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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上看了一条新闻:姑娘和男生计划“双十一”当天领证脱单,第二天举办婚宴,并已告知亲朋,光酒席就订了50桌,可姑娘在领证前一天,给男生发去一份《婚前协议》,协议内容包括5大条共18小条规定和守则,比如:
“约定男方婚前所有个人财产在领取结婚证后都归为夫妻共同财产”。
“每月工资发放日后由女方给男方发放零花钱,由女方决定零花钱的数额及是否可以超支预支”。
“双方结婚后,对于生育和教育问题,以女方意见为主”。
“婚后男方从父母方受赠、继承等方式得到的财产都为夫妻共同财产,且要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
其中,协议第二大条核心守则中提到,如果男方违反三条守则(每条规则的判定由女方决定)中任意一条,女方有开除婚籍的权利,净身出户,并且在离婚后赔偿女方120万,一年内付清。
男生见到该协议,吓得甘愿赔酒席订金,也要悔婚。
贴子发出,这份《婚前协议》立即被评为“史上最牛婚前协议”,据说,这份协议是由姑娘学法律的闺蜜起草的,首先,我需要向姑娘对未来婚姻未雨绸缪的先见之明表示敬佩,作为女人,无论何时何地,懂得保护自己是一件非常重要且难得的事,第二,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的未来“买”一份保障,起草了份这么环环相扣的婚前协议,可见该姑娘的逻辑思维能力之强。
然而,作为女人,我也想说,姑娘,一份婚前协议并不能保你婚姻安全,如果我是男人,我也不敢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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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上我们经常看到类似的事情,比如,某男有生活劣习,女方便会以写“保证书”等方式,希望男方能够通过“白纸黑字”的形式,对自我进行约束,然而,这类事情,几乎是屡试屡败,屡败屡试,那份看似情真义切、誓死必从的“保证书”除了浪费了纸和笔墨,别无他用。
一个真正想改变的人,从不会拘泥于形式上的内容,他们会在你不经意间,不声不响,让你眼前一亮,心中一闪。
一个能白头到老的人,更不需要什么“婚前协议”作为履行婚姻责任及义务的证据,同时,姑娘闺蜜的法律知识大概是体育老师教的,任何合约、合同所列条款,必须在遵循法律的前提下,才能作数,对于不符合法律条件规定,产生纠纷的合约、协议条款,都不能作为法律依据。
将协议整个看下来,每条每款都是对男方的约束和限制,有评论这姑娘把自己当成“武则天“,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孩子你说了算,钱你说了算,对错你说了算,那么,人家男人娶你回家,是当老婆宠着,还是当太后供着,与其说是一份协议,不如说是一份规定更加贴切。
从“协议“的定义上讲,必须是协议双方经常协商共同决定的才算协议。这样单方面列出的条款,顶多只是通知男方而已。
整个协议通篇读下来,可以感受到姑娘的不安和强势如两股强烈的气流,将姑娘胀得丑陋不堪。
出于对自己的保护,女人在婚前要求男人做出某些承诺无可厚非,然而,平等相处,是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相处规则,基本规则被打破,只能让人望而怯步,敬而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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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总在强调婚姻中的安全感,女人缺,男人也不多,一个姑娘在婚前便给婚姻添加如此重的“算计“成份,男人又怎么可能有安全感呢?
也许姑娘在起草这份协议时,只是想试试男方对自己爱的程度,这是一种愚蠢且不符合人性的做法,一个人再怎么爱你,也不会爱到连自己都不要了,所有的爱,都是建立“相互“的基础上,一切关系,都必须有”交换“因素,交换感情、交换利益等等,一味以多形式、多途径的试探、索取对方的爱,严于待人,宽于律已,谁遇上谁不干。
也许姑娘认为,只要男生婚姻对自己从一而忠,言听计从,这份协议只是一个摆设而已,但姑娘的条款中,已经足够打破一个人的底线,既然你无视人家的底线,人家怎会在意你的死活。
“安全感“的百度解释是渴望稳定、安全的心理需求。属于个人内在精神需求。安全感是对可能出现的对身体或心理的危险或风险的预感,以及个体在应对处事时的有力或无力感,主要表现为确定感和可控感。
很显然,姑娘在用这份“婚前协议”增加婚姻的确定感和可控感。
而“安全感”这种属于个人内在精神需求的东西,仅靠外在各种形式的承诺并不能起到根治作用,必须建立个人的安全体系,真正让自己强大起来,让自己的内心充盈,才能让安全感充足,至于生活环境、人情礼往,充其量只能算是增加安全感的一种微乎其微的助力。
在面对婚姻中的不确定感,女人能做的只有擦亮眼睛,宁静内心,去体会,去感受,去经营,方是捷径正道。
无戒365极限挑战营,挑战第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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