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小说的艺术(二)》笔记4
为什么我认为人物应当具有个性:要想指望小说家创造出全新的人物,实在是勉为其难;他的素材是人性,而尽管人有各种类型和境遇,这些类型却并非无穷无尽,而且小说、故事、戏剧、史诗的创作,都已有数百上千年的历史,所以一个作者要想创造出全新的人物,可能性可谓微乎其微。
纵观整个小说史,我所能想到的唯一一个绝对原创的人物就是堂吉诃德,可就连他,某位博学多才的批评家也为之找到了一位遥远的先人,闻听此事,我也并不惊讶。
一个作者,假如他能够透过自身的个性来看待笔下的人物,假如他的个性不同凡响,以至让人物给人以原创的错觉,这就已经很幸运了。
正如行为源于性格,语言亦是如此。一位上流社会的女性,谈吐就该像个上流女性,一个妓女,说话就该像个妓女,一个探听赛马情报的,或者一个律师,也都应当符合各自的身份。
(梅瑞狄斯和亨利·詹姆斯笔下的人物,讲起话来总是很像亨利·詹姆斯和梅瑞狄斯,这不能不说是一大缺陷。)
对话既不应杂乱无章,也不应成为作者发表个人见解的场合;它应当有助于刻画讲话人的性格、推进故事发展才行。
叙事部分应该生动、扼要,在篇幅上,只要把相关人物的动机及其所处的环境交待得清楚可信就行了,无需再长。
行文力求简洁,让受过一般教育的人都能轻松阅读,风格应当适合内容,就像一只漂亮的鞋适合一只匀称的脚一样。
最后,小说应该趣味十足。
我把该点列在最后,但实际上,它是最关键的条件,假如缺了它,其他条件就都没意义了。
一部小说,其中的趣味越是发人深思,那就越好。
趣味一词具有好多含义。其中一项就是它能引发乐趣,以供消遣。然而有个常见的误区,就是认为照此来看,消遣是唯一重要的东西。
你可以从《呼啸山庄》或者《卡拉马佐夫兄弟》中,获得从《项狄传》或者《老实人》中同样多的乐趣。
小说家只能希望读者对下列内容产生兴趣:所讲故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对小说的人物塑造十分关键、能影响他们行为的部分——也就是说,假如不这样,就不会产生这种行为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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