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律师。表面上,我举止优雅,穿着西服,口齿伶俐。
事实上,我喜欢吃人。自从我的好奇心起来后,我去了墓地,找到一个下葬不久的墓碑,挖出了尸体,割下了尸体的肉后将其带回家。在烹饪它们时我努力想着它们不是人肉。最后我做好了,吃掉它们后,我感觉到从未有过的满足与兴奋。
别的先不说,就冲味道这一点,人肉已经征服了我。它比其他的肉好吃多了,吃了人肉,我仿佛上了瘾,越吃越想吃,就像毒品,就像海洛因。
刚开始我感到担惊受怕,每夜都不敢睡,食不知味,唯恐被抓住。可后来,做的多了,胆子越来越大,渐渐的就习惯了。
墓地里的不怎么新鲜的死人肉已经满足不了我了。我开始想吃新鲜的。工作时看着身边的同事我好几次差点流下口水。欲望折磨着我。终于,我铤而走险,杀掉了一个人,一个同事。我带走了他的尸体,模仿他的笔迹写出了一封信,表明自己离家出走。这个同事并不合群,成天独来独往,精神有些抑郁。离家出走前写信的确是他的风格。
后来,我遇到了我的朋友。我们以前是同学,非常要好,一直保持着联系。聊着聊着就问到对方的现状了。我想说真话。但为了保险,我带着玩笑的意味:“我跟你说,我是食人魔你信不信?”
“怎么可能,你食人魔我还杀人魔呢。”对方笑着说了一句。
我撇了撇嘴,之后就继续聊上了,谁也没当对方说的是真的。
……直到有一天,我们在处理尸体的时候无意间碰面了。
……好尴尬呀。
后来……后来,我们合作了。他杀人,我分尸,之后一起去吃饭。我吃人肉他吃饭,都是我做。
后来还是露馅了。他上了法庭。我使出浑身解数与对方争辩,但是……
我失败了。
我没有辩过对方的律师,还差点暴露了自己的身份。我的朋友,被判了死刑。更让我悲哀的是,我的朋友,他在被判死刑时拍了拍我的肩膀,微笑着说:“没关系,你尽力了。”
我无比后悔,悔啊!
我开始用酒精麻醉自己,只有这样,我才能暂时忘记我朋友最后对我说的话,对我的笑,以及那时的场景。
我不惜动用我身边所有能用的渠道,同事也好,小混混也好,都去帮我追查那名律师的身份。终于找到了。我绑走了那名律师,没有立刻杀死他。我利用家中所有能用的尖利物品对他进行折磨。在他奄奄一息时,我又给他注射肾上腺素让他清醒。不久,就连肾上腺素都不能让他清醒了。
他死了。
我甩了甩刀尖上的鲜血,有点厌恶的看着它们落到地面上,沾染了我的地毯。那可是我昨天刚买的新地毯。想着,我更感厌恶,酷爱食人的我将那个律师的尸体扔到河里。不过,扔进河里之前,我将律师分尸,煮到骨头都酥了后连汤带肉倒进了河。
报复带给了我强烈的快感,却没想到我因此落下了把柄。给我提供线索的混混猜到了我杀了律师,特地用此事来威胁我,要求我为他们提供钱财。结果如你所想,我杀了他们,然后吃了他们。警察也问了我几次,我装得够好,没有露出破绽。怪就怪在我那个喜欢窥探人隐私的女同事。她翻了我的日记。
……想想有种哔了狗的感觉。
她翻了我的日记,发现了我食人魔的身份。她报了警。哈哈,我记得我的日记是带彩图的,真希望她没有被吓残。
对于你们对我的审讯,警官。我只想说一句,你tm这不是废话吗,证据在了凶器上的DNA检验出来了还tm问我?傻吗这!
能说的你们都推理出来了,去去去,告诉你们局长,给我判个死刑吧,我只求能痛快点。
看着女警员离开的背影,我微笑着看向窗外。
……警察也不是那么神通广大。
都把我杀小混混的手法和律师的尸体混在了一起。
果然,我被判了死刑,和我的朋友一样,立即执行。
临刑前,女警官问我后不后悔。
我后悔啥?我不后悔吃人肉。我只后悔,我没有保住我朋友。我后来想到了无数个比当时的我说的话更有辩驳力的语言,但是当时没想到,现在想到了,有什么用?
砰!!
枪响了。
我失去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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