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烟云(下)

作者: 东流水酌月 | 来源:发表于2017-08-26 22:44 被阅读42次

    红玉之伤春悲秋是因为太过代入,红玉似黛玉,易伤愁.莫愁宽慰她当把一切看淡,任其自然,不过是说起来容易罢了,这个少女早在看见那溺亡的女孩时就为自己铺垫了拖沓的黄泉路。诗是表现情感的,而红玉最喜写诗,字字融血,句句淌泪,墨色闪耀着暗红。诗自然是极好的,可诗也有分类。倒并不是说写晦暗的情绪就不好,人往往最能从苦难中挥出佳作,可个人的态度对作品是上品还是下品有所影响。红玉沉溺于个人的情绪不可自拔,风吹草动都能引起她个人世界的波澜壮阔,以致于最后沉于池塘,与其说她是死于签,不如说是死于个人之感。诗稿一经焚毁,已然神伤。

    莺莺对于男女关系或者说习性的评价不可不谓贴切,并且善于利用自己的“长处”达成自己的目的。当素云受莺莺影响逐渐走向堕落的时候 经亚投入了辛勤的劳作。不仅如此,他还在其中体悟到些许生命的真谛。素云越发浮华,经亚靠向本质。至此,我觉得他们的分别乃是自然的了,彼时家对于经亚而言,实为“枷”,只因一个看到了更广阔的世界,一个陷入污泥的渊薮。

    说起来,素云与莺莺做的是同样的事情,但是我不想给她们同样的评价。莺莺原就是风尘女子,此番不过是重操旧业,甚至可以说是有更高的谋求,不过以肉体为代价。而素云呢?卿本佳人。一个人精神的沦陷则是从肉体的颓丧开始的。

    木兰关于自己做个平民百姓的言论颇有意思——只求做个商人的妻子,不过是不问政治,不求闻达。都说商人重利轻别离,可若能如木兰所言的这样,也是很美妙的了,无怪乎荪亚称其为妙想家。

    红玉以为爱情是纯粹自然真诚无伪的东西,不是年岁大的人渗入了利害阴谋之后的东西。听多了“那时候的爱情多纯粹”,反倒觉得这东西无关年纪,惟通人心。木兰说爱是永远不能封口儿的创伤,当爱着的时候,便觉得有所缺失,只有携手才得安宁。关于这一点,本人表示无从体会,哈哈哈。

    木兰和立夫可以读出无字碑的千言万语,是因为有所积累,从而有所共鸣。石碑看似一言不发,其实道尽了千古兴衰,万世沧桑,人间的悲凉与凄怆,盛世的繁华与兴旺。而石头无情,犹存于人后。后来木兰未救立夫出狱更是不遗余力,几乎就要捅破那层纸,患难见真情为是。而他也将她藏于心灵隐蔽的深处,在这里,社会上的批评无法到达。

    木兰在立夫前像个孩子,不再那么游离,至少和立夫在一起谈论时让人感受不到她的不同寻常,他是让她直入自己内心的人。从三十年后的木兰的角度来说,是立夫唤醒了木兰,得到一种通体舒畅的解脱。她与荪亚的第一次吵架可以说是内心世界的差异造成的,她怕他流于俗。而后丈夫的出轨在父亲的帮助下得以圆满地处理,以致于荪亚不但不怨她,反而感激她;曹小姐不仅不恨她,而更欣赏她。木兰关于自己做个平民百姓的言论颇有意思——只求做个商人的妻子,不过是不问政治,不求闻达。都说商人重利轻别离,可若能如木兰所言的这样,也是很美妙的了,无怪乎荪亚称其为妙想家。

    立夫相信植物也是有感的,这一点非常赞同,否则无法解释其灵性。众生皆有感,只是言语不通,不为异类所知,或为巴别塔刻意为之。环儿和陈三的婚礼有些浪漫,自然为媒证,不言不语,不声不响,竟比过如今醒目的结婚证。莫愁总说立夫太过锋芒毕露,要求他不要发表过多的政治言论,以免惹祸上身。书中的人物在那个年代多多少少都会想要避谈,倘若社会清明,政府有底气,是不会阻止民众的正当议论的。所谓的言论自由权。

