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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是... ...(自选9篇合集)

我曾是... ...(自选9篇合集)

作者: Graceland | 来源:发表于2018-10-19 01:50 被阅读407次


    - 题记 -

    有位友人很喜欢我的散文。有时候我觉得,她比我更喜欢我的散文。所以有了下面这个合集,这些可能是我比较喜欢的几篇。Thank you dear.

    我曾是... ...(自选9篇合集)

    1

    春潮

    昨天下午开始,空气开始发生变化。

    中午还是明媚和煦的世界,到了两点钟的时候,天空开始阴晴不定,像是喜欢发脾气的老板的脸孔,随时要炸个响雷似的。

    刚过了艾略特定义的“残酷的四月”,我们来到了五月的头上。在我的印象中,五月份是上海真正进入热天的开始,怎么就说冷就冷了呢?

    我开始换去夏天的短裤,换上牛仔裤,加了件薄毛衣,到了傍晚的时候,感觉空气还在继续变冷,不由得关照一位准备下班的友人,跟她说:“你要早点回家,天气变冷了,外面妖风不断啊。”

    童年时,父亲在村子的最后面开辟疆土,造了一所宅院,搭起了我和哥哥的城堡。后来又有2位村民效仿他陆续在我们的隔壁建造了2栋。

    我们是住在村子的最后边,“离尘不离村”。我们的旁边接触着自然的风物,有小河,有竹林,农田,我看得到越过小河远远的公路上,有巴士或卡车在穿梭,人们去向远方。

    从那时候,我看得见上海的天气的各种变化,天空中的云朵不停变幻,出现各种形状,在阳台可以欣赏飘来飘去的浮云。我迷恋于洁白的浮云,像棉花糖似的云,变出各种动物的形状,“可是它们都留不住。”我懊恼地想。

    风儿是我家的常客,微风,台风,急切的风,在风里呜咽、呢喃的风,嚎叫的风,妖邪的风,如蜜糖似的风,干干脆脆爽直的风,吹面不寒杨柳风。

    台风天的时候,风儿肆虐,满世界撒野,把天空变成它们马戏的舞台。

    就像是昨天下午的感觉,童年时候妖孽的风又来了,非理性、歇斯底里地乱吹,像一个喝醉了酒的吉普赛女郎。在这样的天气里,还是不要长时间在外边逗留,这是恶劣的风啊。

    到了夜晚时分,风潮变成了夜潮。黑暗里看不清风的模样,只听到此起彼伏的声音,就像那年初夏花莲的海。

    庄生云“野马也,尘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这是逍遥游里的句子。世界在浪漫如庄子的眼里,就是如此汪洋肆意般的景致,他也听到了这亘古的潮声了么?

    夜悄悄遁入无止境的黑,风儿在不停翻滚,上海进入第五个季节,好像游戏解锁了新的关卡。

    听点爵士乐吧,欢乐的钢琴,愉悦的鼓点响起,小号在若有如无地一气呵成,漂浮蔓延的情感,跟着它一起飞。

    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少年时候,爵士乐对我来说是新鲜的玩意儿,那时候初尝爵士的好处,Bill Evens的行云流水非常适合我,爵士名伶的午夜怨曲对我来说过于做作,曾在Nat King Cole的灿烂星辰间徜徉,俯仰宇宙之大。

    到了放下名利的年纪,这爵士乐忽然在心头如绿苗般蔓叶生长,此刻,我心即爵士。

    “原来这就是爵士啊。”我的眼前出现《海上钢琴师》里面,港口上的一个路人甲,咧开镶着金牙的嘴巴,用标准的美语发出欢乐的鼓噪“JAZZ!”

