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了一些APP上自媒体用户的内容,我发现一个很常见的现象,自媒体用户经常发布(转发)载有别人肖像的图片,特别是在一些有网络热点、槽点的事情上,自媒体用户会发布载有别人肖像的图片,并进行评论或者描述。作为一名法律行业的从业人员,我发表看法如下。
先举个例子,最近某位著名科学家与其妻子外出与朋友聚餐,有自媒体用户将聚餐画面及该著名科学家与其妻子的合照图片发布在自己的自媒体,并进行评论或者描述。从捕捉热点、吸引眼球的角度可能是有效果的,但是我的专业意识告诉我,这个行为可能存在侵权的情况。我的理由是,我国《民法典》对于使用他人肖像的一般规定是要经过权利人同意,但是也存在合理实施可以不经过权利人同意的情况,这些情形如下:(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三)国家机关为依法履行职责;(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对于上面举的例子,在未经过该著名科学家及妻子等人同意的情况下,自媒体用户发布的图片符合哪种情形?个人学习,恐怕不是;艺术欣赏,聚餐画面及合影的照片认为是艺术,仔细琢磨也不是那回事;实施新闻报道,这样的行为符合新闻报道的定义吗?自媒体行为与新闻报道之间的关系应该是新闻媒体学术领域范围,但从常识的角度判断,我认为该举例行为吸引眼球、增加流量为目的的非新闻报道行为可能性更大一些,并非进行新闻报道;至于其他情形,关联度更小,在此不予分析了。还有必要说明一下,原来我国的法律对于使用别人肖像权的规定是,未经权利主体同意,不允许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但在民法典时代没有“以营利为目的”这个条件了。
诚然,在当今自媒体时代,图片、视频等形式的灵活运用可以增加流量、增加关注度,够使得网络上的内容更加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但是有些行为例如本文当中的肖像图片的使用显得过于随意,甚至是直接违反了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这有可能导致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所以,在如何更合法、规范地使用图片、视频等问题上,需要自媒体用户增强法律意识,也需要APP管理方加强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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