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淫乱,是英国上流社会默认的游戏规则。如果你的私生活不够淫乱,你可能还算不上真正的上等人,起码算不上一个上等的成年人。
格洛克从宿醉中醒来,凭着仅有的一丝清醒,确认自己的确是睡在自己的床上。再凭借另一丝仅有的清醒,确认没有任何姑娘睡在自己身旁。于是放松下来,躺平,将皮鞋脱掉,将衬衫最上面的两个扣子解开,深呼吸一口气,然后盯着天花板。天花板上的吊灯华丽,绚烂,静谧。
格洛克努力地回想,终于记起了昨晚的事情经过。这是他的一个好习惯,总是去回想酒醉之前的事情,比其他习惯烂醉如泥的人要好一些。他和几个富家子弟,所谓的标准的上等人,一起去酒吧找乐子。为什么格洛克要和这群人混在一起,这群他根本看不起的人?因为除了这群人,他再也没有别的朋友。上流社会,老贵族,old money,都是没有几个朋友的,孤独。不用担心财富和生计,他的一生就是要与孤独抗争。找乐子,倒不如说是狩猎。在切斯特广场的酒吧,出身平凡又富有野心的年轻女孩,每晚花三百到五百英镑可以占有一个座位,倒一杯酒,Crack Baby最好,品味也不能露怯,就等着贵族子弟来搭讪。运气好,说不定加入豪门,从此步入上流社会,成为贵媛,运气差又能怎么样呢?反正也没有太多可以失去的。格洛克这群人是这群年轻女孩的猎物,年轻女孩也像是一件件精美的商品,等着被精心挑选,购买,带回家。
昨晚格洛克的朋友每人都选择了自己心满意足的女孩,然后带着离开,回家或者在车里,来一场狂欢。格洛克和一个年轻的女孩聊了很久,但他连她的名字也没有记住。年轻女孩脸上还有一粒雀斑,眼神炽热,在让男性获得愉悦这件事上,很努力,他有点不忍心让她失望,但他还是没有将她带走。在这种各取所需,充满欲望的酒吧,没有带一个陌生女孩离开,简直让他看起来像一个负心汉。
格洛克又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事实上他经常自己回家。他的朋友称他为“禁欲主义者”,也许该送他去东方,遥远的中国或者印度,修行。他反驳说,他是在维护贵族血脉的纯粹性。他的朋友会反问,现在已经是哪一年了?2017年?还是2025年?谁还会在乎贵族?然后喝一杯酒,搞清年份对于他们已经是件太费脑力的事情,不如就let it go吧,没人会在乎年份,事实上什么都不值得在乎。
大脑像被电钻折磨一样痛。事实上,格洛克也确实听到了电钻的声音。又是隔壁那群该死的中东佬,在装修,在打洞,像是鼹鼠的远亲,挖一个五层的地下室,地下室里建一个泳池,建一个健身房,建一个电影院,建一个酒窖,是多蠢的暴发户才能想到这些主意。在贝尔格莱维亚区,一直能见到全球各地的暴发户。先是卖石油的俄罗斯人,买了一排的老房子,还没大展拳脚,就日落西山,只好转手卖给了新来的中国人。新来的中国人搞比特币发了财,喜欢吃昂贵的鱼子酱,住过几次,房子又转手卖给了中东人。中东人的爱好就是在地底打洞,祝愿他们能完成这项大工程,在他们转手卖房子之前。中东人后面卖给谁,格洛克说实话也不怎么在乎。New money来来去去,像是烟花一样,都消逝得太快。
格洛克努力从床上爬起来,漱一下口,想起今天要去帮女朋友搬家。女朋友叫作乌兹,Uzi,名字听起来就像一个拉丁美洲人,实际上不是,可是不重要,上流社会需要的是,看起来是。你相信,我相信,那么这件事就是真的。她热情,奔放,屁股很翘,胸部很丰满,头发是波浪卷,金黄色。上流社会的年轻人都要有一个这样的女朋友来当作门面,然后再去乱搞,比如去搞别人的女朋友。事实上,整个上流社会存在一种事实上的共妻制度。当然,女人也会不停地给男人戴绿帽子,也许对女人该叫共夫制度吧。呵呵,这真是个不太英国的冷笑话。当然,如果一个男人斥责自己的女人,或者一个妻子斥责自己的丈夫,太过于风流,喜欢拈花惹草,一定会被这个阶层的其他人耻笑。
