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称,未未曾见于史书,可知为现代之物。常置于菜市之前,用于肉菜果蛋之称重,为杜绝商户取巧牟利之心,维护百姓之微利。
称之存之于世,为交易之根本。故始皇至今,标准或有改动,然其执行之时,四方必一以贯之。若有奸商悄然易之,或受市集排斥,或受官府责罚,使之不能留存于世,何故,平公众之心,显规矩之力。
今之公平称,立意亦基于此。然若无政府施之援手,以百姓之微力,难震慑奸商之不法。商者求利,久而久之,必群起效仿。虽一人之损者甚微,然受损者众,一商不法之得者细,而从商者广。若不能防微杜渐,百姓之怨必有所积,政府之公信亦有所损,不可不查。
称者,衡器也。量物之重,衡市之公。然设一物求市者自律,若锁之于盗,未有律法加之于身,必空有其型。唯愿商者皆知律法,而不知有公平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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