假设很大胆啊,你是想说,这是一个毒品交易案,可是你怎么样求证呢?”

    “确切来说,是毒品拆家交易案,否则金额不会那么小。”夏昀承认道,“这确实是一个非常大胆的怀疑,求证的关键是交易的模式。”夏昀坐下来,拿起放大镜压着书脊,“这个案子的交易模式是‘多人分散来钱→每日集中提取现金走钱’,是一个并不复杂的路径,既然我们已经可以判定它是商业活动了,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商业活动才需要这种模式呢?”

    夏昀一边说着,一边拿起铅笔在便笺上画图,“毒品拆家交易就很类似了。从交易金额上看,假定所买卖交易的正是摇头丸,则基本符合金额大小。”他指着所画的入账路径,“你看,每日向不同的人售出数颗甚至十数颗摇头丸,把销售利益集中之后以现金提取交给上家,最后进行货物易手,当然交货这一步也可以由其他同伙负责,如此一来整个过程就合乎交易模式,也能解释得通交易金额的特殊性和现金走钱的目的性了。”

    大本看着他的图,他继续说,“而且还有一点不要忘了,Focal说自己是一名自雇司机。如果像Uber那种网约车司机,每天有多笔来自不同个人的电子入账也尚可理解,但每一笔入账的金额断然不会以整数呈现,这是本案最大突破口。”夏昀顿了顿,“而另一方面,司机也恰恰是一个城市内最容易发生罪恶的群体,因为司机这一身份既不引人注意,又极为容易隐匿于城市深处而不被发现,实在是犯罪分子青睐之行业。调查员在重新调查的过程发了一个RFI,试图证明客人有为其个人收入报税。但RFI最终的答复不仅没有帮助证明这一点,还称客人已从司机转行至洗车行工作,而洗车行恰恰正是毒贩交易颇为喜爱的地方,因为有交通工具便于逃逸,有水便于销毁罪证,有内库便于进行大宗交易,在平日里还可以通过洗车生意掩人耳目。”

    三、后记

    由于商业银行反洗钱的工作权限有所区别和限制,因此求证往往非常困难,但如果能基于仅有的事实,和合理的怀疑,用事实验证推理,却是非常有帮助的。在此案中,除了要有一定的敏感度以外,还要求调查人员多见多闻,积累一些冷知识,以应对临急之需。例如本案中因为金额特殊而联想到毒品拆家的可能性,结合毒品交易的市场均价、交易习惯和手法来进行推理假设,再通过所掌握的事实数据来谨慎求证。在这一个行业里,作为维护社会公义、打击金融犯罪的工作人员,我们需要积累,留心各种各样看起来无用的冷门的知识,正如福尔摩斯懂得分辨数十种不同类别的烟蒂,却对地球围绕着太阳转这种常识一无所知这般。

    本案洗钱交易模式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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