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天,我一口气看完了一本书,这在以前,对于我来说,是不可能的事情,因为我每次都看不了几页。
以前的我,看书总喜欢拿笔,看了一段,觉得哪些写的好的,我就写写下来,看到不懂的,我总要完全弄清楚了,才会进行下一步的阅读。
长此以往,导致我读书的习惯,总是读不了几页就放弃了,因为当一个问题弄不懂的时候,我就特别的有挫败感,坚持不了,感觉自己没有学到知识。
导致我都以为自己特别不爱看书,直到最近读《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金星》这本书,我没做笔记,也没有说搞不懂的时候,非要自己去弄懂,每天有时间就去看,什么也不想,反而读的更有效果,而且更开心。
也没有像以前一样,看到一个内容,就要自己记下来,反而让自己很烦躁,用心去看了,不需要记住,用的时候,自然就出现在脑海里了,正所谓书读百遍,其义自见。
所以,读书这件事,一开始如果太有目的性去读,我们反而坚持不了,不强求自己一开始读了,就能起到很好的效果,我们反而能更坚持的下来。
就像我们做一件事,只有做的时候感到开心和有乐趣,我们才会接下来继续去做,如果一开始你做的就不开心,肯定不愿意再尝试了。
愿我们每个人,读书都是能先让自己愉悦开心去读,活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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