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上春树说:跑步是我日常生活的一个重要支柱。只要跑步,我就感到快乐。
以前我不相信,也不理解这句话。直到现在,第六年了,还在坚持跑步,于是,我便信了!
高中时候,那会我们那一级的年级第一名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全身都是鸿星尔克。高中三年,好像大部分时间穿的都是鸿星尔克,因此他大部分时间也是‘To be number one’。后来好像高考考了665分吧,觉得没考好,回来想参加补习,被校长给撵出去了。
最近一个本科时学弟一直在朋友圈做一个好好写字的打卡,就是每天用一点时间耐心地写一段话,用最工整的笔记把它写下来。开始我也没咋在意,最近我发现字确实有点改观了,而且这才是刚开始练的。这让我又想到另一个事。一个朋友,花了两千多天练字。每天没事就写点,到现在,字已经写得特别漂亮。
牛人的世界总是那么让人难以捉摸。世上的牛人又那么少,我只能在里面当混子。
在刚上大一那会体测,跑完1000米喘得上气不接下气,感觉自己就剩半条命了,那会就下定决心四年的时间决定不能呆在宿舍,要好好锻炼身体。于是,就这样,一直跑到现在。
我从来没觉得自己是个幸运儿,更多时间扮演的是倒霉蛋的角色。而就选择跑步,选择操场,选择跑道以后,我感觉到了天使。在这里,我认识更多的朋友,各个年龄段的都有,各种职业也都有。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的人,为了一个相同的目标聚到一块,那就是跑步,无论刮风下雨,无论寒冬酷暑,只要你想跑,都可以换上装备,随时出发。
我们也生活在一个不被正常人理解的世界。他们更多认为这都是一些疯子,正常人谁没事会跑那么多路。他们总认为这些是常人办不到,或者难以办到。
而我总是报之以微笑说:咱两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你不会懂得。
开始我也认为自己不行,刚开始每天早上6点起床,在操场6公里。后来跑了一段时间,把距离加到10公里,每天在操场和一堆人,一圈又一圈的刷着。
有天一个老师问我:有兴趣跑马拉松吗?那会自己还是个菜鸟,感觉马拉松那种神圣的赛事离自己太远了。后来随着距离逐渐增加,到了学期末的时候,在操场完成了人生第一个半程马拉松,21.0975km,用时1h50分不到。这让我后来的自信心不断暴涨,相继参加了几场马拉松,完成了自己的目标。
10公里绕操场25圈;20公里绕操场50圈;40公里绕操场100圈。随着里程增加,圈数越来越吓人。
如果说人生是一场修行,那么跑步也是修行的一部分。
因为深爱跑步,所以我深爱跑鞋,用的最多的就是圣康尼的鞋。在我的心里,圣康尼已经突破了鞋的界线,变成了我的挚爱,我的信仰。穿着圣康尼的跑鞋,在跑道上无论多累,多苦,我都会告诫自己坚持下去,坚持下去就有可能胜利。在生活中,我也是这么要求自己。只要心中的圣光不灭,即使全程黑暗那又如何。
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野;
为光明擎火者,不可使其困顿于幽。
做为一个跑者,当你穿上跑鞋站在赛道上那一刻,只有两条路,要么选择放弃,要么坚持下去。正常情况下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坚持下去,留个跑道上的将是自信的正面;放弃者则留下的的落寞的背影。
生活正如登山的过程,开始是一堆人出发。走着走着,很多人掉队。最后到山顶的时候,只站了你一个人。在不断前行中,开始人都会很多。后来掉队人多了,路变窄了,直到最后剩一个人。西蒙·波伏娃说过:男人的极大幸运在于不论在成年还是小时候,他必须踏上一条极为艰苦的路,不过这条路是最可靠的路。所以既知前途艰辛,我们要做的仅是坚持,如此而已。
我从不奢求自己把任何问题都一步到位,一次性解决。我允许失败,接受失败,但是失败过后终会成功。因为我穿的是圣康尼,跑鞋中的‘劳斯莱斯’,所以我不比任何人差,仅是缺少失败后重新再来的勇气而已。
在这复杂的年代,简单生活已经成了奢侈品。
六年以来,没事看看书,没事跑跑步,这成了我生活的常态。我希望这种生活也会持续下去。
如果说生命的过程注定是由激越到安详,由绚烂到平淡。一切情绪上的激荡终会过去,一切色彩喧哗终会消隐。一旦你爱的生命,你就应该让这一刻来的慢点,来的晚点。希望六十年以后,我依然会选择站在跑道上。如果真有那么一次机会,我愿意最终带着丰收的生命的颗粒,牢记其中的苦涩与甘甜,随着那飘坠的黄叶消隐,深埋在泥土中,去享受生命中最后的胜利,去吟唱生命最后的凯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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