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茶为名副其实的瘦身茶还能养颜、排毒、改善过敏、抗肿瘤、预防老化等
走遍中国发现地标:乌龙茶
乌龙茶亦称青茶、半发酵茶及全发酵茶,品种较多,是中国几大茶类中独具鲜明中国特色的茶叶品类。
乌龙茶是经过采摘、萎凋、摇青、炒青、揉捻、烘焙等工序后制出的品质优异的茶类。品尝后齿颊留香,回味甘鲜。
乌龙茶的药理作用,突出表现在分解脂肪、减肥健美等方面。在日本被称之为“美容茶”、“健美茶”。
乌龙茶价值功效
一、乌龙茶主要成份
乌龙茶中含有机化学成分达四百五十多种,无机矿物元素达四十多种。茶叶中的有机化学成分和无机矿物元素含有许多营养成分和药效成分。有机化学成分主要有:茶多酚类、植物碱、蛋白质、氨基酸、维生素、果胶素、有机酸、脂多糖、糖类、酶类、色素等。
二、乌龙茶保健功能
1、美容;
2、改善皮肤过敏;
3、瘦身;
4、抗肿瘤、预防老化功效。
三、改善听力
乌龙茶具有养颜、排毒、利便、抗化活性,消除细胞中的活性氧分子等功效。中老年人经常喝乌龙茶有助于保持听力。
四、减肥功效
乌龙茶具有溶解脂肪的减肥效果。因为茶中的主成分——单宁酸,与脂肪的代谢有密切的关系。乌龙茶可以降低血液中的胆固醇含量。
乌龙茶同红茶及绿茶相比,除了能够刺激胰脏脂肪分解酵素的活性,减少糖类和脂肪类食物被吸收以外,还能够加速身体的产热量增加,促进脂肪燃烧,减少腹部脂肪的堆积。
乌龙茶药疗价值
乌龙茶作为中国特种名茶,除了与一般茶叶具有提神益思,消除疲劳、生津利尿、解热防暑、杀菌消炎、祛寒解酒、解毒防病、消食去腻、减肥健美等保健功能外,还突出表现在防癌症、降血脂、抗衰老等特殊功效:
一、防癌
二、降血脂、抑制血栓形成。
三、美容、抗衰老
乌龙茶饮用注意事项
饮用乌龙茶对人体有诸多健康益处,并已在国内形成众多的流派增添了诸多文化韵味,但饮用乌龙茶也有三忌,品饮人也要注意:
一、睡前不饮,影响睡眠;
二、空腹不饮,易引起头晕呕吐;
三、冷茶不饮,伤胃。
乌龙茶产地分布及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乌龙茶为中国特有的茶类,在国内几个省份多地分布,其中于福建的闽北、闽南及广东、广西、台湾等地多有集中。四川、湖南等省也有少量生产。乌龙茶除了畅销国内,还广泛出口日本、东南亚和港澳等地区。
其中目前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的乌龙茶有如下:
一、福建:福建乌龙茶
乌龙茶是明清时首先创之于福建的一种半发酵茶,19世纪初乌龙茶的产制亦由福建扩展至粤东及台湾。福建是乌龙茶的主要产区,2006年福建乌龙茶产量达9.98万吨,占全省茶叶产量的51%,占全国乌龙茶产量80%以上。福建地处南亚热带和中亚热带的结合部,自然条件优越,是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区,福建乌龙茶产地大多处在丘陵地或中低山地,我省9个设区市均有生产,覆盖49个县(市、区)。福建乌龙茶产品花色具备各自的品质特征,细分为闽北水仙、闽北乌龙、闽南铁观音、闽南色种、武夷岩茶和安溪铁观音等系列产品。
福建乌龙茶传统加工工艺为:鲜叶→晾青或晒青→摇青←→摊青→杀青→揉捻(或包揉)→烘焙→毛茶。由此形成其特有的品质特征:条索紧卷或壮实,色泽砂绿油润、乌润,洁净、匀整,香气花香浓郁、滋味醇厚鲜爽回甘、品种特征显,汤色橙黄或橙红,叶底软亮、匀齐、显红边。
福建乌龙茶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福建省安溪县、永春县、南安市、德化县、同安区、诏安县、南靖县、平和县、长泰县、华安县、云霄县、漳浦县、龙海市、漳平市、长汀县、新罗区、大田县、尤溪县、沙县、永安市、明溪县、宁化县、清流县、仙游县、闽侯县、永泰县、连江县、武夷山市、建瓯市、建阳市、政和县、寿宁县、福安市、周宁县、蕉城区等35个县、市、区现辖行政区域。
二、广东:西岩乌龙茶
西岩乌龙茶产区具有山高日照短,云雾雨量多,冬春不严寒,盛夏无酷暑的气候特点,非常适合茶树生长,茶树生长更没有明显的休眠期。大埔县区域土壤类型为:黄壤、红土壤、赤红壤和水稻土四大类。黄壤、红壤主要分布在海拔500—1000米以上,西岩山以黄红土壤为主,土壤疏松、湿润、肥沃,植被生长良好。PH值为3.97—4.46,土层深厚,富含有机质(有机质含量2.35%~3.93%)和几十种微量元素,是不可多得的优质产茶地。低海拔地区和平原以赤红壤和水稻土为主。这部分地区,水热条件较好,土壤熟化程度较深,肥效较高,P H值3.97—4.46,适宜茶树生长,是不可多得的高山产茶区。
西岩乌龙茶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枫朗镇行政区域。
三、广西:龙州乌龙茶
龙州乌龙茶作为龙州县的特色产品,至今已有130多年的历史。2004年,国家级专家组鉴定认为龙州乌龙茶品质上乘,内质独特,回味强且持久,高香悠长,处于全国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可与福建安溪的同类产品相媲美。
龙州乌龙茶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龙州县现辖行政区域。
概念链接:地理标志
地理标志,又称原产地标志(或名称),《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以下简称TRIPS协议)第22条第1款将其定义为:“其标志出某商品来源于某成员地域内,或来源于该地域中的地区或某地方,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与该地理来源有关”。我国2001年修订后的《商标法》也增设了地理标志方面的规定,其第16条第2款规定:“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所决定的标志。”从TRIPS协议和我国《商标法》可以看出关于地理标志的定义基本上是相同的:地理标志是表明某一种商品来源于一成员方地域内,或此地理内的一地区并且该产品的特定品质、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与该地理来源相关联的标志。
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本文作者: 王浩 为跨界创客、资深策划人、高级工商管理师、中国地理标志文化产业的发起人与倡导者、“走遍中国发现地标”中国地理标志产业文化推广活动发起人、万慧智库研究院地理标志委员会副主任、致邦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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