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星的《西窗法雨》这本著作一直名声在外,被称为法学学子入门的必读著作之一,在读过之后深有同感。它能完美的带领法学学子领略法学上一直以来被认为是争论矛盾的焦点。它最受追捧的点便在于以一个个短篇的形式深入浅出的向大家展示西方远至古罗马进至现代的各种法律现象,对日常磕大部头和无聊法条的法学生们来说简直是福音。
开篇即以苏格拉底被判服药自尽的案例引出不公正的法究竟应不应该遵守这一争论问题。苏格拉底作为正义的拥护者,最终却选择了遵守不公正的法律之下的审判而服药自尽,令人唏嘘叹惋之余,作者不忘引导大家探讨其背后的原理。如果处在中国背景之下,那人们会喊冤会不服会不遵守,而苏格拉底选择遵守也是他选择社会公正的表现——如果人人都以法律不公正为由而不去遵守,那么社会秩序将会更加混乱。
作者或以案例或以故事这样的形式引出一个又一个在法律界中引人探讨深思已久的问题,将一个个晦涩难懂的法律现象用直白生动的故事讲述出来,这便是这本书吸引人所在,也是他为何能成为法学学子的入门读物。从政府权力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到法律的内容正义与形式正义即实施正义,从男女平等到同性恋,这本书中包含的短短故事带给大家的都是在法学界曾经遇到或以后可能遇到的问题。在法学知识底蕴和逻辑思维还没有搭建起来之前,用这本书作为出发点领略法学的奥妙,实为良策。
此外,作者通过这本书让大家知道,严谨的法学与人情味的文学是能融合在一起蹦出美妙火花的,正如作者在序言中提到的那样,此书意在改变大家一直以来对于认为法律就是法条那样枯燥无聊的固有印象,它是能拥有文学的多彩和五彩斑斓的,人们能从书中找到的,不只有法律现象和古往今来的法律典故,还有法学绝不缺乏的文字美。
后记:之前写心得的时候被打击到了,发现似乎好久没写过东西了,脑袋空空,就连组织语言都显得十分艰难。腹中没墨水,脑中没思想,这样的状态真危险。所以才决定记录点什么,先摄入再输出,正如导师说的那样“要多进行阅读,进行有力量的阅读”,深表赞同之后一定要行动,自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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