悄悄然的,这个春天已然在挥手说着“再见”。
尽管,风还有有些微凉。但那个热烈的,欢快的,烂漫的夏天就要来啦。
我从不掩饰,我喜欢夏天。尤爱初夏。
长风穿林打叶,茂密的树叶疯长,缝隙间已然筛了许多细密的阳光到地上,斑斑驳驳的暗影在地上摇曳。
树影摇曳中,我的青春小伤疤重又焕发了新生。那些成长路上的小痛苦,也已然变得云淡风轻,小迷茫也如拔云见日般又现光芒……
南山的风,吹着青春的帆。北海的海,逐浪的花,绽放着我的梦。
我喜欢初夏的晚上,风有些微热,夹杂着丝丝的暖意,傍晚时分落日余晖在天边包裹住甜甜的云朵,如同画家未经调色般的油墨画般,那里有我向往的远方。
我想像着我的未来,可终究还是感觉自己如此的平凡,又如此的渺小。偶尔会在深夜想要痛哭,信念悄然崩塌……
然后在第二天强颜欢笑的向自己的热爱奔赴,日复一日,从深夜再到清晨就是一个重生。
从此,我便爱上了码字,笔尖上,我看见了另一个自己。
一路走来,我路过大雪纷飞的冬季,有人说我的文字不够动人。我穿过火红热烈的枫叶林,有人说我的文字不够干净。我淌过细细潺潺的小河,有人说我的文字不具有共鸣。
那一字一句都化为利刃与冷箭,一点点的吞噬我的生机,我像个孤独的动物,蜷缩在角落里,一遍一遍的舔舐着自己的伤口,看着伤口结痂,血液凝结,一遍又一遍,新伤覆盖旧伤,我知道这永远不会有尽头,只渴望在冬雪消融的时候,能迎来我的初夏。
我相信在初夏我总会遇见一个人,懂我笔下的温度,知我心思浓重,然后陪我一起喜欢这些干净生动的文字,我不相信什么人间不值得,也不信什么生活无味,只要是手握热爱,一样可以活的满身光华。
我渴望初夏,像植物渴盼春季,渴望初夏的热烈把我体内的激情一同燃起,用初夏把我点燃,然后绽放在暮春的某一个清晨,夏天便如约而至。
初夏一定是热烈的,欢快的,令人酣畅淋漓的。像是火锅煮熟青菜时,发出“咕嘟咕嘟”的声音,青菜上灌了火红的颜色,是世间最干净的一捧颜色狠狠的入热油里,一瞬间就像是1994年木星替地球挡下了攻击的热烈与坚定。
书里的初夏很美好,有街角的深夜食堂,每晚深夜营业,只为了接纳流浪的人和一身疲惫不堪的梦想;有晚霞边的小酒吧,浓浓的文艺气息里都藏着发霉的梦想;有阴暗潮湿被晚风吹过的弄堂,阴阴暗暗的角落里都散发着压抑,有几个人儿在低声讲话。
人们总是很喜欢春季,暖风和鲜花,以及碎花裙,好像把一整个春天都摄入到瞳孔里,可我的心却渴望初夏,那个热烈,欢快,酣畅淋漓的夏日,浓浓的树影投下,热烈的阳光奔入河流与大海。
我知道我一定会在夏日里盛放我所有的激情与热爱,然后遇见最好的自己。
我会把这个激情四射的初夏写进日记本里,然后把夏日的风装进口袋努力奔赴下一场山海,用焦糖奶茶的浓香武装住,青春的我。
虽然世界总是事与愿违,可我相信“念念不忘,必有回响”,热爱可抵岁月漫长,总有一天嘴里的碎碎念念也会变成身边的岁岁年年,再也割舍不去。
我渴望初夏,在初夏写尽那些令我热爱的,情动的,沾染烟火气却又一尘不染的文字,我总执拗的相信文字是有温度的,特别是用心写出的文字,已经被心头快要崩裂的热爱给暖烫了,稍微一碰就会肿胀起泡。
初夏的第一缕风吹起,拂过人间,拂过四月天,我们,遇见了更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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