格洛克当然有一个情人,每个上流阶层的人都有情人,格洛克与他们的不同是,他只有一个情人,而且这个情人看起来同样像是一种门面,好像没有情人他就不属于这个阶层一样。凯瑟琳,Catherine,上流的名字,上流的女孩。事实上也有着上等女孩的容貌,清瘦,高挑,脸部轮廓有棱有角,目光深邃。小腿纤细而结实,和其他上流社会的富家女一样,喜欢穿可以遮到小腿的风衣,里面穿红格子的裙子,密封,神秘。等到了上床的时候,又会极尽放浪,两只小腿张开之后笔直,和地面垂直,像是钢铁架。凯瑟琳比其他上流社会女孩好的一点是,她起码读的懂狄更斯,读的懂福克纳,而其他富家女只喜欢读伍尔夫,那个二流作家。
乌兹,作为格洛克的女朋友,其实一直和一个叫作汤姆逊的男人住在一起。也许从你的角度,看起来会有点奇怪,但正如前文所述,上流社会的游戏规则就是如此。没人会真正在乎这种事。淫乱,才是本质。汤姆逊,Tommy,有一种枪叫作,Tommy Gun,是一种冲锋枪,希望汤姆逊的性能力起码也像冲锋枪一样,起码能满足那个饥渴的女人。格洛克边想边笑了出来,他为自己的这种恶趣味自鸣得意。
说是搬家,当然不用格洛克自己动手,他只需要露面一下,尽到一个男朋友应有的礼数,其他的交给工人去做就好了。他也趁机见一下汤姆逊先生,汤姆逊先生和想象中不一样,是一个十分白净的男人,衣领一丝不苟,眼神稚嫩得像个高中生。实在想不到,这种男人竟然可以驾驭得了乌兹那样的女人。
汤姆逊和乌兹拥抱在一起,作为最后的告别,然后两个人亲吻在一起,舌吻,汤姆逊右手趁机抓住乌兹的屁股,那个翘翘的,在健身房反复磨练出来的屁股。作为上流阶层的男朋友,格洛克自然要表现得大度,毫不在意,这才是上流社会应有的游戏规则。格洛克其实内心更加坦荡,心想,不如你俩进房间里面,再滚一次床单,用呻吟声来告别彼此,我也丝毫不会在意。
汤姆逊的眼睛望向格洛克,格洛克本以为会是轻蔑的眼神,汤姆逊想要挑起他的嫉妒欲。格洛克丝毫不在乎,就转过头和他对视,却发现汤姆逊的眼神里全是挑逗和诱惑,满怀深情。格洛克有点尴尬,于是转头装作看其他地方。
临近分开前,汤姆逊礼貌地和格洛克拥抱告别,汤姆逊是如此地热情,紧紧地抱住格洛克。而格洛克的手悬在空中,要不是躲得快,格洛克相信汤姆逊一定会亲吻他的脸,在他脸上留下一坨令人恶心的唾沫。汤姆逊的手趁着拥抱偷偷在格洛克的大衣口袋里留下了什么,是一张纸条。
安顿下乌兹,也可以说是把乌兹送到另一个男人怀里,格洛克终于有机会打开那张纸条。
晚上19.30,Pimlico Road的烤鸭店。
烤鸭,北京烤鸭,Chinese restaurant,葱蒜,甜酱,豆皮,鸭肉,流油的鸭肉。想到这些,格洛克就是一阵恶心,下等人才会吃这么油腻的东西。用他曾经认识的一个北京人的话来说,用汉语来说,太不讲究。
但他还是去了。
汤姆逊和他面对面地坐着,汤姆逊的眼神炽热,在诱引他,像极了昨晚的那个女孩子,只是更加难以抵挡。不需要太多的话语,格洛克已经懂得了他的意思。但汤姆逊还是开口了。
“Rape me,my friend.”
格洛克不说话,盯着他。用豆皮卷了鸭肉和葱,蘸酱,将这些恶心的东西塞进自己的嘴里。
汤姆逊继续说:
“Use me,my friend.”
格洛克还是不说话,停下了咀嚼。
“Waste me,my friend.”
格洛克终于确认,汤姆逊和他是真正的一类人。和他搞在一起,不仅能维持贵族血脉的纯粹,就连基因也是纯粹的,纯粹得像回到柏拉图的时代。
OK,格洛克,吃完这只烤鸭,eat this shit,fuck this man,这就是你在这个可悲世界里最好的成人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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