    春天夜空中的潮水渐渐平息,空气变得愈来愈清澈。风儿不再翻滚,第一批黄鹂鸟已经醒来,开始了晨唱。

    天空渐渐亮起,太阳底下无新事,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2

    抱着花的女孩

    女孩的脸上涂抹着化妆品,白色的粉并没有融入脸蛋,看上去好像奶油蛋糕,蛋糕和奶油是两层东西,很分明。

    女孩带有点男孩气,看上去又像女孩,又像男孩,一张脸好像可以随时变化,忽男忽女。这女孩的脸,又好像忽然可以变成大人,又变成小孩。

    总之,这女孩的脸很奇特,一个忽男忽女忽大忽小的女大学生。

    而她坐在那边,我走近她,端详着她的脸。我想,我也老大不小了,是不是应该恋爱,是不是应该像电影和电视里一样,和女孩子约个会,很多年轻人都这样,很多大人都这样,我如果不去找个女孩的话,是不是不太正常呢?

    因为从来没有爱过女人,没有恋爱的经验,所以我真的不知道,也不知道怎么办,可是,我必须应该去找一个女孩,就像大家都干的那样…

    于是,我靠近那位女孩,怯生生,同时又提高声音说:“我们去喝一杯咖啡如何?”尽管我并未真正的喝过一杯好的咖啡。我觉得,应该是这样说的,对的,这样说,准没错。我对着女孩说,同时又好像对着自己说。这句话说出去之后,好像把一个铅球丢在宇宙的荒野里,很尴尬地顺着轨道环绕着行星。

    女孩不解地看着我,她不知道我想要干什么,我越发尴尬起来,空气也凝固起来,我的朋友在旁边看着,他就像闪烁不定的电视信号一样,给了一些若有若无的支持。

    然后女孩的脸孔阴晴不定,忽男忽女忽大忽小的闪烁。刚才的那个问句,早已经飞翔到那个异次元空间,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我的脑子里出现空白,脸孔石化,我不知道我是怎么离开教室的。

    我睁开眼睛,这时所有的大学同学都已经去上课,早晨第一节第二节是英语课,我不想再去上英语课,因为我已经上了太多的英语课。

    我按下录音机的播放机,罗大佑给张艾嘉写的《春望》响起。

    宿舍的外面是高高耸立的杉树,就像老家院子外的杉树,老家不远处海边马路边的杉树,这些杉树都像标枪一样笔直,无论它们在哪里,都站得笔直,它们是散落四处的平行线,带着刺破天空的企图心。

    “无所事事的凝望着窗外…”张艾嘉唱到,我凝视着窗外,疲惫的青春,迷茫的风景,宿舍内外空无一人,只有我,不想上课,不想长大,陷入了一个迷之时空。

    我曾经想模仿别人一样去谈个恋爱,但抱歉,我实在无法爱上一个女孩,尽管有些脸孔让我印象深刻,有乖巧的,古典的,有些身体是性感的,难以装束呼之欲出的body,S形的大腿线条。

    F抱着花出现在阶梯教室,花朵在我的胸腔蔓延,教室的四周、窗台上婀娜延展起枝蔓,花朵绽放,香气弥漫,女孩柔美好似要化开,她距离我两百米远,却好像就在我的身旁。

    电影结束,我轻飘飘地走到她身旁。

    3

    锦瑟

    前几天与友人坐旅游大巴返沪,俩人在路途上聊天,谈及古诗词,他说,背古诗可以预防老年痴呆,于是背了一首李白的《梦游天佬吟留别》,哇塞,洋洋洒洒一大堆。这篇东西是他在亲子国学班的时候,和女儿一起背的,小孩的记忆力不是盖的,但家长能背出这么长的一首,也算是拼了老命了。

    其实这首诗也是中学课本上面的著名段落,而且我记得老师规定要背后面一部分。我仿佛浮现出了初中时候,抽查背诵的情景。

    显然我没有背熟这篇文。但一个又一个学生在我身边被老师唤起,几乎要抽查到我,好几次都插身而过,真的是险象环生。

    听着他背到“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我心里默默点头,是有这么一段。若是用上海话来翻译,应该是“天天看老板额面孔,宝宝我伐开心了。”李白这厮也挺可爱的。

    古代诗词正是我的强项啊,我接过话茬:“那我也来两段吧~”

    没想到在大脑中搜索了半天,好多诗词都像搭乘慢船去了巴黎,不见了!

