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的内容来自书前的译序:
乔伊斯笔下的意识流捕捉人物头脑中的那毫不连贯、变幻无常、东一鳞西一爪的思绪,它凌乱芜杂,漫无边际。
令人惊奇的是,这部主要以布鲁姆为主人公,写都柏林几个市民从早晨8点到午夜,共18个小时的活动的小说,一方面纷纷扬扬,而在结构上又是最周密严谨不过的。
萧伯纳说,乔伊斯在揭露现实的丑恶方面,超过了同时代的所有小说家,他不仅揭露丑恶,还通过主人公布鲁姆写出人性的善良。
布鲁姆这个人物刻画得真实无比,他在生活中固然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这个犹太人忠厚善良,有头脑,他曾领着一个陌生的年轻盲人过马路(第八章),尤其是对青年人斯蒂芬的爱护,感人至深。
在当时的西欧反犹排犹之际,作者偏偏以布鲁姆这样一个犹太人为此书的主人公,并把他塑造的既富有同情心,又可亲可敬,这本身也是他对那个时代的挑战。
在这部旷世奇书中,作者写出了生活在都市的现代人的失望和寂寞,灵魂的空虚和失落。
乔伊斯在20年代初,曾与比他年长11岁的普鲁斯特有过一面之缘,传记作家们关于西欧这两大小说家那次的会晤情景记叙不一。
有的说他们谈了各自喜欢吃的甜食,有的说他们诉说了各自的病情。
艾尔曼在《詹姆斯 乔伊斯》中,则说女主人为双方做了介绍后普鲁斯特问乔伊斯可认识某某公爵,乔伊斯的回答是“不认识”。
当女主人问普鲁斯特可曾读过乔伊斯的作品时,回答也是否定的,双方之冷淡,可见一斑。
乔伊斯说: “普鲁斯特感兴趣的是伯爵夫人,而我感兴趣的则是伯爵夫人的女侍方面。”
的确是这样,尽管《尤利西斯》第10章写了总督大人,但那是通过街头市民的眼睛写的。
全书的主人公是替报纸拉广告的布鲁姆和他的妻子,还有女歌唱家摩莉,还有年轻教师迪达勒斯。
此外还写了送牛奶的老太太、报童、女佣、护士、酒吧女侍、马车夫、妓女和老鸨等。总之,都是市井日常见到的凡夫俗子,芸芸众生。
小说就是通过他们脑中飘忽闪现的思绪勾勒出来的。斯蒂芬满脑子的尽是抽象的思维和深奥的哲理,丰腴娇艳的摩莉成天想的不外乎饮食男女。
主人公犹太人布鲁姆则喜欢吃有着骚味的羊腰子,连在博物馆看到裸体女神像也要想入非非,是个充满七情六欲的大俗人。
在艺术手法上,乔伊斯好像把一张写就的文稿故意撕得粉碎,抛洒出去,让读者一一拾起来,自行拼凑。
乔伊斯写的是本世纪初叶的生活,使用的是前无古人的技巧,然而这位立意挣脱传统、大胆创新的作家,自幼就酷爱古典文学。
他11岁就熟读了兰姆所写的《尤里西斯冒险记》,他还喜欢但丁的《神曲》和歌德的《浮士德》。
象征主义、写实主义以至自然主义等等都不足以概括乔伊斯作品的风格。他不但把人物从里到外写的那么立体化,书中连写海鸥,写猫,写狗,读来都令人叹为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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