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矛盾谁之过?
由于我的职业原因,经常被派遣处理一些暴力事件,今天参与处理了一起医闹事件,令人反思……
患者家属这个“弱势群体”。他们在发生了医疗事故的时候没有得到处理或者对处理结果不满意,从而成为“职业医闹”的利用工具,为了满足他们的种种诉求利益,不惜被动或主动让利请“职业医闹”,这直接或间接助长了“职业医闹”的气焰,成为医闹的罪魁祸首。
医疗机构。不得不承认,某些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给医疗界的整体形象抹了黑,小部分医务人员的医德沦丧,贪婪,势利,加上部分不良无知的媒体的扭曲报道,加剧了医患关系的矛盾!导致医闹事件频频发生,成为“职业医闹”的沃土!
不尊重医生,就是不尊重生命
医者仁心,医生向来是一个受人尊敬的神圣职业。
且不说日常的治病救人,汶川地震、抗击非典,这些灾害、病毒肆虐横行时,他们总是与死神同行,哪里最危险,哪里群众最需要,他们就奔赴哪里,与死神较量,抢出了一条条生命!
他们是生命的保护神,理应受到礼遇。从这种意义上来说,一个社会对医生的态度,体现了对生命的态度;不尊重医生,就是不尊重生命。
不让医闹毁了医生这个神圣的职业
“职业医闹”是指受雇于医疗纠纷的患者方,与患者家属一起,采取各种途径以严重妨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的形式给医院施加压力从中牟利的行为。医闹采取在医院设灵堂、打砸财物、设置障碍阻挡患者就医,或者殴打医务人员、跟随医务人员,或者在诊室、医师办公室、领导办公室内滞留等等。他们是一个特殊的人群,他们每天穿梭于各大医院之间努力寻找“商机”,采取伙同患者家属扰乱医院就诊次序的方式,向医院索取高额赔偿,这就是新出现的医闹职业。
对待这种极其恶劣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始终坚持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必须让他们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
为了打击“职业医闹”我国于2015年8月29日当天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其中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经营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自此,医闹正式入刑,政府也将从刑法层面打击医闹行为。
不让医闹毁了医生这个神圣的职业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