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曾经在《故乡》里说过:“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关于这段话,我更觉得用这条“路”来形容我在简书的足迹,最为合适不过。
本以我这愚笨的资质,写文应是极具困难的,好在一如既往的坚持,时至今日,竟已更文至百日。
若问一个对文字并不敏感之人是如何日更至今,我想,诀窍无非就是:坚持走自己的路!
诚然,不少人认为写作只是闲情雅致,在生活里可有可无。
私以为,闲情不假。但写作这活儿马虎不得,尽管对于文字,我笔下的思想还十分肤浅。
刚入简书不久便看到一老师的言论:写一百篇好文难,那不如写一百篇坏文,好文写不了,难道坏文还写不出吗?
于是乎,我开始了一日一更,决定在这条道上一路走到黑,没曾想后来竟无法自拔。
好写不出,坏是可以办到的,渐渐地,大抵是我的思想开始反思了,连大脑也出现挣扎,这样的文字已经入不了我的眼。
心中似乎有一个小人在向我拷问:你看你昔日那些文字,那便是你的流水账了,除了记录,不曾有任何感情!
是啊,我的文字没有灵魂,但我向来如此!
为此,我尝试了书籍的输入。
好在看了一些先生的作品,其如勇士般的笔触在我心里久久挥之不去。
若不是受先生的影响,我想我是绝不可能审视自己以前文字的,想想这百日以来的路程,真的是感触颇多。
原本的我就是个记录的机器,只是写着类似“我很高兴,天气不错,上班好累”的心情,哦,对!是心情,连思想都称不上。
那时候我的文字就像是一个大龄单身女子,在空荡荡的房间里诉说着每个人的不对,却不懂得如何正确审视自己,而在那个毫无回应的房间里,除了空气,便就是我。
是到了该找一个男青年恋爱的年龄了。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不是我不去找,而是太难找了,都说物以稀为贵,我找来找去,却还是败在了两个字面前:肤浅!
我最终没能进入男青年们的内心,也无法享受到相恋的滋味。虽然我为了寻得心上人而飞过全国各地,但一直陪伴我左右的却只有手机。
见我如此状态,身旁友人便说现在的我如同早上掉落的花,只能等人傍晚的时候捡起来。
我恍然大悟,这不就是《朝花夕拾》么?
再后来发现这居然是一本文集,也算是先生的经典之作。
常有人言:腹有诗书气自华!这话总算在我身上灵验了。
拜读先生若干作品,从初次的惊喜,到渐入佳境,以至于后来的爱不释手,我的灵魂开始变得鲜活起来。
慢慢地,我的魅力似乎越来越大了!
突然喜欢的青年真的来找我了,他深情款款地看着我,拥抱着我,还吻上了我那两瓣樱桃小唇,一瞬间,那酸酸甜甜却又意犹未尽的感觉一下子就有了,我想恋爱的滋味总算是尝到了,我也该知足了。
于是我兴奋不已,似乎全然坠入在爱情的海洋……
幸福来的太突然,我不禁翻了一个身,不曾想却掉在了床下,原来这只是个梦,我依旧是什么也没有,这一无所有不仅仅在身体,还在心上。
梦想成真?我想还是算了,这尴尬的梦不做也罢,原来我的思想就像那胳肢窝里的补丁,显得那么局促!
自此以后,我便把这梦搬进了文字里,认真地与文字来一场实实在在的恋爱,我知道只要我不放弃,它定也不会放弃我。他们也许不会想到,文字,其实也是有温度的。
而如今,我已和文字度过了一百天,这是我以前不敢想的,现在却成为了事实。
我终于悟到先生所谈及的路,路,是走出来的,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所以,有了梦想就要付诸行动,还要去实现,去努力,否则就是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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