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谈宗教与其他衍生文化,第一要紧的就是“宗教”这个概念了。
对于大部分国人来说,这个概念是模糊的,刻板的,甚至还是谈虎色变的。我们常常被“心诚则灵”、“信则有,不信则无”等不可知论的观点左右,在生活中又常常以“物质唯一性”作为思维基准。
然而,我们在日常对话中,或在生老病死的时刻,总是突然有很多“宗教”的元素不知不觉就流露出来了。我们被“教育”成反“迷信”或“落后”的行为体,但依然无法摆脱传统的文化枷锁。
这些矛盾不光是中国人的问题,也是世界性的问题。为此,我们要把“宗教”这个概念往深更深的层次去思考。
“神灵观”与人
一个人的“三观”是吸收外部信息后而形成的,也是所谓社会建构之产物。其中世界观最为根本,它决定了每个个体生存的基本逻辑,这一逻辑由外而内产生了人生观,不同的人生观伴随着世事的变迁产生了不同价值观。
对“神灵”的认识是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灵”与“人”的关系是人类生活之中无法绕开的文化与心理现实。比如,无神论之中“神”是想象的产物,所以神实际是人,“自我”即自我的价值核心;有神论则会依据不同的观念来塑造客观的“神”,依据其与人的关系,来相应弱化“自我”的定位。
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然而,无论是以某种形式显现,哪怕是对那些形式上归属于“宗教信徒”范畴的人来说,“神”或者说“鬼”都无法以实证主义的方式来证明或证否。(不然,“鬼神学”一定会像动物学一样发达的)因而,无神也好,有神也好,往往成为了先验的、个人化的认知,因着机缘,两者可能会互相转化。
凡事都有基于主观与客观的两种认识视角,人的肉体在主观与客观层面时常会有分离的表现。比如,虽感受到饥饿,但知道体内并不需要更多能量的摄入;虽不疼不痒,体内却已经产生了疾病。那么在抽象的精神层面呢?
我们的爱恨情仇都是主观的,就会期待有一个客观的精神基准,也就是所谓的“绝对精神”。对客观精神的认识即每个人的“神灵”观。
能够明确自我的“客观精神”对于每个个体而言颇有难度。人生的不同阶段与环境变化,往往会带来精神与理念的转变,哪怕哲学家也不能确保自己的精神足够“绝对”与“客观”。于是,除了自以为能够证明无神的强无神论者外,很多自诩为“无神”的人由于找不到“真理”(生活中的绝对基准),往往会成为不可知论者,按需“信神”与“无神”,时而排斥、时而迷信。实用主义精神使得各类通灵术,诸如占卜、算命、星相学从来都是欣欣向荣的。因此,人作为一个群体而言,总是倾向于“神”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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