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杜劫,我重生了,重生在了一个饿死的小乞丐身上。
因为他是饿死的,导致我醒过来后,也差点被饿死。
多亏了他壮烈牺牲的地方离有个养看门狗的大户人家很近,我才成功了吃了第一顿饱饭,嗯,真香。
因为没有来自原主的任何记忆,我对这里是什么地方,有什么禁忌,一概不知。
而无知的我也将为此付出代价。
看着路边乞丐齐齐的朝我这边看,我下意识的以为他们是想抢我碗里的最后一口饭。
连忙把碗放在怀里,可是他们还在盯着我,我的脑海中想到了只在故事里出现过的情节!
杀人劫货!
难道说他们对这仅剩一口狗吃了都说香喷喷的饭动了贪念!
好可怕的人心,够肮脏!够狠!
把准备当夜宵的饭一口咽了下去,不禁佩服起自己的智商和高尚的人格。
成功阻止了他人犯罪,日行一善。
想想一堆人杀了我之后,又互相争夺这唯一的饭团,多少条人命呀!
我真善良。
丝毫不理会旁边突然呜呜叫个不停,好像很委屈的臭狗。
看着路边那些乞丐,我的最强大脑成功把他们怜悯的小眼神解读成了义愤填膺的可爱民众。多淳朴的人们呀,还知道生气,渍。
就在我坐在不知道谁家的门口,嘿嘿傻笑的时候,一张罪恶的大手突然耗着我的脖领子,给我提了起来。
失重感袭来,我有点小慌乱,还没来得及叫出声,只听吧唧一声我又掉在地上。
剧烈的疼痛感从屁股袭来,这时候的我只想骂niang。
“哪个王...”我转头就要开骂,不过看到那结实的大腿,透过衣服都能看到的八块腹肌,宽实的肩膀,隆起的肱二头肌时,我可以清晰的听到我喉咙的下咽声。
“咕噜”
不是馋,我害怕...
我扭头就跑,大汉见状想要抓我,我直接一脚飞踢,大汉成功把我珍惜的资产,唯一的一只鞋抢走了,我也逃之夭夭。
只顾着跑,左拐右拐的我来到了一个臭气熏天的胡同,周围的房子破破烂烂,明显是没人住了。
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拎衣入住,没错,我的衣服被大汉抓烂了,跑到一半就就跑掉了,可是我还舍不得扔,它不止是陪伴了我不知道多久的衣服,它还能包着我拐来的碗,以免被其他人觊觎。
别问我为什么对一个碗那么执着,你们难道不知道开局一个碗的传说嘛!
我上辈子从小听到大的!
看着眼前破烂的茅草屋,我颇有一股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雄壮豪情。
连忙悄悄摸摸的溜进屋里,查看一番,嗯屋里没有人,躲在墙角的破烂桌子下面睡了过去。
我真的不想睡觉,因为我现在什么情况都不了解,而且很有可能后续还会被通缉,可是没办法,这身体的原主太差劲了。瘦弱不堪不说,一点记忆没给我留,废!
唉,对不起,继承了你的身体,又看不上你,你是个好人。
清晨的阳光从茅草屋破烂的屋顶钻了进来,很温暖,给我这样卑微的小乞丐带来了乐观向上的力量。
我美美的伸了伸懒腰,揉了揉朦胧的眼睛,不禁有些感慨,已经多少年没睡过一次安稳觉了呀...
我上辈子是一个有梦想的北漂青年,为了成为一个有钱人,我每天起的比鸡早,睡的比狗晚,而休息的地方只是一间潮湿狭小的地下室。
拼搏奋斗了三年,钱没攒到,人先过去了。我这绚烂的一生,人间值得。
短暂的自嘲后,我再次打量了一下这间屋子。
还是那么破,没什么变化,不过却多了两个小乞丐躺在地上呼呼大睡。
两个乞丐都很年轻,和我这具身体差不多,我不明白这些在现代正在读书的年纪在这里却沦为了可怜的乞丐。
不过我没有叫醒他们的想法,一个合格的上位人是有逼格的。
没错,我的脑子中已经有了一个想法,一个带着乞丐小愤青们奔小康的想法,而我必然是要做Boss的,没点逼格不太行。
我倚在墙角假寐,在等他们醒来,也在完善一下我的计划。
烈阳高照,没错,我等到了中午,可这两个货还没有起来。
可我的肚子已经咕咕叫了好久...
不能等了!老子才不要创业还没做,就直接崩殂。
干!
我走到他们面前,微微沉思,奖励了他们每个人5个大比逗。
“谁!”
