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豆

作者: 殊同 | 来源:发表于2018-02-04 08:53 被阅读0次

      小时候,每逢夏夜,总跟着爷爷奶奶在院子里乘凉。月色清凉如水,奶奶的手里轻轻摇着蒲扇,阵阵凉风吹来,天上的星星仿佛也跟着微微颤动。那时爷爷总会抽着一杆烟,轻吟道“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久而久之我便将这首《相思》熟记于心。后来,对于那时的月色、蝉鸣都记不分明了,只有那粒“红豆”,在我心底结成了一枚相思扣。

      上小学之后,有一节语文课老师教我们“笠翁对韵”,“天对地,雨对风,大陆对长空”,读来朗朗上口,就像不知是谁打翻了红豆盒,一粒粒豆子与地面亲密接触后发出清脆的响声。也不知怎么的,我突然站起来问:“老师,山花对海树,那红豆对什么呀?”下面有人接了一句“那还用问,红豆对绿豆呗!”接着教室里爆发出一阵哄笑,我只能窘迫地站在那里搓着手心。我很庆幸我遇到了一位很好的启蒙老师,待大家安静后,她夸赞我提出了一个好问题,并让同学们认真思考、帮我解答一下。尽管那节课上我们并没有讨论出一个完美的答案,但我在心里仍感谢那位老师,她用这样的方式呵护着埋在我心底的那粒“红豆”,也让我爱上了语文。稍大一点之后,到了该尝试写作的年纪,从每天一篇日记开始。这使得我非常苦恼,常常趴在桌前半个小时也憋不出一行字来。妈妈把这个归咎我贪玩不读书,于是买了一些书让我来读。起初我内心是有一些抗拒的,但很多事情仿佛在冥冥之中早已注定,从我第一次捧起书来,我就再没舍得抛下。人生的第一本书,是《城南旧事》。记得也是在一个蝉鸣聒噪的夏夜,我读到“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已不再是小孩子”,仿佛一下子明白了世事的苍凉。有时候我会想我为什么爱上读书,或许是因为在现实中无法抵达的彼岸,在书里都能到达,于是年纪轻轻的我,也可以“尝遍”百味人生。一年之后,当我再拿起笔来,精美的文字像一粒粒红豆般跃然纸上,自此,我爱上了写作。

      十二岁的那个盛夏,是林海音书里“花儿落了”的时节,是阿廖沙初次“在人间”的年纪。那个夏天在我的记忆里一直清澈透明,带着点点离别的愁绪,一次次触碰到我柔软的内心。就是在那个夏天,我完成了人生的第一本“诗集”。当然了,从成年人专业的角度来看,那时我的诗或许只是一个孩子的呓语,但它对我而言却有非凡的意义。我想,每个热爱文字的人内心都有一个自己的“江南”吧,小桥、画舫、丝绸,灵动秀美的江南水孕育着世间最美的文字。于是我将自己的“诗集”命名为《寄水乡》。它寄托着我内心一切美好的情愫,随着夏夜阵阵微风,飘到梦里“还乡须断肠”的江南水乡。

      豆蔻之年,读的书渐渐杂了起来,也接触到了各种各样的思想。开始对作家和作品有了自己独立的见解,有过嗤之以鼻,也有过盲目的崇拜。“娉娉袅袅十三余”,骨子里都是一股傲慢不服输的劲儿,现在想来,那真是一个狂妄的年纪呢。读了几本书,投过几次稿,便觉得自己仿佛半只脚已经踏入文坛,自恃文采斐然了。老师在写作课上讲的内容统统被我自动忽略,我只悠哉悠哉地读自己的书,照自己的“野路子”写。当时我读书的速度很快,几乎是囫囵吞枣;写作文的速度也快,常常只花别人一半不到的时间,我甚至曾为此深感骄傲。但年轻到底是要摔跟头的,小和尚修行不够怎么能冒然下山呢?很快,我便吃了苦头,我的作文分数总是忽高忽低,有时候还被批为三观不正。但毕竟作为班里语文成绩不错的学生,老师倒也宽容,一面肯定了我的文笔一面让我学会规范自己的文风。慢慢的,我的文字也开始走向所谓的“正道”,作文也常常被归为一类范文,自此我便成了语文老师最器重的学生。可也正是在那个时候吧,我的文字失去了灵气,仿佛被晒干的红豆粒,只是个漂亮的躯壳罢了。后来我明白了,我失去的是“自我”。

