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渔说:“声音之道,丝不如竹,竹不如肉,为其渐近自然。吾谓饮食之道,脍不如肉,肉不如蔬,亦以其渐近自然也。”
“蔬食”与“素食”,由字面可知,二者有交集亦有所不同,素食包含了蔬食但不限于蔬食,而吃“蔬食”者不一定就是素食主义。
回想近两年的饮食,偏于蔬食多一些,开始慢慢感受到蔬食带给身体的舒适。早些年间曾有一段时间偏向素食,尤其在外面和不熟悉的人一起吃饭时,筷子伸向荤腥的次数少,那时一半是故作姿态,一半是因异乡食物与肠胃不合,素食类比较容易接受。
关于姿态。读了一点书后,总想要表现表现,可又不知道该怎样适当表现,因而便利用了最不可或缺的一日三餐。文人雅士关于饮食的文章,素食总是最高雅的,虽然有东坡肉、东坡肘子类为人津津乐道,但历代诗书中还是素食最符合文人形象。年轻时有多少“雅事”是因着要“表现”而为的呢?
再加之,初来这个城市的那几年,不习惯这里的饮食,那些清蒸,白切的肉食吃到嘴里总觉得寡淡,不是肉类该有的味道。尤其是有种叫白切鸡的食物,切开了,骨头里还留着血。
“论蔬食之美者,曰清,曰洁,曰芳馥,曰松脆而已矣。不知其至美所在,能居肉食之上者,只在一字之鲜。”蔬食的诸美中,李渔把“鲜”抬到了首位,可我更喜欢“清”“洁”两味。城市里生活久了,已忘记了“鲜”的味道。从田间地头辗转到现代化的厨房,看起来青翠欲滴的蔬菜,已不复有泥土供养的“鲜”。而“清”和“洁”还在烹饪者的可控范围内。
“蔬食”的“清”在它的单一、纯净,不争、不抢、不逢迎、不避让。一片青菜放进嘴里,一种简单的味道会让一直紧绷的神经和味觉都放松下来,你愿意放慢咀嚼的速度,去感受食物本身的味道。这种放慢,不是为了少吃减肥而刻意为之,而是一种不自觉的潜意识,是有一些儿时的记忆被唤醒。尤其喜欢广东人的吃法,绿色的叶菜,蒜蓉清炒或盐水清煮,嫩嫩的,绿绿的,满眼乡下菜园的气息。这其中偏爱一种宁夏产的菜心,水烧开,稍放几滴油,放入菜心,如果为了口感的松脆,菜心在开水中稍翻滚一下,就捞起;也可以多煮一会,让他变得绵软。放几滴油不是为了调味,而是为了固色,让青菜在焯烫的过程中变得愈加青翠。捞起后配白色的陶瓷盘最相宜,无论绵软还是松脆,都无需再添加任何调味的佐料,包括盐在内。这种方式做出的蔬菜最能唤醒味觉的记忆,每咀嚼一口就向儿时靠近一步,回到乡下,回到田间,回到烟熏火燎的,黑黢黢的山村厨房,当然这已不是口腹之欲了。
“蔬食”的“洁”在对身体的清理与保养。《红楼梦》里,病中要戒荤腥,病后恢复期也要以素为主。在“慧紫鹃情辞试忙玉”之后,宝玉犯了疯魔之症,将养了很长一段时间。一天晚饭,多了一道火腿鲜笋汤,刚端到桌上,宝玉便就桌上喝了一口,被烫着了,袭人心疼道:“菩萨,能几日不见荤,馋的这样起来。”七十九回中,抄检大观园宝玉大病一场后,贾母的保养方式是:“过百日方许动荤腥油面等物。”
我的日常在胡吃海喝一顿后,身体滞重、肿胀、浑浊,像堆满淤泥的街边水沟,这时只能求助于“蔬食”去疏通。小米粥或大米粥配着青菜吃个三四天,身体才慢慢疏朗、清爽起来。
李渔还把“蔬食”上升到“古风”的高度,他认为“人能疏远肥腻,食蔬蕨而甘之,”就如同做“羲皇之民”。我等素人无此境界,我们偏爱“蔬食”只是因为到了一个时日,四十岁后,我们开始往回走。日子如流水,一切的浮华都随时间逝去,生活回归到本真,由泥土调和而成的躯体,所能承载的、最融洽的只能是草木,这是女蜗在最初造人时就设定好的。我们的躯体一步步接近自然,最终要化为泥土,融入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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