    我跟友人说:“小时候我记得背过’侠客行’,但我怎么只记得’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这几句了。”

    好歹李商隐的诗,还记得两首。

    这大概是烧制进入大脑内存变成不可改写内存了。计算机术语不是叫RAM就是ROM.

    我大概整理了一下思绪,来了一首李商隐的《无题》。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如果我忘记所有诗词的话,那么这肯定是最后一首。

    如果让我只选一位诗人的话,我也选择他。

    李商隐属于晚唐诗人,唐诗到了他的年代,大致是什么花样都玩过了。

    可他居然还能玩得风生水起,竖起一块大大的招牌。

    李商隐也是不缺拥趸的。他能雅能俗,两者皆至化境。

    曾经,两年级小学生的我在古老校舍的课桌里,发现有人用美工刀刻了娟秀的两行字。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当时我并不知晓是李商隐的名作《乐游原》里的两句,我还以为是港台歌曲呢。

    一千年以后,连小学生都能欣赏的诗句,这就是李商隐啊。

    那时刚好已近傍晚,夕阳还是玫瑰色的,透过校舍的树林,三点两点洋洋洒洒,从窗外泼溅进来。

    李商隐会玩典故,“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两个故事就像电影蒙太奇一样植入,为这首《无题》诗增加了时空的维度。

    他会玩意像,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他的剪辑就像魔术师的手变化莫测。

    他能放能收,眼看汪洋肆虐的情感,纠缠复杂的心绪,就要一发不可收。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他又拿出那支白描笔,写出小学生都能懂的惆怅。

    张爱玲的前夫胡兰成在仓皇逃窜时,搬出李商隐的两句诗来表达他的心情。

    “星沉海底当窗见,雨过河原隔座看。”

    这两句,简直可以担任星球大战的导演了。

    那日归途之中又背了两首,马致远的《秋思》忘了“古道西风瘦马”。李煜《虞美人》只记得末句了。李清照《声声慢》也只记得“凄凄切切”。

    脑电波在文人骚客的忧伤里,四处奔逸,近乡情怯,忘断归途。

    4

    初夏

    一枚银色滑翔机驶入金色的沙丘,夜色下的流沙平滑如女人的胴体,飞机飞过北非德国士兵的辖区,飞过贝都因人银色的帐篷。

    天空像着了火似的,太阳从天空落下,几枚巨大的燃烧弹投向一望无际的沙漠,砸出几枚红色的大坑,一如蚊子在皮肤叮咬的肿块。

    他不知道,从何时开始夏天已经瞧瞧到来,隔壁的邻居姑娘穿上了夏天的短裤,短的好像没穿似的。

    他在院子里的花坛里面开始鼓捣起迷你园艺工程,用南京雨花石铺设小道,拿砚台造了个迷你池塘,猫咪也像嗅到了八卦一样,在池塘边喝水。

    是否童年时在花园的石榴树下埋下了什么种子,居然在三十年后,异乡的花坛底下,他又找到了童年的心情。

    他回到城堡,在沙发床上躺下,旁边是几只小猫在日长夜大。

    他留心到手上有不知什么时候蚊子叮咬的肿块,有点像二战非洲战场上投掷的燃烧弹。

    这是一架滑翔机一般的蚊子轻轻地飞入眼帘。

    Monica和他讨论过很多话题,但这姑娘的观点一般都是在对立面。当他想表达很讨厌蚊子的时候,姑娘仰起头,眼睛放射出光,眸子很透明,像猫的眼睛。姑娘说道:“我觉得蚊子很有精气神诶,你看看那造型,那腔调!”

