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养了一只狗,取名“来媳”。
来媳是条土狗,长得可真不坏,结实流线的身子,两只支棱起的警觉小耳朵,长短合适的嘴巴上缀着几根乌黑顶直的胡须,一双琥珀色的眼睛炯炯有神。每次冲到小区沙坑的土堆上,睥睨四顾,端得英姿飒爽。
小区里遛弯的邻居见了它,有喜欢狗的,伸伸大拇指:“好狗!”
有喜欢纯种狗的,皱皱眉,琢磨半天,末了,说:“好狗。
来媳脾气不大好,倒不是说它喜欢瞎叫,而是在它熟悉的那一亩三分地上,从来不肯仰我鼻息,狗绳或许能短暂限制它争取自由的努力,但只要到了小区那片被称为“宠物乐园”的沙坑,它便再也不会搭理我这个名义上的主人。
也难怪,谁让我跟它一样,也是条单身狗呢。
我单身并不奇怪,可来媳这么条英俊的狗,怎么也会单身呢?
它的社交圈并不算小——小区的沙坑里无时无刻都有大小狗只蹦跳玩耍,其中总是有各种情窦未开的大姑娘狗、风韵冉冉的小媳妇狗,就算出现几只国色天香的交际花狗也总不奇怪。来媳也总是乐呵呵傻愣愣地蹦跳过去问人家的香臀屁股。可这些女狗们,要么矜持地甩着屁股走开,要么龇牙咧嘴地告诫它不要再来骚扰,偶有几个表现得略有些温存的,它们的主人们也总会在关键时从闲聊中警醒过来,将来媳呵斥赶开。
来媳看上去倒是毫不在乎,依旧是天天傻乐呵呵的,我可是有点犯了愁——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就算是条狗,不也得赶紧解决下生理问题么,总不能老让它这么蹭我的裤子,在上面留下黏黏的不明液体。
我把给来媳找媳妇当成了近期首要任务。当然,也存了点私心——世上万物相通,或许给它找到了媳妇,那经验也能用在我身上也说不定呢。
自来娶媳妇,得有房子,诚所谓“栽下梧桐树,自有凤凰来”。故此自己虽还居无定所,我还是咬咬牙给它买了套一居室的纯木简装住宅——斜斜的屋檐不经意地透漏出它北欧的血统,散发着实木清香的四壁体现了它崇尚自然的价值追求——虽然来媳显然还是更喜欢它那个咬得破破烂烂带点不明污渍的旧窝,我还是半强迫地把它塞了进去。
有了房子,也得提高点物质追求,吃的不能太差,可是我看了看它的狗粮,里面营养丰富,荤素搭配全面,比我吃的外卖可要健康多了,此条暂且放弃。
吃好住好,也得打扮入时才好,我摩挲着苗条的钱包狠心把它带进了宠物美容院,洗澡小哥过来打着招呼:“呦,大哥,您来啦,您这宝贝儿是啥品种啊——松狮?”
“不是。”
“秋田?”
“不是。”
“总不能是柯基吧。”
“嘿嘿。”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中华田园犬。”
“呦,土狗啊~”小哥儿飞着莲花指笑道:“那您过来美容花那钱干嘛啊?”
“嗯……”我犹豫道:“爱美之心狗狗有之嘛。”
“呦,大哥,您可真逗!”小哥儿嫣然一笑,不再理会我,直到临走喽才向我伸出一只手:“三百!”
还别说,洗过高级香波美过容的来媳更帅了,不过依然没什么女狗理它,急得我恨不得在小区里大喊:“我家狗可是有房的!”
不过,咱们老祖宗说“否极泰来”终究还是有道理的,你看,那不是有只小狗和来媳玩得挺合得来的么!我欣喜地走上前去,却发现一个齐耳短发姑娘也守在一旁,看着那只小白狗和来媳来回蹦跳,脸上笑意盈盈。
“这……这是您家狗啊?”我小心翼翼地套着近乎。
姑娘抬起头,一张谈不上美艳但清丽干净的脸上略有些羞涩:“是啊。这只小狗儿是你家的?”
“是啊是啊。它叫来媳,媳妇的媳。”我上紧着答道,琢磨了一下,又补充了一句:“它可是有房儿的。”
“哈哈。您真有意思。”她开心地笑了起来,脸上的酒窝里满是阳光。
“它叫小花。”她指着那只毛茸茸的额头扎了一只粉色蝴蝶结的串串儿说道,白皙的手指温润如玉,在夕阳下折射出温柔的光。
“可它是白色的啊?”
