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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一聊三年前写的小说以及那些还记得起来的花絮

聊一聊三年前写的小说以及那些还记得起来的花絮

作者: 邀鲸 | 来源:发表于2018-05-14 22:10 被阅读212次
    聊一聊三年前写的小说以及那些还记得起来的花絮

    过去我一直觉得自己写过一本古风言情小说,当过言情写手是一件很丢人的事,这本书为我高中青春期那汹涌中二病留下了铁一般的证据。

    可能是即将离开所以怀旧情切,我竟然花了整整一天将这部四十万字的小说又重新看了一遍。说实话,我已有三年没有翻过这本书,再次阅读起来感觉十分陌生,仿佛在看他人写成的故事。

    今天,我尝试着不再评判当年文笔稚嫩的遣词用句,抱着“do not judge”的正念态度来阅读,在字里行间寻找过去的样子。

    书城偶遇自己写的书是怎样一种体验

    整本书分为四个章节,每一个章节讲述一对男女主角各自的爱恨情仇。借用了身边几个玩得好的朋友作为原型,不着痕迹的将他们镶嵌进去。

    第一章就以曾经仰慕过的中国美院国画系男神为主角,有颜值有才华,还曾和他一起开过介绍中国色的专栏。可惜顾男神当时尚有女友,我便咬着手指头在书中给女主来了个香消玉殒的结局,在心中暗爽一把。后来又因为内疚作祟,笔锋一转在结局里安排顾男神在思念中孤独终老。

    成书之后我还十分心大的给顾男神寄去了一本,他看完之后嘴角抽搐,对只有自己结局悲惨表示抗议。不过凑巧的是此时他已与女友分手,当看完我凭借对其女友印象塑造而成的女主角,顾男神叹息之后表扬我描写的非常贴切。

    然而他也真如我所写的那般,直到今天都再也没有再听闻身边有任何女性朋友的传闻。

    也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书成谶。

    当年一箱子一箱子还未发往书店的成书

    在写第二章时我已经认识了安德鲁貂,对他性格中某些离经叛道的成分进行夸张之后塑造成言情小说中标准魅惑狂狷型男主。当时的我们尚未确定关系,可在写这本书时不由自主的以他为模板,创造出第二章男主角,现在想来也觉得简直微妙。与之对应的女主角则是有着强大天然呆的标准版傻白甜,不过在写作的过程中我发誓真的没有把自己代入进女主角。(摊手)

    第一个采访自己的是和朋友一起创办的公众号

    如果真要问起自己比较喜欢的是哪一章节,那一定是三、四章。

    《灯火阑珊梨花白》中,我把自己从小到大一直都有的冰山美人情结尽数用于塑造女主角身上。

    我用一切最清高孤寂的词语来描绘她,并且就在我都已经忘记这本书都写过什么之后依旧念念不忘的持续意淫着如果将来有一天这本书能够被影视化,谁能来演第三章的女主角。其实我一清二楚的明白,我将自己心中对“女神”的最高级想象毫无保留的投射在了她的身上,塑造她就是在塑造自己对于极致美学的定义。

    三年后再回头看,虽然已走过了许多的路,看过了无数的书,我依然会被这份投射所感动,人的审美特质通常一生都不会改变。

    最近被这个小姐姐特别戳就是因为她有相似的特质

    还有自认为文风最为成熟的番外篇中那对有趣的药师CP是对稍加小说加工之后诞生而出的,在创作时因为要尽量逼真,不能让别人看出我是一个根本一窍不通却在胡说八道的黑心写手,涉及许多中医问题便真的向中医药大学的朋友请教,现在想来当时对一本言情小说的认真程度也是带着青春期特有的偏执。

    整本书虽然由四个不同章节组成,每一个章节都讲了一对男女主的故事,但在最后巧妙地被情节联结在了一起。应为当时刚看过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对于所做伏笔能够在最后一刻的结局中画成一个完美的圆的手法向往无比,苦于没有现实魔幻主义的才华,于是只能用在言情小说里过瘾。勉强安慰自己一下这不是一般的言情小说,这是加西亚马尔克斯布局风格的言情小说(摊手)。。。

    马尔克斯在天之灵见了一定很绝望吧。


    以此时此刻为原点向后望去,我依旧清晰的记得自己第一次真正被言情小说打动的时候。我甚至还记得那天体育课时我与好友站在树荫下,鬼鬼祟祟的拿出那本黄色封面的《午门囧事》,一个还在玩摩尔庄园的小姑娘,捧着那册书籍,双眼一闪一闪混含着光芒。她最喜欢书中那个白衣翩翩温润如玉的剑客,从此以后她塑造的人物里总是或多或少有他的影子。

    我想问问她知不知道

    有一天,她也会亲手捧着自己写成的小说。

    幻想着这本书也能点亮另一个小姑娘。

    简宝玉日更打卡第2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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