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要从从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说起,这个草案拟规定:禁止将餐饮垃圾及其加工物用于原料生产、食品加工,禁止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饮垃圾饲养畜禽。
这并不是第一个禁止用餐饮垃圾喂猪的条例。
《畜牧法》早有规定:“不得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家畜”
2006年的《深圳市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办法(草案)》也规定,将禁止将餐厨垃圾直接作为畜禽饲料;并对餐厨垃圾以及废弃食用油脂实行严格的集中清运、处理,鼓励对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进行资源化利用。
这些规定应该说并没有什么问题:餐饮垃圾,俗称“泔水”,是指倒在一起存放的剩饭剩菜。
“泔水”容易滋生各种细菌,未经任何处理喂养家畜,容易使家畜感染细菌,而细菌有可能通过食物链或者其他途径感染到人。禁止“未经处理的泔水喂猪”,无可厚非。
有问题的是题为《剩菜能不能用来喂猪,这是一个立法问题?》的报道中接下来那句话:“一位在基层工作过的委员就吐槽:‘在农村,吃完的剩饭肯定就直接喂猪了,要禁止很难的。’”
然后,“泔水喂猪”的讨论不知不觉就变成了“剩饭喂猪”的讨论。
作为华北大平原一个从小受过专业养猪训练的媒体从业者,我觉得有必要澄清一下这里面的误会。
首先,“泔水”和“剩饭”是两个概念。
举了栗子。小时候我们家杨过四五头猪,中午家里煮了棒子面粥,没有吃完。那么,剩下的棒子面粥,或者下午四点的时候放在灶上热一热,加点猪饲料,喂给猪;或者,咳咳,晚饭的时候热一热,就着馒头、咸菜,我和我弟喝掉。
所以……“泔水”和“剩饭”绝不是一个概念!我绝对不是泔水养大的(╯‵□′)╯︵┻━┻!
至于“泔水”,基本上农村现在都没有的。原因很简单,农民是粮食的直接生产者,当我还是一个熊孩子的时候,播种的过程中掉了几颗种子或者收粮食的过程中忽略了几个棒子,都是有可能被家长狠狠地拍后脑勺的,节约粮食是农民生活里最重要的一条原则。因此,做饭的时候,对一家人的量把握都很准确。偶有不准确的时候,参照上一段的处理方式。
其次,对于喂养的家畜,农民都是很爱惜的。
上面也说了,剩饭的情况是很少的,所以我们家养猪的时候,早上和下午四五点的时候,常常都会专门煮一小锅棒子面粥或者米汤,然后拌上猪饲料去喂猪。隔一个月,还要专门喂几次蛋白质含量比较高的精饲料。倒不为别的——不喂精饲料,猪容易生病,请兽医的钱可比精饲料贵多了。
所以,谁家的小孩子如果敢喂猪的时候,用放了好几天或者可能有点馊的剩菜剩饭(即“泔水”)喂猪,被家长暴揍一顿几乎是肯定的。对于农民来说,猪和粮食一样,是一种财富,都会爱惜。
农民也许并不懂那么多生物知识,但在朴素的实践中,他们很深刻地明白,养家畜也是要讲卫生的。养猪如此,其它家畜也如此。
最后,关于“你怎么知道别人家和你家一样呢”这个角度,可以参照下面这段对话,摘自我家已经不养猪的某个夏天傍晚:
奶奶:“中午煮了米汤,结果她爷爷没回来,剩了。你们家猪喂了吗?要不拿走,不用另煮了。”
邻居:“好呀。我刚要喊我们家丫丫给猪煮点棒子面粥。那让丫丫去你们家端过来。”
这段对话的点在于,农村是个邻里间联系很紧密的社会,这种“剩饭的互通有无“简直再自然不过。除此之外,幼时在于同学愉快玩耍的过程中,我还分别陪他们喂过猪、牛、驴、马、鸡、鸭、狗……
综上,对于农村“剩饭喂猪”的事情,大可不必忧心,因为和“剩饭”和“泔水“,真的是两码事。
“泔水喂猪”的规定,在我看来,几乎是只适用于每天生产数量可观的厨余垃圾的“城市”,而且,适用于“城市”也就够了。
最后,那个号称在基层工作过的委员,您真的喂过猪吗?
网友评论
泔水喂猪导致人畜共患病的发病几率增加,你没学,还是说你那节课逃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