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写过小说了。
非说要写也是将原来的构思,或是从影视作品获得的灵感改编拼凑而成,不为给谁交差,仅仅是练笔而已,越是这么练笔消磨时间,便越是觉得沮丧。因为再怎么自欺欺人,也心知肚明,那种最原始的创作热情和动力,不知道在哪一个瞬间被悉数碾死、浇灭。
我从来不肯承认我所谓的写作能力。我一直觉得这一定是客套话。毕竟,写作这种东西,是个人提起笔敲着电脑就能写,没什么好骄傲的。但是没办法,我一直以来对它的痴心妄想,就像是遥不可及的爱恋,一切都是我的单相思而已。我全心付出,想到什么写什么,想不出的时候也想写点什么,纵然再怎么喜欢,一心期待着的,终究不可能。无疾而终,大概就是这种感觉吧。
睡意朦胧间,我忽然忆起只有初二的我,年幼无知空有一腔热血和莽撞,执着于写一部烂小说,乐此不疲,即便它从未被人看好,也从未被人注意到。纵然那部小说被丢失在时光里,仍未完结,回想起来的时候还是会心中一暖,我怀念的只是那个时候足够痴心执着的我。仔细想想,当时未完结的它都快十万字了。
上大学已经一个多星期了,更多的感觉便是无感。有的时候坐在叶影斑驳的树下,闭着眼睛感受风和阳光,希望一睁开眼就是一街的小吃,中国小吃。我到美国来之后,说得最多的话就是“怎么走啊”和“我好饿”。想家之类的话从来没说过,因为说多无益,反正也回不去。
渐渐地也开始忙起来了。悬在头顶的deadline如警钟长鸣,我充耳不闻。只有在心情稍微有些好转的时候才会默默将作业一项项上传。看着触目惊心的它们整齐地罗列起来,不免有些头疼。我害怕时间流逝,却一边又矛盾地希望快些毕业。眼前的琐碎告知我,无论怎么着急,也不能如愿以偿。
来美国这么多天,我没怎么出过校园,更别说在橘郡走一走了。这是座很美丽的城市,很难否认,但的确不属于我,事实上我属于哪里我也不清楚,一切发生的太快,不是建立在我的意愿上发生成立的,也得试着去适应去接受。
渐渐地融入了大学生活,越来越忙,却越是想挤出时间写东西。闲时却没有这样的冲动。姑且是认为闲时没故事,有故事时没时间。这就是为什么,我一直很羡慕能真正坚持写出一部长篇小说的人,他们有故事有时间有事业有收入……
有时我也厌倦了些这种发布在公众号里的生活随笔。我不是一个习惯把自己打开给别人打量的人,很可惜,就目前状况来说,我能做的好像只有这个,反正这个公众号知道的人不多,我也权当自说自话,自娱自乐了。但打心眼里,还是希望将自己的灵魂缝进一个未曾出现在这世上的角色,赋予它所有能力,让它代替我,在一个没那么复杂的世界里,发生最美好的故事。这些故事,是我本人在现实生活中,无法相遇的。这便是写小说的好处,被寄予了作者所有的幻想和期冀,又或是,替我承受所有风雨苦痛,让他人看着也不会产生对作者本人的同情,毕竟在他们眼中,主人公始终是别人,他们只是旁观者在看一个故事罢了。小说作者的好处就是,打造出一个故事,让自己参与其中,主角也好配角也罢,却又不让别人发觉,任凭自己的角色在故事中浮沉,也不会惊动到别人。当人们对一个角色产生爱慕、憎恨或者怜悯的情绪时,由于是小说,不太容易对号入座地代入作者本人,而作者身为幕后主要操控者,只需要以上帝视角,暗中观察,冷漠地像是一切故事都与自己无关。
会有那么一天的吧,我边打字边心想。四周的环境暗了下来,电脑屏幕在我脸上反出幽暗的光,就好像一个冷静的洞察者,内心却波涛汹涌。会有那么一天,我写出跟我紧密相关的小说,我不去说其中哪一个是我,哪一个拥有我一半的灵魂,哪一个吞噬了我的全部,这个故事可以惊心动魄,也可细水长流。再此之前,我必须出卖割舍我一部分的灵魂,赋予给一个生命力饱满的角色,让他自乏味而疲累的生活中脱颖而出,在某一个平行世界开出绚烂的花,光芒夺目,让人哪怕决眦也要拼命看清,这闪闪发光的人。我所希望创作出来的,是自我分裂出的,有血有肉的作品。无关任何同人,无所谓哪种主题。我想我看够了别人的故事,却无法设身处地写出来,丧失了这种能力的我一点也不可惜,反倒庆幸,曾经勾勒、描写、杜撰的每一个人物,多多少少,都有我的影子。
它自培养皿中走出,鲜血淋漓却又光彩夺目,我看着它一步步走向我,褪去了一身的污秽血渍,成了我想象中那美好的样子,然后我摊开手掌钳制住它,毫不犹豫地令它窒息。身边,无数个培养皿在微观世界中,显得面目可憎又无限吸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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