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开的这个庭,因为是团伙犯罪,法院预告大约两天时间。说实话,我有点怯火。不是对案子有什么顾虑和担心,而是怕自己端坐两天会受不了。
这个案子经过辩护律师的辛勤工作,在起诉阶段已经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为十一个月。考虑到准备开庭时被告人的实际关押时间有可能超过拟量刑期限,此前已协调法院对他取保候审。被告人已经回到家中,有了相对的人身自由。在正常情况下,他案子的判处结果已经明晰。因而法庭辩护的目的仅仅是保证这个结果不出意外,在有两个辩护律师的情况下,自己已成场内指导的角色。但应人事大,责不容怠。即便有张飞律师顶着,也得到场陪到底。
偌大的法庭里,男女一共十个人都穿了白色的防护服,一摆溜坐在被告席上。两排穿戴整齐的法警坐在他们身后。他们大多是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因为戴着口罩,很难分辩他们谁是谁。也很难分辩他们的性别。审判台上三个法官正襟威坐,右侧是两名检察官做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左侧是十名被告人的十二名辩护律师出庭为他们提供辩护和法律帮助。
这些年轻人所触犯的罪名好吓人: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但他们所涉及的毒品不是鸦片,也不是海洛因,而是一种新型的电子烟,所谓“上头电子烟”。
从上午的开庭情况看,可能比预料的更要顺利。由于公诉人在起诉阶段的工作比较细致全面,所有被告人全都认罪认罚,因此在法庭调查过程中,十分平顺。被告人异口同声认可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人申请相关诉讼参与人回避,没有人认为有必要陈述犯罪过程。这便节约了大量的时间。在辩护律师提问环节,仅第一被告的律师有概括性的发问,其余辩护律师均表示没有什么可发问的。故作为共同犯罪的团伙案件,又节约了大量时间。此后进入检方举证环节,一早上下来,大劲已过。律师和公诉人都意识到,这个案子估计一天就能开完,因此心情大好。审判长安排下午一时四十分接着进行,大家一致赞同。天气如此炎热,大家都盼今天能够结束。
通过法庭调查,这个案子的真相已经查清。有个被告人的家长在旁听庭审之后私下里骂道,这个案子的其他被告,都与第一被告人有交集。如果没有这个女人,或许其余九个人便不会犯罪。这意味着这个小姑娘便是本案的主犯,公诉机关结合犯罪事实、情节,结果以及认罪认罚的态度,建议对其量刑十年零两个月。第二被告至第五被告量刑均在五年以上和十年以下。后面的几个被告分别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均不适用缓刑,并判处了一定数量的罚金。第一被告及其辩护律师认为,被告人其实在二0二一年七月之前并不知晓销售上头电子烟就是犯罪。以为就是玩耍消费而已,才导致了犯罪。当被告人知晓上头电子烟已列入毒品时,把剩余的电子烟油全部扔进马桶销毁。
自己这个排序为第七的被告人,现年二十四岁,显得格外稚嫩。知其系离异家庭,与母亲相依为命。他闹着玩的这个行为,给自己和家庭带来沉重的打击。如今通过辩护律师的努力,建议量刑十一个月已经比较幸运。但律师仍觉量刑较重,且未考虑其带领公安人员抓捕其他同案犯的立功情节。虽然当时因同案犯外出未果,但其有强烈的立功意愿应予考虑。在十一个月以下考虑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就整个案件而言,尽管被告人全都认罪认罚,但所有的辩护人还是认为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过重。对这种新型的毒品犯罪宜大幅度从轻减轻处罚,那样的话,社会效果会更好一些。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服刑十年以后,失去了最美的年华,这个家庭也因此蒙上巨大的阴影。对整个社会来说,消极的影响蛮大呀!
但他们以身试法,罪有应得的一面。但愿他们今后能汲取教训,做守法公民。才能为可能的幸福生活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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