      中学这六年的时光,说快也快,陡然间已经不再年少了。那时课业繁忙,压力从四面八方涌来,使得我时常情绪消极,一度感慨“生而为人,我很抱歉”。在那种情况下自然是不能潇洒地读书写文了,学习几乎占据了我生活的全部,但我仍坚持在床头放两本书,挑灯夜战的空隙间,随手拿起来读几段,便觉得浑身舒畅。仿佛自己是生活在长满水藻的河水里的鱼,偶尔浮出水面透几口气。特别是到了高三那一年,最后的冲刺阶段,大考小考接踵而至,枯燥乏味的生活使我疲惫不堪,我开始疯狂地渴望文字的温暖,如同飞蛾扑向炽热的火焰。于是在我寒窗苦读的最后的一年里,我写完了迄今为止自认为最成功的长篇。那是一个关于爱情和流浪的故事,恰恰是生活的反面,现实愈是枯燥,内心就愈渴望诗和远方。理想和野心像发了疯一样地生长,“红豆盒子”被彻底打翻,一粒粒饱满圆润的红豆迫不及待地涌了出来,与地面亲密接触后发出清脆的声响,那是理想与现实交相碰撞的声音。

      高考结束之后,我用了整整三天的时间去整理我“奋斗过的痕迹”,像完成一个仪式般地将它们打包装箱,送出我的生活。期间我内心毫无波澜,回忆起那段苦涩的时光除了一阵阵心悸,丝毫生不起感动。直到我在堆积杂乱的参考书中翻出了一本又一本黑色封面的写作本,轻轻拍去上面的灰尘,一张张无邪的面孔出现在我的面前,回忆才铺天盖地地涌来。那是盐渍的土壤里生出的花,是经久炮制的热腾腾的红豆粥。高考成绩公布前的那个夜晚,我坐在桌前一页一页地翻看它们,仿佛与往昔的自己亲切对话。也就是在那一瞬间,我的内心异常平静,结果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因为我丰盈的灵魂已经陪我走完了这个过程。也正是在那个时候,觉得再骄人的成绩、再热门的专业,都比不过“中文”二字来的有魅力。而两个月后,当我在第一节写作课上听老师鉴赏杜拉斯的《情人》,读到“与你那时的美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这句,内心涌起阵阵涟漪,谢天谢地,我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古往今来,读书人的形象大抵都免不了“穿着青布长衫,一脸穷酸相,满口之乎者也”,也曾有很多人带着戏谑的语气问过我一些尴尬的问题,比如“为什么选中文?将来能干什么?”我竟一时语塞答不上来。但我想四年之后我或许可以给出一个亦庄亦谐的完美答案,而不是以万金油的话语草草了结,我想这就是我进入中文系的意义。其实文学和物理、医学一样,我们都是在怀着一颗虔诚的心去探索这个世界,只不过文学是潜在的,是不露声色的,它是先浸润到一个人的骨子里,塑造他的灵魂,再来慢慢改变他的生活。“学而优则仕”的时代已不复然,现在畅谈儒释道都快被当成堂吉诃德围观了,诚然这不是一个属于文学的时代,但仍有些人是属于文学的。生活需要柴米油盐,也需要红豆,我很庆幸我牢牢地抓住了属于我的那粒红豆。

      《文心雕龙》有言:“写天地之辉光,晓生民之耳目。”的确很美,但对我而言太浩大而空洞。我所理解的文学,不过是夏夜里的阵阵蝉鸣悦耳,是奶奶手里轻轻摇动的蒲扇,是儿时的粒粒红豆在心里结成的相思扣。

      书上手痕诗里字,点点行行,似红豆,总相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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