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督山伯爵》里比较让人动容的章节中,其中有一段讲述基督山的奴隶海蒂指控费尔南多,说其出卖并杀害当年的总督阿里·铁贝林,还把总督的爱妃和幼女海蒂卖为奴隶,使费尔南多名誉扫地,费尔南多的儿子阿尔贝不忿,向基督山发起决斗。
基督山伯爵因其是他的曾经的未婚妻梅塞苔丝的儿子,念及旧情,不忍接受挑战,但苦于名誉事大,接受约架,但同时做好了牺牲的准备,并写下了遗嘱。
在大仲马的小说中我们也常常看到法国贵族们动不动就约架的情况,主要是因为名誉和爱情而战。在他们眼中,有很多东西是超出生命之上的。他们认为,一切矛盾都可以用决斗来解决。
无法判决的司法官司,或者嫌司法裁判太麻烦,或者是某人说了侮辱对方的话,或者为了某个姑娘,甚至两个人观点不同,那就决斗吧!
在十九世纪前的欧洲,特别是法国和俄国,一言不合就约架。
决斗的规则大多是由决斗双方事先协商,方式可以是击剑决斗或者手枪决斗,击剑决斗中哪一方先开始,什么情况下结束都必须确定好,双方都会找证人到场,还有副手和医生,可以是见一方受伤停止,也会是一人重伤无法决斗时决斗停止。
手枪决斗中,两人向背而行,走出约定的步数,裁判喊开始,两人转身开枪,可以是枪响决斗停止,不管有没有受伤,发起挑战者已经得到了满足。也可能是一方中枪或死亡时,决斗停止。
拒绝挑战或者如果一方要在决斗前喊停,他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罚金,罚金事小,名誉事大,他会成为笑柄,在以后很长时间抬不起头。
历史上有很多名人的决斗,最著名的当属大诗人普希金和别人决斗时,受伤不治,两天后死亡。马克·吐温也向人发起过决斗挑战,但是他找了个很牛的陪练,这个陪练厉害的地方在于,他到处吹嘘马克·吐温的枪法好,直吓得对方认怂了,避免了真正的决斗。
“我们所熟悉的文学家大仲马、屠格涅夫、托尔斯泰等都曾参加过决斗;美国第7任总统安德鲁·杰克逊、法国第三共和国总理乔治斯·克列孟梭也是决斗的高手;号称“铁血宰相” 冯·俾斯麦更是把决斗当成家常便饭,在大学期间他就与人决斗过27次!连林肯总统都曾走上过决斗场…… ”
男人们热衷于舞剑弄枪,为得就是说不定哪一天就得约架了,或者被人约了。
13世纪开始,欧洲的统治者们逐渐意识到决斗的危害,从废除司法决定开始,并禁止民间的决斗。1566年,法国国王查理九世发布了一道严厉的法规:任何参加决斗的人都要被处以死刑。1660年,英国国王查理二世颁布了《反决斗战之公告》,规定一切参与决斗人员,决斗双方,以及随从和证人,都是违法的。但人们的约架热情不是一时半会能消下去的,架还是照约不误,决斗还是屡禁不止。
相传英国政府为了禁止决斗,派军队观战决斗双方,一方受伤或死亡,军队就开枪打死获胜方,十七世纪和十八世纪初,欧洲大陆经过大张旗鼓的反决斗运动之后,决斗之风才逐渐消散。
决斗习俗在中世纪的欧洲占据重要地位,这就难怪在当时的文学作品中屡见不鲜,也不会再诧异决斗双方的虔诚态度和重视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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