    他从来没有从这个角度思考过蚊子,在此之前,他都是躲避如瘟疫一样地躲避蚊子。虽然姑娘喜欢抬杠,但他不由得想到,从动力工程学角度,蚊子的确长得很有意思,就像那种设计精巧的滑翔机。

    此刻,眼前的蚊子正以轻灵的身姿向他的皮肤靠近,作为一位中年男子,他的皮肤也算是滑的边缘,这一刻生命异样地进行了对话。

    蚊子羸弱的动态,表示它就想来一顿大餐而已,他犹豫之下,还是挥动起巴掌,他不能让蚊子再在他身上留下纹身。

    一场较量之后,他忽然觉得今天晚上是个灵感之夜,不太喝红酒的我也把目光锁定了那瓶一直看着他的红酒。

    第二遍看完《杯酒人生》之后,他忽然从未如此想喝红酒。这部片大概堪称红酒的A片吧,失意的作家把高耸的鼻子伸进酒杯,仿佛是要吸走红酒的魂魄一般。

    两个中年男子的红酒公路之旅,络腮胡子的作家把红酒当成了唯一的人生乐趣,稍不及意就把红酒像洗澡一样大杯大口的浇灌自己。

    身体充满醉意的时候,灵魂却苏醒过来。

    住在底楼带院子的生活,让他想起了童年,他的院子,他的井,父亲在围墙外边用大剪刀修剪灌木,围墙里面是他的童年和王国。

    我走在平地上,睡也睡在地平线上。我和保安、隔壁做快递的老妇成了朋友,拥有一样的大地和天空。

    我告诫自己,永远不要忘记,我们没有高低贵贱,看上去最低贱的人,可能拥有最高贵的灵魂。

    身体充满醉意的时候,灵魂却苏醒过来,就像一架滑翔机飞翔在荒芜的沙丘。

    5

    雨中的电器

    搬到上海“法租界”的中低端小区已有大半年。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法租界这个词又开始流行,大抵是地产商、中介商联合炒热的老名词。

    走在武康路、安福路一带,略带夸张的说,看到中国人都已觉得惊奇,这里已经被洋鬼子全占领了。以往的法租界模样,也不过如此吧。

    我所在的小区挺有意思,从外国人、台湾人、内地人,到上海人一应俱全,吵起架来也是脏话与鸟语齐飞,“册那”共“草泥马”一色,别有一番情趣。

    只是不知道何时开始,我注意起我楼下拐角处的空地,那里总遗弃着各色的废弃物品。抓住我注意的,是一盘录音磁带。因为我们70年代是和磁带一起成长的,磁带一拉出来可不得了,全是我们70后的音乐记忆,高中时一边走一边听Walkman的情景。

    废弃物品大约会在那个空地展示三至七天左右,然后去到它们该去的地方。这可能是环卫工人慵懒而随意的节奏———那是一个三不管地带,所以只要堆得不是很过分,他也不用每天去清理。

    由于我开咖啡馆的原因,所以我会留意到有废弃的桌椅,有时候有台灯,我寻思着这玩意儿的价值,终于也没发现什么好货。

    你方唱罢我登场,终于主角来了。各类的电器,像交响乐团的成员一样陆续来报到了。有电风扇、电视机、电冰箱,一个一个都来了。

    大块头的电视机都是不值钱的,现在人们都看液晶屏电视,薄薄的一片。可我们以往看的都是厚厚一坨的电视机,搬起来非常重。并且,我留意到根本没有人会拿走这些电视机,尽管也许修一修、拨一拨还能看。

    然后我想起了80年代,当时我还在浦东农村还是小屁孩的时候。听到大人们聊天,谈到日本如何如何发达,其中有人就举例说:“听说,在日本电视机都丢在外面,可以直接搬回去。”靠,大家都震惊了,日本发达到这种程度,电视机扔在外面都没人要!

