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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零基础自学DAY5 2018-03-17

Java零基础自学DAY5 2018-03-17

作者: Jochen0521 | 来源:发表于2018-03-17 10:32 被阅读0次

    面向对象篇

    1.类和对象

    [修饰符] class 类名     // 修饰符:public、final、abstract、省略

    {

          零到多个构造器定义

          零到多个成员变量

          零到多个方法

    }


    定义成员变量:

    [修饰符] 类型 成员变量名 [ = 默认值];

    修饰符:public、protected、private、static、final、省略

    类型:基本类型、引用类型

    成员变量名:合法标识符

    默认值:可以指定一个可选默认值


    定义方法:

    [修饰符] 方法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形参列表)

    {

          零到多条可执行语句组成的方法体

    }

    修饰符:public、protected、private、static、final、省略

    方法返回值类型:基本类型、引用类型

            如果声明了返回值类型,方法体内需要有一个有效的return语句

            如果没有返回值,则需要用void来声明没有返回值

    方法名:合法标识符

    形参列表:定义该方法可接受的参数, “形参类型 形参名”,

    static : static修饰的成员表明它属于这个类本身,而不属于该类的单个实例,static修饰的成员不能访问没有static修饰的成员


    定义构造器:

    [修饰符] 构造器名(形参列表)

    {

           零到多条可执行语句组成的构造器执行体

    }

    修饰符:public、protected、private、省略

    构造器名:必须同类名相同

    形参列表:定义该方法可接受的参数, “形参类型 形参名”,

    如果构造器中定义了返回值,或使用void声明构造器没有返回值,则构造器变为方法,不再是构造器


    定义一个Person类

    没有定义构造器,系统提供一个默认的构造器

    Java 类的作用:

    定义变量

    创建对象

    调用类的类方法或访问类的类变量


    创建对象:创建对象的根本途径是构造器,通过new关键字来调用某个类的构造器即可创建这个类的实例

    Java 对象的作用:

    访问对象的实例变量

    调用对象的方法

    路径下必须有类,才能够调用

    否则编译时出错:


    对象this的引用:

    this关键字最大的作用是:让类中的一个方法,访问该类里的另一个方法或实例

    this关键字总是指向调用该方法的对象

    this作为对象的默认引用的两种形式:

    *构造器中引用该构造器正在初始化的对象

    *在方法中引用调用该方法的对象

    调用run方法:

    大部分情况,this可以省略

    静态成员(stastic)不能直接访问非静态成员

    Java编程时,不要使用对象去调用static修饰的成员变量、方法,而是使用类去调用

    this在构造器里的作用:

    使用this作为方法的返回值可以让代码更加简洁,但可能造成实际意义的模糊


    2.方法详解

    方法不能独立定义,只能在类体里定义

    方法要么属于类的本身,要么属于该类的一个对象

    永远不能独立执行方法,执行方法必须使用类或对象作为调用者

    参数传递:

    基本类型

    运行结果

    swap()方法的a、b只是main()里的复制品


    引用类型:

    运行结果

    main()的成员变量的值被交换了

    swap()复制main()的dw引用变量后,实际上操作的是DateWrap对象


    形参个数可变的方法:

    递归方法:

    eg:   f(n+2) = 2*f(n+1)+f(n)

    小的一端已知

    由小到大 f(0)=1,f(1)=4;

    大的一端已知

    由大到小: f(20)=1, f(21)=4;


    方法重载:同一个类中包含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方法的方法名相同,但形参列表不同

    确定一个方法的三个要素:

    调用者,就是方法的所属者,既可以是类也可以是对象

    方法名,方法的标识

    形参列表:当调用方法时,系统将会根据传入的实参列表匹配


    3. 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

    程序中访问类变量

    类.类变量

    程序中访问类变量

    实例.实例变量

    实例访问类变量

    实例.类变量

    运行结果


    局部变量:

    代码块局部变量

    方法局部变量

    引用被覆盖的成员变量

    变量的使用规则

    直接使用类变量或者实例变量的弊端:

    *增大了变量的生存时间,将导致更大的内存开销

    *扩大了变量的作用域,这不利于提高程序的内聚性

    比较三个程序

    三个程序运行结果完全相同,但第三个程序最符合开发规范


    使用成员变量的情况:

    *需要定义的变量是用于描述某个类或者某个对象的固有信息,如果这个信息对这个类的所有实例完全相同,或类相关,应该定义成类变量;如果这个信息是实例相关的,应该定义成实例变量

    *在某个类中需要以一个变量来保存该类或者实例运行时的状态信息,通常使用成员变量。

    *在某个类的多个方法之间进行共享,应该使用成员变量。

    在使用局部变量时,尽可能地缩小局部变量的作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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