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多年前,读完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这句话便刻进了我的脑子里。
何其有幸,稀里糊涂近三十年,又跌跌撞撞十来年,我总算抬头看见了自己的月亮——文学创作。
但问题来了,作为一个写作新手,我应该如何开启并持续文学创作呢?
近来,我在传记作家赛琳娜.黑斯廷斯为毛姆所作的传记《毛姆传》中找到了答案。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是享誉全世界的小说家、剧作家。
他被奉为英国莫泊桑,既是公认的最会讲故事的作家,也是二十世纪拥有最多读者的作家。
他的代表作,《人生的枷锁》、《月亮与六便士》、《面纱》等等,可谓家喻户晓。
当然,他的著作远不止这些。他一生写就长篇小说二十部、短篇小说一百多篇、剧本三十个,此外还著有大量游记、回忆录和文艺评论。
读这本近六十万字的《毛姆传》,从毛姆庞杂而炫目的生平细节中,我窥见了这位传世作家何以传世的真相。
来,同我一起走进《毛姆传》,跟着毛姆开启文学创作吧!
01 读读读,读到阖上双眼
最近,我开始动笔写短篇小说。
主人公的形象在我脑子里萦绕已久。然而,我却苦于想写又写不出,每天像挤牙膏一样,写个几百字都让我叫苦连天。
而毛姆却极其“凡尔赛”。他称,“我写作是因为忍不住。”
他解释道,自己脑子里充满了各种想法,小说大纲、剧本梗概、对话片段,自可信手拈来。
更可“气”的是,此时的毛姆才十六岁。
为何毛姆小小年纪竟有如此蓬勃的表达欲呢?
答案就是海量阅读。
毛姆童年极其不幸,十岁父母双亡,生活孤独。加之严重的口吃,他长期遭受排挤,性格孤僻。
而这让他养成了“世界上最快乐的习惯”——阅读。他每天待在叔叔的图书馆,一读就是几个小时。
他坦言,正是阅读造就了他非凡的叙事才华,也帮他敲开了文学的大门。
而这个习惯陪伴了毛姆一生。
他每天总要读上几个小时才安心。无论去哪儿,他首先要保证有书读。也因此,每次旅行他总要带上一箱子书。
于他而言,读书就像空气,不可或缺。他称,“只要片刻不读书,我便会烦躁起来,就像吸不到毒品的瘾君子似的。”
长期大量的阅读,就像阳光照耀大地,雨雪沁润土壤,源源不断地为毛姆提供着写作所需的养分。
这正应了《写作是门手艺》的作者刘军强所说,“好的写作者,一定是热忱的阅读者。”
现在想来,我之所以萌生文学创作的念头,也是因为大量阅读文学。因为喜欢读,所以想要写。
只是,虽然每年我都能读上七八十本,但这阅读量依然廖若星辰,不值一提。
那就读读读吧,读到垂垂老矣,读到双眼永远闭上的那一刻!
02 写写写,写到敲不动键盘
当然,热忱的阅读者,不见得就是好的写作者。否则,我就不至于读了十来年,却写不好几百字。
这中间缺了什么呢?
毛姆直戳戳地告诉我,缺的就是“写”本身。
23岁,毛姆凭借长篇小说处女作《兰贝斯的丽莎》一鸣惊人。
处女作就大获成功。难道毛姆是天赋异禀?
非也!
此时,毛姆写作已有七年之久。他早在16岁时就开始写作,18岁下定决心以笔为生,每天心无旁骛地投入到写作中。
期间,他写下了大量的剧本和短篇小说,只是始终无人问津。
而《兰贝斯的丽莎》,正是诞生在积蓄了整整七年的能量喷薄而出的那一刻,璀璨而夺目。
反观我自己,想来真是惭愧至极。才写了一年,谈什么写得好与不好呢?先闷头写上十年八年再说吧!