    废文言而代之以白话曾为世人所争论,尤其是与之息息相关的文人。林语堂先生用了一个极其有趣的比喻,即乡下新郎闯入贵妇之家的客厅抢亲,粗鲁而吓人,适用而实际。马哲告诉我们,事物的变化乃是必然的,自然也会有进有退,糟粕是必须努力丢弃的,可有些时候一方未必一定要压倒另一方,不如皆存之,自择之。

    “那种自由诗真自由到空洞无物……那无韵诗真无韵到一无所有”,大部分时候,应当是相对的,再怎么毫无意义的东西一旦被人赋予了某种期望,必然会有不一样的内含,即使最初的表达方式不尽如人意。嘻哈与号子最初是为了排遣苦闷与促进劳作,但经年积累,一者颇有抗争意义,一者则成为文化符号的一种。绝对到一定程度,就会远离真理,老子讲究顺其自然,但远别于放任不管,无为乃是不强为。

    姚老先生以道家的睿智眼光去看待革命,必须是顺势顺时方可为之;荒唐无理的主张总会随着时间的推进而如旧漆剥落。幼子成婚后,老先生言要出去寻找自己,便放下一切云游四方,长久以来的夙愿终于得以实践。想到有一位老师曾说自己以后要出家,这想法顶有趣的。最初未及凡尘,渐至历经盛衰,老来重归寂静。一路上风餐露宿,不求物质上的丰富,只在乎身体的健康与精神的富足。老先生病种时坦然以待,有多少人能做到呢?死未必是止息,他清楚地看到自己的生命在木兰等人身上得到延续,人类是不会死亡的。及至后来木兰体会到自己与阿通乃是秋与春的存在,此消彼长,未曾停歇。

    宝芬之于听戏和闲谈中学习引人佩服,所谓学在生活,不过如此。也只有生活,才会教会人无尽的可用的知识,纸上之浅,行之实际。老一辈人的经验智慧都源于生活,他们能以直截而敏锐的眼光看透生命的细节。

    书中辜鸿铭对于女人之裹脚和束腰发表了言论,认为后者不利于身体的发展,前者则应当推行,因其无害并且可以使形体更美。看到这里是真的有些想说脏话,裹小脚致使古时女子的脚呈畸形,而有些人变态地迷恋这种丑态,令人发指。束腰也不见得就好,西方女子有因束腰晕厥甚至窒息而亡的,想来也是落后文化。追求形体的美自然不应被诟病,可应当建立在健康的基础之上,就如穿衣服首先讲究保暖,随后才更进一步追求视觉上的享受,切不可舍本逐末。

    千百年来,女性实在饱受折磨,裹脚、束腰不过其中之一。在古代,女子的社会地位较低,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男子可以穿裤子,女子却不可以,只因为男性的私欲,是为性别的压迫,着实可耻。女性未必就要穿bra吧,想到曾在微博上看到:一回到家女生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解开内衣扣子。何苦来哉?不舒服就不要穿好了。衰老是必然的,下垂也是必然的。束缚住自己只为了他人眼中的前凸后翘真是好心酸,偶尔体验体验就好。

    “老一代腐败无能,少一代反叛而欠教养”,有时候年轻人正当是未来的希望。有着叛逆的张狂,不愿意迷信于权威,时时挑战世俗的底线,常常揭穿惯有的虚伪。就当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好了,有这不怕才好,哪怕搅乱了一池水,只要有一丝进步的希望。

    如果说阿通之抗战是匹夫有责,木兰的行为就是发乎民族情感。一路上尽己所能接纳孤儿与新生儿,残忍的日军永远也杀不完鲜活的生命,这是民族的延续与生长。人们宁愿要战争也不愿成为亡国奴,站着死总比跪着生来得畅快,精神的胜利穿透岁月的厚壁,经久不息地流传。

    三十年后的木兰想到往昔逃避义和团的日子,这时候又是战争与慌乱,而她从受害者变为施援者,想来是天理循环。当她回忆起曼娘还在、众人欢聚一堂的日子不免唏嘘,观其半生,重要的也就这么一群人,再无其他。这时候的她,又一次得到解脱,不同于面对立夫时的发现自我,此番乃是丧失自我,融于浩浩荡荡。人是应该作为个体存在的,可有时,得从人群中获得救赎,从热闹中寻得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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