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朋友圈被一条推送刷屏。正常情况下,刷屏的内容要么圈子里共同的大事件,比如毕业;要么是一些无厘头的心理测试;要么是为警察工作宣传的内容。所以,我也并未有太多重视。但是,推送的标题非常工整也有很深意“你的不得不勇敢,我的不得不心痛”。出于好奇,我点进推送仔细阅读了内容。
8月12日中午,衢州市有一女子意图跳江自杀,群众报警后,当地民警赶往现场进行处置。然而,该女子去意已决,依旧跳入江中。到场的辅警朱某见状也立刻跳入江中施救。救助落水者极度危险,落水者在本能的支配下无意识地乱拉乱扯,破坏救助者原有的平衡,最差的情况,两人均会因体力耗尽一同沉入水底。最糟糕的情形还是发生了。朱某与该女子均因溺水被送去抢救,经抢救无效,朱某牺牲,该女子离世。
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尤其作为公安同行的我,对警察因公牺牲的事件有着切身的痛心和无力感。这位牺牲的辅警92年出生,勉强也算是同辈人。25岁,工作了几年,开始有了一点积蓄,可以孝敬长辈了。25岁,可能有个感情还算不错的对象,也许再处一阵子就奔着结婚去了。25岁,生活算是迈上一个新台阶,一切都可以期待。然而,他的生命永远定格在25岁了。一切就此停止了。新闻中,朱某的母亲痛哭到瘫软,丧子之痛我无法想象该有多钻心。
暂时将惋惜和悲痛放在一边,回到朱某将要下水救人前的那个瞬间。当时他的心里到底在想什么,我们已经无从得知了,可能有焦急、可能有害怕、可能有犹豫。可既然,他最终还是做了入水救人的行为,那么心底一定有这个明确而坚定的想法——要把人救回来!接着就是义无反顾的纵身一跳了。
又想起一个跳水救人的故事。这次是一个令人开心的故事。比我高一届的一位师姐,在实习时同样勇敢地跳入河中,成功救起来一位失足落水的小女孩。好像听起来很简单,但是要知道,这是发生在江南湿冷刺骨的冬季。而正好,师姐也处于自己的生理期。对于女性而言,她的行为很可能会对身体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万幸的是,一切都好。后来有幸聆听对师姐事迹的采访,师姐说,当时确实很犹豫,可是不知在什么劲的推动下,还是下水救人了。
两位勇者应该都是在这股不知是什么的劲道推动下入水救人。那这到底是一股什么劲?我们大多数人也会在这股劲下义无反顾吗?
很多人会说这股劲是职责感。身为警察,对守护平安有着天然的职业要求,在职责驱动下,入水救人是自然而然的举动。反倒是,犹豫不决没有任何举动的人有玩忽职守的嫌疑。我赞同,但是这没法解释普通人救人的事例。他们没有所谓的职业要求,也无道德上的强制要求,何必要赌上自己性命换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的生命。经济学上有个“理性人”的概念,即每个人都会利用自己所能支配的资源,为自己取得利益的最大化。根据成本效益原则,投入不能超过所能获得的收入。而救人,很可能是血本无归的事。为什么他们还这么做?
我认为,这是文化感染下、无关理性的举动。人类不只有政治制度、经济机制,还有文化。每个国家、区域的文化制度、文化传统可能大不相同,但是其根基却是相似的。儒家文化要求以仁待人、克己复礼;基督文化呼吁社会对弱者的救助;佛教文化有八正道、善因善果等。似乎大多数文化都有一个价值序列极高的、相似的高度抽象概念。这个抽象概念可能是大善、大爱或者其他什么,它自我们出生起一点一点渗透在我们心底。即便在社会这个大染缸里浸染多年,处事变得功利,似乎在我们的无意识之下,心里的某个角落依旧因此存留着一方赤子般洁净无私的空间。而那些千钧一发之际,可能便是引信,引起了利益与大善的博弈。博弈可能只有短短几秒,大善迅速占据上风。这个时刻,应该就是大脑一片空白,其余事情一概抛掷一旁,眼中只有救人这个念头之时。
小时候摇头晃脑背诵的《三字经》点明“人之初性本善”。正是这个本善,让这些勇士义无反顾。我想,同受文化熏陶下的大多数人,真的到了岌岌之势,应该也会这么做罢。
只是希望,当义无反顾时,命运能留一条返路。不再有不得不的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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