“可我喜欢花啊。”
我们两个哈哈大笑,我头一次注意到小区里的夜灯是如此的柔和。
之后的日子里,每天风雨无阻地,我牵着来媳,或者说来媳牵着我,都急切地在沙坑旁搜索她们的影子。
直到,来媳出名的那一天。
那天,我俩仍是早早地来到沙坑,抢占了一个好位置——这儿能让她们第一眼看到我们——她走向我,欢快地问我:“你来啦。”这可是我每天最盼望的事情——远超过每周末改善伙食的号角。
有人向我们走了过来,不是她,却是一个带着方框眼镜的瘦弱中年人。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来媳半天,别说来媳,我都有点不自在起来——直到来媳夹着尾巴护住菊花,呜咽着躲到我膝下,那中年人似乎才注意到我。
他的喉头伸缩了一下,让我严重怀疑他刚咽下了一嘴口水。正当我犹豫要不要赶紧抱着来媳远离这个怪异的潜在的狗狗猥亵者或狗肉爱好者,却听他开了腔:“先生,您这狗可了不起啊!”
“它是很了不起,一顿饭能吃三倍的狗粮呢。”
“嗯……当然。”中年人托了托眼镜:“但是我说的不是这个——如果我没看错的,您这只狗可是非常纯粹的亚洲原生犬血统的携带者。非常罕见呢!”
“嗯……纯粹的亚洲原生狂犬病毒的携带者?”我打了个激灵,低头望了望来媳,小腿上有一种把它一脚踢开的冲动。来媳无辜地看着我,一脸饱受冤枉的委屈表情。
“不是不是!是说它的血统非常自然,很珍贵。”中年人赶紧纠正我。
“那有什么用呢?”
“当然有用了!我们通过研究它,就能揭开很多犬类进化甚至人类进化的秘密!”中年人说的高兴起来,声音也大了许多,引得很多好奇的邻居和狗围了上来:“这真是生物界的活化石啊!太珍贵了!”
我耸耸肩,来媳摇了摇尾巴。
“先生,我能把它带走研究么?”中年人急切地说,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哦,我可以给您一笔补偿金。五千怎么样?”
我摇了摇头。
“一万?”
我还是摇了摇头。
“两万……不!三万!”中年人咬咬牙。一旁的邻居们面面相觑。
我依然是摇了摇头。
中年人犹豫片刻,脸上阴晴不定,终究还是开了口:“五万!”引起邻居们的一阵惊呼。
我开了口:“这狗你是不能带走的。你可以在这里研究它,但是不能伤害它。我分文不取。”
人群中涌出一阵赞叹声和惋惜声。
中年人脸上泛出红光,点点头:“那我就先取点基因样品吧,回去确认一下。”
我点点头,不管来媳的哀鸣,任凭中年人手中的棉棒侵犯着它的菊花,抬头却发现她们就站在不远处。我冲她招招手,她只是远远地笑了笑。
之后的日子,来媳的身价陡然猛增,沙坑里女狗们不再那么排斥它了,就连那些高傲的主人们都不再驱赶它,甚至有时候会笑笑对我说:“你看它们玩得多好,真是般配呢!”
这时候我也总会笑笑:“是,般配。”
后来不知是谁放出的风声,媒体报纸记者们也来了,他们扛着沉重的摄像机,拽着粗粗的话筒,让我介绍此刻自己的心情。
我说:“它只是条狗而已呀。”
于是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我和来媳成了宠物界交际圈的中心——每次一出现在沙坑旁,总是被不同的狗子和它们的主人包围。她们依然每天都来,但小花娇小的身材已经挤不进这水泄不通的圈子,而我偶尔能从邻居和记者的包围圈缝隙中看到远处她静静站在沙坑边的身影。
八月的天,娃娃的脸。来媳的奇遇也是如此,来得快,去的也快。中年人又来了一次,带来了一袋子宠物零食,也带来了一个消息——来媳的血统还远不够纯正。
原来它终究只是条普通的土狗啊。
这个消息传得也很快,一天之内,沙坑社交圈里所有人都知道了这个消息,于是当天傍晚,我和来媳又是孤零零一人一狗了。
夕阳暖暖地挂在山顶,弹出淡淡的光辉,将一切蒙上了一层淡金浅粉的面纱。我又在沙坑边遇见了她。
“嗨!你来啦。”
“嗨,我来啦。”
斜瞅了和小花玩闹在一起的来媳一眼,我转回头看了看她,她的面孔在夕阳下灿灿发光。
您看,我早就说过,来媳是条好狗。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