如果你以为毛姆从此直上云霄,大展鸿图,那就大错特错了。
连他自己也没想到,他再次陷入了沉寂,大量作品要么被退稿,要么反响平平,再获成功已是十年之后。
可以想见,一个靠写作维生且无人资助的年轻人,长达十几年寂寂无名,该是何等落迫!最窘迫时,他几乎身无分文。
然而,毛姆始终笔耕不辍。
他直言,“写作是一种类似于呼吸的本能。我不会停下来思考自己写得好还是差。”
黑斯廷斯称毛姆“经历了长达十年的挫折与失望,只能凭借着钢铁般的决心才没有放弃。”
33岁那年,毛姆终于再次迎来成功,从此开始了长达一生的辉煌。这时,他已整整写了十七年。
成名后的毛姆更加勤奋,始终保持着每天上午沉浸式写作的习惯,不许任何人打扰。
他曾在回忆录《总结》中写道,“我从没能让自己相信,这世上除了写作还有别的要紧事。”
步入晚年,毛姆依然手执笔稿,写个不停,甚至在年近六十时,再次迎来了一场持续十年之久的创造力迸发。
一直到临终前,他都不愿放下手中的笔。他称,“写作就跟喝酒一样,养成习惯容易,戒掉可就难了。”
而他笔下一部部的杰作,就是借这经年累月的习惯孕育而来。
这让我想起了《肖申克的救赎》的作者斯蒂芬.金。
斯蒂芬.金七岁开始写作。他写下大量小说,却始终默默无闻,生活窘迫。一直写到二十八岁,他突然一夜成名。
在此后的三十年里,他一如继往,每天一大早就开始写作,绝无例外,也因此造就了美国文学史上最重要的畅销书作家之一。
不管是毛姆,还是斯蒂芬.金,他们都历经了极其漫长且困窘的蛰伏期,最终凭着坚不可摧的热情与决心破茧成蝶。
而他们冲破蛹茧,靠的都是沉浸于写作本身。
这不正是我最需要的吗?啥也不说了,写写写,一直写吧!写到敲不动键盘的那天为止!
就像余华所说,“写就像是人生里的经历,没有经历就构不成你的人生,不去写的话不会拥有你的作品。”
03 囤囤囤,囤到眼已花手已抖
但还有一个问题摆在我面前,那就是创作素材从何而来。
关于这个问题,毛姆有绝对的发言权。他曾大言不惭,“我脑子里的故事总比我写下来的故事多。”
初出茅庐,毛姆就总结出一个“套路”,并受用终生,那就是“从别人那里获得故事素材,然后包装成虚构作品”。
与很多书斋型作家不同,毛姆是绝对的体验型作家。他说:
“一名作家唯有经历各种各样的人类体验,哪怕有些经历痛苦至极,他才有希望写出具有永恒价值的作品。”
他还告诫写作者“不能被动地等待经历掉下来,必须要主动走出去”。
成名之前,毛姆曾有过五年的医学院学习经历。期间,他遇见形形色色的病人,也听到各种光怪陆离的故事。
他对这一切沉醉不已,并事无巨细地记录下来。而让他一鸣惊人的《兰贝斯的丽莎》的素材就来源于此。
毛姆还是个旅行狂热者。他常年旅居欧洲大陆,几番远赴东南亚、中国、日本、美洲大陆观光猎奇。
但凡得闲,他就要出门旅行,然后带上丰富的旅行笔记和故事素材而归,直到晚年腿脚不便。
他说,“世界上大多数地方我都曾驻足,无论在哪里创作,无论停留时间长短,总会出现一个或者更多的故事材料。”
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之游,为他提供了《月亮与六便士》的素材;而耗时近半年的中国之行,孕育出长篇小说《面纱》和游记《在中国屏风上》。
随后在东南亚的旅行,又诞生了《木麻黄树》和《阿金》这两部知名短篇小说集;年过六旬,他再次远赴印度,随后交付了另一部代表作《刀锋》。
毛姆曾自谦“没有天马行空、遨游九宵的本领”,而他的创作之所以丰富别样,是因为“从一条线索、一次意外、一个好玩的虚构情节出发,故事就会围绕着我记下的某些最生动的内容自然生发出来”。
这让我想起,大仲马创作《基督山伯爵》也是如此。
他的创作念头源起于一次意外的基督山岛之行,而故事原型,则取自他在一份警署档案回忆录中读到的真实事件。
如此看来,我缺的哪儿是写作素材啊?我缺的是对写作素材的感知和收集。
每天,我总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听到或读到各种各样的故事,还会经历或精彩或平淡的场景。
然而,我却像个没有拧上开关的水龙头,任由它们哗哗流去,到头来空空如也。
所以啊,我得学着拧上水龙头,像毛姆一样,走到哪儿写到哪儿,经历什么写下什么,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04 写在最后
在传记的尾声,黑斯廷斯写道:
“从幼年起,他(毛姆)就学会了隐藏自己充斥着痛苦的私生活,但他在写作中找到了幸福与释怀。”
这便是为何毛姆将创作的过程描述为“最令人着迷的人类活动”。
那就持续创作吧,用文字创造出独属于自己的迷人的天地。
这话说给你听,更说给我自己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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