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学习《论语•公冶长第五》第一章:子谓公冶长,“可妻也,虽在缧绁之中,非其罪也。”以其子妻之。
孔子评论公冶长时说:“可以把女儿嫁给他。他虽然在监狱里蹲过,但不是他的罪过。”于是就把女儿嫁给了他。
公冶长是孔子的弟子,在李炳南的《论语讲要》里,讲了公冶长会鸟兽的语言,说了他为什么会入狱。公冶长从卫还鲁,途中闻鸟相呼,往青溪食死人肉。须臾见一老妪当道而哭。冶长问之。妪曰:我儿前日出,至今不反,谅已死,不知所在。冶长曰:向闻鸟相呼,往青溪食肉;或许是汝儿。妪往,果得其儿,已死。即报村官事实。村官以杀人罪归冶长,付狱。冶长以解鸟语辩之。狱主试其实,系冶长在狱六十日,卒有雀在狱栅上相呼,谓白莲水边,有运粟车翻覆,粟散在地,收敛不尽,往啄之。主遣人往验,果如其言。后又解猪及燕语,屡验。于是获释。 蕅益大师则在《论语点晴》里直截了当的说:曰非其罪。所以公冶长入狱是被冤枉的,作为他当老师,孔子当然知道他这个学生的过人之处。在《孔子家语》里面还提到公冶长能忍耻,就是能够忍辱负重,这是个非常重要的一个德行。所以孔子才会把女儿嫁给他。
我想孔子把女儿嫁给公冶长,还是看重他的品德,“诚不以富,亦衹以异”。一个人的价值,的确不能用贫富来衡量,只能用他与众不同的修为来判断。不像现在的父母把物质条件看的过于重要,在择婿上以经济条件为第一,把人品放在了第二,所以因此而导致的离婚率增加、家暴的问题层出不穷。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