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绛传》04: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作者: 芷水蓝 | 来源:发表于2018-06-11 10:07 被阅读140次

01在清华园

上节讲到,钱钟书去上海任教了。杨绛在清华大学安心读书。

清华大学是20世纪初用美国退还的“庚子赔款”余额建立的一所留美预备学校,因为建立在清朝遗园-清华园而得名。辛亥革命后,改名为“清华学校”;在1925年增设大学部;1928年,正式改为国立清华大学;1929年,增设研究院。

杨绛于1933年考入清华研究院。就读外文系。选修中文写作课。

外文系的老师王文显,是著名的戏剧家,在教书的同时,也创作戏剧。在国外长大的经历,让他对西洋戏剧有独到的见解。正是他引入的戏剧课程,使杨绛对戏剧产生了兴趣。并在后来开始创作戏剧。

另外一位老师,吴宓,曾于哈佛大学留学。他的翻译课,注重培养动手能力,也给杨绛带来了深远影响,为后来的文学翻译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而杨绛选修的中文写作课老师,是大名鼎鼎的朱自清。

正是朱先生独具慧眼,发掘了杨绛身上的文学创作潜质。

在朱先生的课堂上写的《收脚印》,是杨绛的处女作。即被朱先生推荐给了《大公报·文艺副刊》发表。

后来,朱先生又将她第一次尝试创作的短篇小说《璐璐,不用愁!》推荐给了《大公报》,后被林徽因选入《大公报丛刊小说选》。

至此,杨绛开始了她的创作之路。

02结婚

1935年,钱钟书的两年工作期满。他决定参加留英公费生的考试。在两百多人的考试中,钱钟书以第一名获得二十几个席位中的一个。

拿到录取通知书,钱钟书即兴奋地告诉杨绛,并希望她陪自己一起出国。

杨绛也很高兴。虽然自己研究院尚未毕业,她还是决定陪同钱钟书前往。她知道,从小十指不沾阳春水的钱家大少爷,如果没有自己照顾他的日常,不知他该如何生活。

然而此时研究院里没有公费名额,要出国,只能自费。

杨绛与父母商量后,决定自费就自费吧。曾经错过了一次留学机会,这次也是一个难得的机会。

不过,如果要与钱钟书一起出国,他们得要赶紧结婚。不结婚,在那个年代,不好陪同。

他们分别在苏州和无锡举行了婚礼。

在苏州的婚礼是西式的。杨绛穿洁白的婚纱,钱钟书穿洁白的衬衫。正值盛夏,穿着这样的衣服,两人热得从头到脚都是汗。

后来钱钟书把他们这场婚礼移植到了《围城》里。

杨绛在《记钱钟书与<围城>》有说道:“结婚穿黑色礼服,白硬领圈给汗水浸得又黄又软的那位新郞,不是别人,正是钟书自己。因为我们结婚的黄道吉日是一年里最热的日子。我们的结婚照上,新人、伴娘、提花篮的女孩子、提纱的男孩子,一个个都像刚被警察拿获的扒手。”

在无锡的婚礼是中式的。钱家世代书香,这天到场的文人很多,众宾客欢聚一堂,为新人送上诚挚的祝福。

至此,他们正式结为伉俪。

03远赴英国

婚礼结束后不久,夫妻二人从无锡出发,准备到上海搭乘远洋轮船去英国。

途经苏州,火车停靠月台时,杨绛突然泪如雨下,不能自制地想要跳下火车回家再见父母一面。

有人说,这也许就是上天的预召。此后的岁月,杨绛再也没能见到母亲。

在海上漂流的一个多月,新婚燕尔的二人有说不完的话。后来钱钟书还在《围城》中说,两人要结婚的人若想看出彼此的破绽,结婚前最好去旅行,但是不能短,至少要一个月。舟车劳顿难免心烦,很容易“原形毕露”,如果这时候还不想分开,那么就可以结婚了。

也许这一段的来源,就是他与杨绛的这次远游吧。

在这次路途中,杨绛对钱钟书有了更深的了解,她发现,这位大才子的生活技能低得远超她的想象:他不会系鞋带,左右脚分不清,甚至吃饭的筷子也用不好……但因为对钱钟书的深爱,这些她都全盘接纳,甚至庆幸自己做出陪读的决定,不然真不知道这样一个人在他国异乡一个人怎么生活。

我们常说夫妻要互相包容。在钱杨二人的婚姻里,更多的包容,来自杨绛。

他们以后生活中的相处模式,在这次远洋中已见端倪。

04英国求学

钱钟书就读的是牛津大学。到得学校,他就被收进了埃克赛特学院,读文学。

杨绛因为是自费,得自己找学校。她原本想进不需提供住宿的女子学院,无奈那里攻读文学的名额满了。她只好选择做了旁听生,听一些课,自己到图书馆学习。

不过对此,她并无怨言。她本就是为陪伴照顾钱钟书而来的。

他们租住在一对姓金的夫妇家,吃饭由金家提供,房子也由金家收拾。他们只要付费就好了。

这给杨绛留出了大量自由支配的时间。她给自己列了一个详细的阅读表,每天按照表上的书在图书馆一本本地读。

钱钟书的假期也多,一有假期,他们就用来读书。在图书馆借阅了一堆一堆的书,广泛涉猎文学、哲学、心理学、历史……

牛津的图书馆还不够,有时候他们还会去市里的图书馆借书。经常不到两周,他们就要跑一趟市里的图书馆去借书。

在租住的寓所,他们经常拉上窗帘对坐读书,比谁读得快,记得多,嘻嘻闹闹,颇有宋朝词人李清照与丈夫赵明诚的“赌书消得泼茶香”之意味。

他们都很喜欢读书的小城。每天都会出门去走走,早饭后,晚饭前,都会出去。而且喜欢挑不认识的地方走,每个地方都觉得有新意。他们愉快地管这叫“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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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 种花家兔子先生:明明很羡慕这样的爱情,换做是自己却是做不到的,所以一直羡慕。
    芷水蓝:@种花家兔子先生 我也羡慕:smile:祝愿你能尽快遇上一个让你甘愿“做到”的人:blu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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