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黑风的相遇

作者: 一生一灭 | 来源:发表于2022-04-08 10:01 被阅读0次

    经过连日的奔波,我总算慢慢开始熟悉这个“崭新”的自己。虽然被感染的只是手臂,但我清晰地感觉到,那些“东西”,像是能量罐般不断往身体里输送着能量。除非是剧烈运动,否则几乎感觉不到疲劳。睡眠的时间也在减少,并不是失眠那种难以睡眠,而是更早的醒来。有时候被什么风吹草动惊醒后,也可以很快再次入睡,直到醒来后感觉到神清气爽。

    若不是怕晚上遇上什么危险,日夜兼程也不在话下,毕竟对比起遇到憨憨的行尸,我更害怕那些轻易把我撕成碎片的猛兽。

    从一些物资的地址标识,以及与当地人接触后推算,现在自己身处于阿留申群岛之中,从地图看来自己只能一直北上,穿过阿拉斯加进入加拿大,那里的低温和地广人稀比较适合安顿,估计那些变异者也会在那里建立根据地。

    说起来还真不想跟他们混在一起,说白了这力量十分可怕,用屁股想想都知道肯定是军方的什么超级士兵计划,现在落入到这些普通人的身体里,还真不知道会干出些什么荒唐的事情。所以碰着了就看看,不对劲便溜。碰不着的话,就当没见过好了。

    这下心无负担,走起路来也得劲,一个月后来到阿拉斯加。

    不知道这里是否比中国更早爆发这场灾祸,因为满眼看去,这里的城市已经荒废了好一段时间,再加上被无数次的搜刮和破坏,更是残败不堪。不过这也方便了我的行动,在这孤独的末世之旅,遇到人未必是好事。

    穿过城市,又是一望无际的荒原,这时候,必须自行狩猎才能荒野求生。我开始学习控制变异的左臂,刚开始只知道左臂的变异只是令到身体变好,然而力量增强了多少还没有一个准确的数据。例如扔出一块石头几乎比美手枪射击,在狩猎方面就有了优势,前提是速度和准度都能把握的前提下。

    阿拉斯加的最大的亮点是其壮观的野生动物群落,尽管是受到保护,不过现在也没谁管了吧,算是紧急避险。既然力量有优势,在保证自大准度的前提下优先选择体型庞大的动物。在几次成功轰穿麝香牛后开始有点飘,这就要挑战灰熊......

    灰熊的速度根本无法想象与他的体型挂钩,我特意把距离拉得比较远,因此准度和力量被削弱,第一发没把熊打死,反而激怒了它,咆哮着就冲过来。我这时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跑不过熊,附近也没什么树木可攀爬,这岂不是等死!?

    不!我不愿意就此放弃,旅途才刚开始,怎么可以折在这里!我又捡起一块石头奋力扔出,慌乱中准头更是强差人意,完全的miss!灰熊的利爪已到眼前,我急忙躲闪,身体倒是十分灵敏的,反应和平衡似乎都被增强了,心随意动,说走就走。灰熊咆哮着疯狂挥动它的前肢,活像一只被逗得忘形的猫儿在疯狂抓它的逗猫棒。

    我虽然勉强能躲闪,却没有闲余去捡石头,要是这个距离一定能命中!我懊恼地抓紧拳头。嗯?拳头...突然有个大胆的想法。要不要试试揍一拳看看?

    换作平时这个接近白痴的想法,现在变了唯一的办法。

    我一边躲闪一边开始调整姿态,当达到出拳的最理想姿势时,在躲过一次攻击后迅速反击,像拳击手那样挥动起左勾拳。听到拳风便知道威力不小,产生的动能连身体也稍微一起带了过去,险些没有站稳。这一拳奏效了!体型庞大的灰熊被打到失去了平衡,倒在地上。我抓紧机会,发挥人类搏斗中的无赖伎俩——按在地上打。

    自己也是打得红了眼,这生死关头只有抓住一丝机会谁还会退缩。熊还在极力反抗,有几下还抓伤了手臂和身体,当时也是全然不顾,肾上腺已经充满全身,为求那致命的一击:锤爆熊头。

    最后那毛茸茸的肚子停止了起伏,勇者胜。

    我学着荒野求生的电视节目那样笨拙地割了皮,把肉熏成肉干。我已经喜欢上这种没有时间拘束的生活,不再为了下一件事的到来而焦虑,现在只要做好眼前的事情,花多少时间也不在乎。

    背着沉重的背包,我开始考虑得找个交通工具,否则不但携带的食材有限,自己也跟着消耗太多的体力,对长途旅行必然不利。汽车摩托车这些,先不说加油维修问题,就那堆满尸体的油柏路能否通过都成问题。

    看着茫茫的荒原,不知为何就想起了草原上万马奔腾的景象,这样宽广的自然环境,也就马和雄鹰能在此翱翔弛聘。对了,如果是一匹马,既能负重,适应大部分的路况,还不用汽油!吃些青草萝卜什么的就可以了,简直没有更适合的交通工具了!

    短暂的兴奋后又开始烦恼,哪里可以搞到一匹马呢?再说自己也不会驯马,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现在只能希望能碰见那些农场里跑出来的马,可以立刻使用。又走了好几天,脑海里还回荡着自己骑着马,像唐僧那样轻松前行。这几天也没找到水源,口干舌燥脑袋昏昏沉沉。

    啊,我是不是听到马叫声了?糟糕,居然出现幻听,还是先找些水果解决一下喝水的问题吧......不对,这幻听怎么还带环绕声的音效?音源都跑到脑袋后了。

    我不禁转过头,只见一股肉眼可见的黑风呼脸而过,那劲风,甚至产生一种在闹市里与一台黑色的汽车擦身而过的错觉。

    马!是马!!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我狂喜着撒脚就追上去,但人又怎能跑得过马,跑了几步才回过神来,发现这不是办法,是不是要做个套马索什么的?

    翻了一下背包,现成的倒是有一条登山绳。韧性是够了,但这么纤细的一条绳子,也不知道会不会把马勒死。

    向着黑马消失的方向赶了半天。还好是匹黑马,在树林里格外醒目,若是斑马......我开始思考着策略,偷偷摸摸接近可能会引起马儿的警惕,还不如自然而然地靠近,反正自己与那些吃肉的动物长得不像,应该不会刺激到它吧。

    就这样,我一边吹着不着调的口哨打破尴尬,一边装作看风景的样子慢慢靠近。果不其然,黑马只是安静地吃着草,甚至没有抬眼看一下。

    已经够近了,甚至不用抛出绳套,只是抬手一套,便轻松把绳套进马的脖子。

    然而马儿并没有什么反应,仿佛我只是空气。奇了个怪,这家伙不怕人吗?便试探地伸手去摸,刚碰到的时候,马儿的肌肉明显地颤动了一下,它看到是我在摸它,便又继续低头吃草去。

    果然!这是人饲养的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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