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青春
由产妇坠楼所想到的:在医院,谁拿你的生命当回事?

由产妇坠楼所想到的:在医院,谁拿你的生命当回事?

作者: 飘雪飞落 | 来源:发表于2017-09-07 22:52 被阅读0次

        近日,微信朋友圈和各大新闻媒体,都被陕西榆林一个医院发生的产妇坠楼事件刷屏了。事件是这样的:8月31日下午15时34分,榆林市第一医院一名待产孕妇马某因“停经41+1周要求住院待产”入院。经初步诊断,马某是第一胎,41+1周待产,经相关产前检查发现胎儿头部偏大,自然分娩难产风险较大,家属要求顺产。产妇在医院产房待产过程中,因疼痛难忍,曾两次忍痛走出产房,跟家人商量,要求剖腹产,都未得到家属同意,最后在绝望无助中,于当晚20时左右, 爬上住院部5楼窗户,坠楼身亡,一尸两命!多么让人痛心疾首。此事一发生,网上一时间批评如潮,都在批判患者家属太狠心,怎么忍心让产妇忍受这么大的痛苦,两度要求剖腹产,都无动于衷呢?置生命于不顾,人性何在?另一方面,也有部分网友质疑为什么产妇在神志完全清楚情况下,也不能自己做决定是剖腹产还是顺产呢?

        其实这种情况,在医院是非常常见的。育龄女性十月怀胎,一朝分娩,遵循自然规律,生出健康胎儿,是普通大众最希望看到的。胎儿顺产,经过母体骨盆挤压,有利于胎儿健康,发生并发症的概率小。但当胎儿过大或者胎位不正等情况,顺产的风险就会大大增加,如果强求顺产,大出血、羊水栓塞、胎儿窒息等风险都要可能发生。医护人员检查后会向产妇、家属说明情况,并建议剖宫产。陕西榆林医院也给出一份证明,医生已向产妇及家属沟通,家属坚持顺产,并在《产妇住院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对此说法,家属予以否认。现在事情真相到底是怎么样,目前不得而知,只有等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才能使真相大白。不管调查结果怎么样,产妇这样结束了生命,值得我们深思。当我们或者我们周围的人,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呢?我们会真正处理好这种情况吗?

        我一个朋友跟我说,她当年怀上孩子时都35岁了,临产时,做B超显示胎儿过大,估计八斤多。医生明确告知各种风险,建议剖腹产。她想剖腹产,婆婆要求顺产,老公只听婆婆的,也讲顺产。没办法,只好让老公签字顺产。无助的忍着疼痛躺在产床上,为了生还在,产程达16个小时。16个小时,太漫长了,那种疼痛欲裂、欲哭无泪的感觉,至今仍历历在目。孩子生出来,推出产房时。都先跑去看孩子,没有一个人来慰问她。当得知是个女娃时,婆婆气的扭头就走,老公也失落感写在脸上。好像我那朋友做错什么事似的。只因生了女孩,在那以后的生活中,受尽各种不公待遇,最近我朋友受够了这种生活,果断离婚,一个人带着孩子过。

        人在医院,因为种种原因,有时自己的生命自己真做不了主。我一同学,他奶奶生重病住院。她膝下有六个子女。一开始大家都轮流照顾,他奶奶病情慢慢好转,时间长了,都不愿意继续照顾老人了,所谓久病床前无孝子。当有天病人突发病情加重,生命奄奄一息,急需抢救,医生下达病危通知书,并让家人签抢救同意书,家属一致不签,放弃治疗。老人嘴唇干燥,想喝一口水都不给,几天后,病人耗尽最后一口气,痛苦离世。病危的老人自己是没有自主选择权了,生命选择权在家人手里,这个时候如果积极抢救,老人或许是有生还的可能的。

        有个段子这样说,当你生命垂危时,决定你性命的不是你有多少钱,有多高的地位,有多你,而是那个愿意给你签字的人。签了,医生积极抢救,你就有生还的可能;拒绝不签,一点希望都没有。现实就是这么残酷。虽说是段子,也道出了,人性的丑恶。

        生命选择权掌握在医生手里吗?医生的天职就是救死扶伤,你住院了,医生根据病情全力治疗。如果医生不负责,随便指定治疗方案,会延误病情,或者钱花了,病没治好,你会告医院,会向医院索赔损伤,医生也不好当。有些治疗方案,医生也不敢百分之百保证就能奏效。

        这就是中国目前现有的医疗体制下,有时医生也很无奈,身不由己,不能替你的生命完全负责。只能改变观念,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只有医患互相信任了,才能有的放矢,才能在医院里避免类似悲剧上演。当然,这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由产妇坠楼所想到的:在医院,谁拿你的生命当回事?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kymwjx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