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是周六,子浩和灵萱早早就起来了。子浩去上班,灵萱去上辅导课。建华和明宇还在胖子房间睡觉。
灵萱下午放学回到住处时,建华已经在厨房忙活了。明宇坐在沙发上玩手机,灵萱笑着说:“今晚这是有大餐吃吗?”
“吃毛大餐,一个肉丝都没买。”明宇说。
灵萱听后笑着进卧室了,不一会儿,子浩回来了,他看到建华在厨房忙活,开心的说:“看样今晚不用我做饭了,可以吃现成的啦。”
“能不能吃还不知道呢,我就看到买了一斤粉,一大包大料,大料比粉都多,一根菜毛都没有,能不能吃还不知道呢。”明宇说。子浩和灵萱听后都笑了。明宇接着说:“从买回来,就进厨房了,到现在都没出来,不知道他能弄个什么出来。”看着建华在厨房忙碌的身影,子浩和灵萱只是笑。
很快,就听到建华在厨房里喊:“好了,都来尝尝,看看怎么样?”说着就端了三碗粉从厨房走出来,把粉放到茶几上,灵萱看了看,泛黑的汤有些粘稠,不利落的粉,一根根软塌塌的躺在碗里,没有任何装饰,也没有青菜,实在是引不起人的食欲。明宇从沙发靠背上起来,趴向茶几说:“好吧,大家给你个面子,尝尝。”
灵萱和子浩也坐下了,建华有些紧张,眼睛一直看着明宇,直到明宇吃了一口粉,说:“这是什么玩意啊!”然后,就放下筷子了。
建华赶紧说:“媳妇,你尝尝看。”灵萱吃了一口,说:“味道好像是有些不太对。”建华又看向子浩,子浩吃了一口说:“一尝就知道是大厨做的,这种味道我们平时是做不出来的...就是,好像还差点什么。”建华这下有些绝望了。麻溜的把三碗粉端到了厨房,说:“那就别吃了。”
“那晚饭吃什么啊?”子浩赶紧说。
“爱吃什么吃什么。”建华没好气的说。
“既然家里做的不能吃,那就出去吃吧?!”明宇说。
“出去吃也可以,但是,先说明,我不请客哈。”建华赶紧说。
“不让你请客,我请客。我们去吃快餐吧。”明宇说着就从沙发上坐了起来。
然后,四个人就下楼了,在路上,明宇说:“王二,你媳妇真难伺候啊!”
“她/我怎么了?”子浩和灵萱异口同声的说。
“有一次我和她一起去吃饭,等我买好饭后,她竟然说我选的菜她都不喜欢。”明宇说完,灵萱和子浩都笑了。
三个男生去打饭,灵萱去找座位,由于他们去的太晚了,饭菜已经所剩无几,也没有什么可选的了。吃过饭,明宇说:“接下来什么活动,还去逛夜市吗?”
“不去了,王二请唱歌吧?”建华说。
“为什么让王二请唱歌,我来之后,你还没请我去唱歌呢?”明宇说。
“你不是认识在TKV里面的工作人员吗,你请客还能便宜些。”子浩说。
“妈的,他暑假之后就不干了...怎么不管怎么轮都能轮到我身上啊?”建华无奈的说。大家都开心的笑了,然后,一起去了KTV。包了一个小包间,这还是第一次按正常流程来唱歌呢。建华显的特别有底气。灵萱也活跃了很多,跟着他们三个一起选歌,唱歌。轮到建华唱歌时,大家嫌弃他唱的不好听,他却说:“你管我唱的好不好呢,我是花了钱来唱歌的。”所以,那晚没有人去在意歌唱的是否动听,而是只管人唱的是否尽情。他们肆无忌惮的唱着,开始时,他们还是各唱个的,后来,子浩选了一些情侣对唱的歌。明宇也和建华合唱了。四个人唱的很嗨,一直唱到夜里十一点多。第二天,子浩早起去上班了,等灵萱起来的时候,发现住处只有她一个人了。她打电话给子浩,子浩说:“早上,我们三个一起吃的早饭,吃过饭,建华就走了;明宇公司昨天打电话让他今天加班,就出差了。”灵萱在楼下吃过早餐,就回住处学习了。下午她照常去新华书店等子浩,然后一起去超市。他们在超市买了粉丝、红枣、饼干、酸奶、馒头等,又在住处路边摊买了青菜,菠菜,鸡肝。子浩不喜欢吃任何动物的器官,只吃肉。而灵萱却很喜欢,鸡肝是最便宜的,三四块钱一斤。一般她都会买一块多钱的。让子浩给她做鸡肝菠菜粉丝凉菜,每次都是灵萱吃鸡肝,子浩吃菠菜和粉丝。
吃过饭,灵萱和子浩去逛百货商场。因为,灵萱还想买一双和之前一模一样的人字拖。他们逛了所有买鞋的铺面,都没有找到一模一样的人字拖。在灵萱记忆里,没有那一双人字拖能比得上她买的那双,所以,其他的人字拖她都看不上。走到一家饰品店,灵萱停住了。她想进去看看,子浩并不想让她进去。因为,灵萱有买耳钉耳坠的爱好,每次买完之后,要么戴一次,要么一次都没戴,就闲置在那里了。子浩觉得这样太浪费了,其实,灵萱也想戴,只是戴上之后耳朵又红又痒。她一直希望能又一双耳坠,自己戴上不疼不痒。所以,她一直在努力尝试,却一直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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