    后来,我屡次听到大人们谈起日本,就必然要谈到“电视机扔在外面都没人要捡”,于是我对日本的发达程度产生一种莫名的认同。太发达了,我们这里买个彩电要好几千,在日本不但电视机随便捡,而且冰箱、洗衣机也都可以随便捡。有点像当年马可波罗向欧洲老乡吹嘘中国元朝遍地是黄金的感觉。

    90年代末,日本留学热渐入低潮,飘在日本的生涯据说也不太美丽,虽然“搬尸体”可以赚好多钱,但毕竟这个工作也称不上理想。我有一个高中同学叫顾剑锋,我们曾经一起踢球,一起喝酒,一起通宵赌博。后来他大学毕业后在国内工作了2年后就去日本了。这一去,就没了消息。

    十多年后,我在高中同学群曾经发起“寻找顾剑锋”的倡议,可是70后的同学们人近四十,大多上有老,下有小,工作生活都填塞满满,已经没有人有空去注意这些了。

    我和顾剑锋谈不上是好朋友,因为我们从未真正的谈过心。高中时候,我的铁杆朋友是金勇超,从金勇超那里我学到了大气。后来,金勇超跟我讲,他在顾剑锋身上学到了大气。

    所以,这么说来,顾剑锋的大气,已经大到我的境界没法感受的程度。难怪他对我来说,一直有一种神奇的魅力。这是一个永远乐观,永远无所谓的人。他曾经在四川闯事业,大概失败了,后来便去日本。我感觉他是个做大事的人。可是,他却去了日本再也没回来。

    顾剑锋,你在日本是否搬过尸体,捡过路边的电器?你有没有成为中国帮的老大?还是你已经回到了中国,只是默不作声,微笑着看着我们。

    雨下起来,我们小区的三不管地带,这些电器都淋湿了。我想,电视机大概一辈子没有接触过水吧,当他遇到水的时候,是什么样的感受。那种滋润,如此的令他狂喜,或者,他仅有的活力被无情的雨熄灭了。

    很多次淅沥的清晨,我看见雨中的电器,然后骑着自行车无言经过。

    6

    父亲节

    天还没亮,我睡眼惺忪的睁开眼,妈妈已经做好了热腾腾的早餐。吃完早餐,爸爸骑着“小毛驴”,那时候的一种轻便小摩托车,我坐在他的后面抱着他,背着书包上学。

    “小毛驴”穿过清晨的薄雾,从田陌间的小路,到林荫下粗陋的煤石子路,再开到往来于高东镇到高桥镇的柏油公路,又转到杜月笙老家沈家弄附近的水泥路,“噗哧”“噗哧”的一路前行,我要在高桥镇坐81路去学校。从清晨起床到路上,我和爸都没有说一句话。

    当时的我,心情也有点沉重。因为我被学校里处罚走读两个星期,原因是我和一起住宿的同学违反了住校纪律,夜出未归。实情是我在一个女同学的哥哥家里打牌,后来发现太晚了,于是她回家了,我就和另外两个男同学睡在她哥哥家里了。可是这事情,也不知道怎么就被班主任和一个校领导知道了,那个校领导一贯认为我们调皮捣蛋,借此机会整我,总之他把事情弄大了,搞得我们好像在外面做了什么别的事情一样。小孩子的我,完全搞不清他们成人的心理,而且还有经过文革的中年老师,看上去就很尖酸刻薄,太会来事了。

    我也不知道怎么和家里解释,让我爸每天这样送我,我感到十分难过。也不知道学校领导和班主任对家长说了什么,总之对于我爸来说这不是什么好事。我极度不喜欢给爸妈添麻烦,因为他们一直全身心的在培养我和哥哥。于是,我就抱着我爸爸,背着沉甸甸的书包,每一天穿过浦东乡间的晨雾,穿行在迷茫和糟透了的我那一小段人生里。