两个懒货终于醒啦!我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嗯,孺子可教也。
小乞丐一脸惊恐的看着我,摸着被打肿的脸,生怕我对他们做不可描述的事情。
“你们应该听说了我的传说,可知道昨天那个抢到富豪家狗粮,还全身而退的少年郎?”我一脸得意的说道。
乞丐甲乙听到后,从惊恐变的狂喜,抱紧我的大腿就不松手。
“大哥,以后我们就和你混了,我都好久没吃过一顿饱饭了呀!可是那条恶狗,它不仅能吃饱,还一天三顿!我委屈呀我!”
乞丐甲乙直接抱着我的腿大哭起来,好像受到了天大的委屈。
看着他们的样子,我也只能表示同情,把他俩在我裤子上擦鼻涕的账记在心里,时候未到,忍吧。
“好了,好了...别tm哭了!焯!”
我安慰了她们两句,不过他们哭的太过激动,有点废裤子,我也只能一人一个比逗奖励过去,给他们一点活下去的动力。
甲乙受到了极大的满足后,也不哭了,十分乖巧。
我的心情也随着他们脸蛋的对称好了一些,看着都顺眼了,赞美艺术。
“详细给我说说这地方的情况,李寡妇家今天来的男人是谁这种问题都不要放过。”
我必须尽快了解局势,做出计划。
随着甲乙的描述,我对这个地区也了解了不少,整个过程十分欢快,特别是聊到李寡妇家的时候,快乐加倍。
这里是一个叫大夏的封建王朝,而我所处的区域则是大夏边陲,没有任何战略价值,在上一个县令被调样京城后,朝廷已经30多年没有再任命县令来管理这里。
县城叫做鸡尾县,唯一的狗大户李家简简单单就成为了这里的城主,自封的,天高皇帝远,胆子也变大了,所有的平民都变成了家奴,一些老人小孩则成为了乞丐,包括我面前的甲乙和我的原身。
乞丐甲叫二狗,乞丐乙叫二蛋。我给他们起了新的名字,二狗叫做乌鸦,二蛋叫做山鸡。
“大哥,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去行壮举呀,再晚会恶狗的午饭都吃完了。”乌鸦一脸的急色。
山鸡虽然没有说话,不过脸上的表情暴露了他也很想吃那香喷喷的饭。
可是何止他们想呀,我也想呀!可是第一次是打了个措手不及,这次肯定有防备了。
我想了想,眼前一亮。
“不急,我们干票大的。这样这样...”我对着二人下了作战计划。
夜幕落下,可却没有人发现,在富豪家门口的角度里,正蹲着三个人,一动不动。
街上已经没有了行人,在看到恶狗吃完东西,慵懒的躺在地上睡觉时,我们知道,时机到了。
悄悄的朝着恶狗靠近,每个人手里拿着一根大棒子。
三步,两步,一步。
我们对视一眼,按照计划开始行动。
乌鸦和山鸡负责狗的腰部,争取一击必杀,铜头铁骨豆腐腰嘛。
而我则瞄准恶狗鼻子和眼睛的中间三角区域,避免恶狗发出声音。
这个位置相当于人的太阳穴。一旦被击中轻则头晕目眩,重则昏迷不醒,甚至丧命。
只听邦邦的棒子声传来,这一天只知道吃吃吃的恶狗,连声音都没发出,就被送上了西天。
我快速的解开狗链子,乌鸦和山鸡抱着恶狗,我们扬长而去,不留功与名。
我们跑到了城外树林的小溪旁,只有这里才安全,毕竟烤肉的香味,在城里想不被发现都难。
剥皮,掏出内脏,在小溪里洗干净,做一个简单的烤架,拿出白天三人合作偷的火引,轻轻一吹,下面的柴火就慢慢着了起来。
闻着肉香,我们都忍不住的咽口水。
我故作镇定,一脸平静的说道“是谁让你们吃上肉的?”
乌鸦和山鸡都齐齐说道
“是大哥!”
我虽然心里有点小骄傲,但是领导嘛,不能太明显表现出来。
“如果最后事发,你们就跑,事情我担着,既然叫我一声大哥,有事情大哥先抗!”
打消了最后的忧虑,乌鸦山鸡明显既感动又羞愧。
不过男人的默契不需要语言。
看着天上的明月,吃着手里香喷喷的狗肉,我不禁感慨
“都说闻道狗肉香,神仙也跳墙,古人诚不欺我,这狗肉确实比狗饭香多了呀!”
乌鸦山鸡一脸崇拜,毕竟我是初中毕业的知识分子,这很合理。
因为一次狗肉,我的野心被彻底点燃,我要顿顿都有肉吃!
而乌鸦山鸡也下定了决心去追随我。
以后的丐帮,就这样因为一次狗肉,而有了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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