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羔跪乳”“乌鸦反哺”为人所称道,“天下无不是的父母”也曾被奉为圭臬。父与子的关系,如同婆媳关系,也是千古难题。
鲁迅先生在《我们如何做父亲》一文中提出,父亲之于子女有更多尽义务,而非永久占有;父与子应出于“爱”而非“深恩”“报答”。胡适先生在《我的儿子》一诗中提到“我对你并无恩情……我只要你堂堂做人,不要你做个孝顺儿子”。这两位大文豪所提观点完全推翻了与中国传统伦理所提出的“父要子亡,子不亡是为不孝”观念,即使在今天依然具有指导意义。
在一些家庭里,仍然存在着父权或母权的专制,作为子女必须要听从家长安排,亦或打骂之余不得顶嘴,不得违抗,“以爱之名”行伤害之实。是不是这天底下的父母都爱子女呢?那也未尽然。那是不是天底下的子女都爱父母呢?那也未可知。
没有将孩子作为个体的尊重,没有对子女快乐与否的关心,没有对子女安全与否的牵肠挂肚,又何来爱之言?爱是前提是平等与自由。同样的,没有对父母人格的敬仰,没有对父母身心健康的关注,没有对父母真心的陪伴,没有对父母脱节社会的包容,没有对父母唠叨背后的感激,那所谓的孝顺恐怕也只是“惧”而非“爱”。孝顺未必不顶嘴,孝顺是不失是非,不失对错,与父母同朋友般说心事,讲道理;“惧”是一味听从,不加辨别,不曾反驳,唯唯诺诺。“爱”未必“无惧”,“惧”未必有爱。
如果父母总是要求子女听从自己,岂不是先进的要让位落后的,人人如此又何来进步?若子女总嫌父母落后而选择远之,那么落后岂不是永远跟不上先进。先进的有新时代的优势,却缺少一些必备的经验;落后的经验多,却又缺少创新与更新。但凡创新又都是在原有基础上加之改进。如果先进的搀扶着一起走,落后的虚心跟着先进的走,彼此取长补短,那又怎么会有,你不懂我,我不懂你?
家庭的隔阂,大抵彼此嫌弃,久处厌烦,却很少交流。做父母的不能以恩自居,做子女的却不能忘记恩和爱而自鸣得意。若是父与子能够更加尊重作为个体的双方,既不觉得孩子是自己生自己养就必须要这样要那样,也不觉得既是自己的父母就必须得对自己这样得对自己那样,如果人人都能做子女时爱戴和尊敬自己的父母,又能做父母时尊重和爱护自己的孩子,恐怕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家庭不睦,也不会有那么多的问题少年,问题少年长大后,又变成问题父母。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