    那时候的雾,不是雾霾,虽然夹杂着忧伤的不确定,可是隔了20年我回望,却又如此美丽。如今青春之雾已退散,我快到中年,我爸已老年了。

    早上老婆问我:“你要不要打给你爸说声节日快乐。”我淡淡的回了一句“我们家从来不过父亲节的。”我心里知道,我们家的特色是一切都不显于形,因为我们都是特别不重形式或者说不重表示的人。我已经习惯了这种方式,尤其是我爸,特别不喜欢形式感的东西,或者说,我认为他几乎是讨厌一切做作的形式感,有趣的是,我妈也十分认同这一点,她总是说:“我们是不懂客气那一套的。”在父母的影响下,我热爱赤裸的情感,不穿任何外衣,不加任何掩饰,包括礼节。

    其实,你们知道吗?我已经把这种理念发挥到了极致,比如说,有人要请我,我是从来不推辞的,反过来,我如果要请别人,他说不用,我就不请了。因为我完全不想懂得客套,我追求这种反礼仪的东西到极致。所以,千万别说请我吃饭,我是不会推辞的。

    如今,父母经常要去瑞士看我哥,加上我平时住浦西,导致见面的机会比从前少多了。所以,我一反常态的在微信朋友圈上发了一句“thanks.”作为父亲节的表达。

    我并不知道,在我发“thanks”的时候,我爸正默默的坐在六号线上,提着我最喜欢吃的夏季食物――糟毛豆、糟肉片还有我老婆喜欢吃的虾,给我们送过来。他六号线转乘七号线,来回时间要3个小时。他把食物拿到我们的咖啡馆里,他也没见到我,就径直回去了。

    这就是父亲节,我收到的礼物,我爸给我的礼物。

    吃完我爸从家里带来的食物,胃和心都满足了,加上晚上喝的咖啡使我睡不着。于是,我想到那年的“小毛驴”,我坐在我爸的背后。这情景和黄伟文给陈奕迅写的歌词《单车》一模一样。

    “不要不要假设我知道,一切一切也都是为我而做。

    为何这么伟大,如此感觉不到。

    不说一句的爱有多好?只有一次记得实在接触到...

    骑着单车的我俩,怀紧贴背的拥抱。”

    很多人都感谢黄伟文写了这首歌,献给了父亲节。却不知,黄伟文写此歌的原意是抱怨父亲在他小时候很少搭理他。这位和我同姓的大词人说:“我老头子是典型的中国人父亲,假设他痛惜子女,都在心中,从不宣之于口,怕肉麻。我对父亲的吝啬一直耿耿於怀,于是长大后就写了单车这首歌,再讲一次,是投诉,不是歌颂。”

    我爸同样是不作声的。可是我却很习惯这种方式。

    因为沉默不代表无声,我听得到。

    7

    暴雨

    上海没有山,如果佘山也算山的话。

    上海有永远到不了顶的办公楼,日复一日的亡命生涯。

    上海的海看起来是垃圾,你从海面上任何的颜色都看不出这是海,黄色的,污浊的海。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出行远渡的海。

