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个题目,不少人肯定摸不着头脑,那就且听我慢慢道来。
那是“改革开放”之前,生活水平还低,但人们还是向往高消费的。
那时候,我所在的县里每年年终都要召开“三级干部大会”,一是总结当年的成绩,二是布置下一年的工作。有人会问,哪三级?告诉你,县,公社,大队。有时候扩大到四级,那就到生产队了。会议照例是在县城里的“大会堂”举办,那里可住宿,也可开餐。
待得会议召开之日,县城里的不算,各公社、大队、生产队的大小干部齐聚一起,免不了互相寒喧以及装烟点火之类,谁要是开了头,接了烟的人必定下次“还情”,说不定还要买好一点的来奉上。
于是,其中有一个人就动了脑筋,某一年开会的第一天,他花大价钱买了一包上海产的“牡丹”牌香烟,那烟五毛一分钱一包,那时候生产队一个劳动日的工分值也沒那么多,而那钱如果买差烟的话,可以买四五包了。待人到齐,他掏出香烟,轻轻的拆开锡纸包装,给全公社各大队的头头们每人奉上一支,余下的当然就他一个人独享了。
于是,此后的几天里,他再也用不着买烟了,因为那些吸了他牡丹香烟的人,一个个都争相给他筛烟,唯恐对他不住,他也乐得一天到晚有烟抽。
要知道,三(四)级干部会,吃饭是财政开支的,住宿嘛,开始的年代,被窝是干部们自带的,开地铺,后来大会堂添置了床与被褥,就什么都不用自己带了。所以,会议期间的开支就只有香烟这一项了,这个五毛一分钱管三天,此后也就成了经典和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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