    泱泱难渡,汪洋片片,是城市的心海。

    如果有一天,宝贝,如果我能定制,我还是要一场上海的暴雨。

    此刻,天色暗下来,不知道是因为暴雨欲来的脸色,还是因为太阳往南回归线逃亡的信号。

    上海的暴雨是一个即兴的表演,移动的瀑布,城市的秘密自然景观。

    风从世界的各个角落传来它的消息,风在风中跳起了自创的舞蹈。

    此刻若是有神秘花园乐队哀婉的小提琴声,亦是极应景的,铺垫了阴霾的氛围。

    此刻若是有杯丝滑的拿铁亦是绝配,在心里涤荡了只是愁绪,你不再无奈,而是欣喜地等待它的降临。

    此刻若是有猫咪卧在你的膝盖亦是应景,它好像忘了前世的记忆一般只是瞌睡。

    此刻若是有康乃馨在案头亦是极佳,为暴雨气候增添了春天的活力。

    此刻若是春末夏至亦是极好的,姹紫嫣红开遍,断壁残垣处。

    此刻若是静默的铜雕,禁锢如斯的表情,亦是极好的。

    此刻若是有蜻蜓低空飞行亦极好,它薄如空气似的翅膀,微微颤动。

    就这样突如其来,毫无防备的倾泻下来。绝对的笔直,像女孩春天烫过拉直的直发。

    又或者,像细长的意大利面,让人心生密集恐惧。

    暴雨开始的时候,天地拉开帷幕,伴随着怒不可遏的低吼,透明的水柱一根接一根砸下来。

    然后,整个天地都弥漫起不可名状的烟气,在这样倾盆大雨中,仿似任何的仇恨都可以洗刷,灰太狼不再眷恋着喜羊羊,格格巫和蓝精灵相逢一笑泯恩仇,哈姆雷特不再犹豫。

    我见过暴雨冲刷着花园。

    我从未见过这么坚定、疯狂的力量。

    这一刻是植物在盆浴,路灯在洗澡,城市在桑拿。

    上海置身于飘摇的海上,满天满地满空气都是水,每一个细胞、每一个尘埃里都是水。

    人们惊呼小叫地在雨中疾跑,邻里呼喊着“下雨收衣服”的转告。

    我看着猫猫狗狗在雨中奔窜,隐形的彼得兔忙着回家,女巫骑着雨伞飞行。

    暴雨以神一般决然的意志如注,疯狂洗刷着这世界,直到人们都躲进了屋子。

    童年的我也曾在窗口盼顾,等待着家人回来,在下午4、5点的暴雨时分。

    那时候所有事情还是稚嫩的枝芽。

    我曾在新天地的餐厅门口,喝着咖啡,看着如烟的景象。

    我见过暴雨冲刷着万物。

    此刻,春日的花园和暴雨是绝配。

    暴雨总是戛然而止,就像歇斯底里之后的宁静。

    孩子从汽车里走出来蹦蹦跳跳,花儿鬼头鬼脑地试探。

    工人又开始了刷墙,人们言谈若是,走走停停,仿佛一切从来都没发生过。

    8

    长沙的米粉

    有时候不禁会想,天堂是什么模样。

    “一为迁客去长沙,江城五月落梅花。”

    上星期,我去了一次长沙,参加一个某建材品牌的消费者调研。这是我第二次去长沙。

    长沙这两个字很美,而且这个地方古老,从汉唐开始,是谪人迁客的故乡。

    上次去的时候住在太平街,离住处80米是贾谊故居,重新修建的地方也古色古香。这位汉朝大才子抱着满腹经纶,在长沙潜心落寞。

    长沙作为湖南的都城,毛润之也曾经在此意气风发,展望未来,他大概不知道有一天会站在天安门城楼吧。

    有朋友笑我为啥总是去火宫殿,她说这是游客去的地方。在每天调研结束的时候,我就坐上一辆电动毛驴,付个五块钱,来到我的秘密花园——火宫殿。

    吃一盘黑色的臭豆腐和一盘糖油粑粑,其实我觉得全世界的臭豆腐味道都差不多,虽然黑色平添了神秘感,好像更香脆一点,火宫殿的不同之处在于我可以吃完香辣的臭豆腐之后,再吃一个甜滋滋的糖油粑粑,解辣的同时,也将一天的疲惫尽释。

    火宫殿餐厅里,很多阿姨会推着彩旗点心车在你的四周来回售卖,她们不知疲倦的转圈,是一个有意思的风景。此外这里的价格便宜,东西其实挺普通的,除了我推荐的臭豆腐与糖油粑粑组合以外,粉蒸肉圆也还行。

    离开长沙的那天早上,我照例是听调研。到中午时分,大家开始讨论起那个终极问题:“午餐吃什么?”

    大楼的7楼食堂我们吃过了,感觉不是经典的湖南菜,昨天刚吃完麻辣小龙虾外卖的同事,用手机软件,还是不争气的叫起了肯德基。

    她们问我:“想吃什么?”

    我说:“我还是出去走走吧,透透气。你们昨天是往右边走的,有吃的吗?”

    同事说:“右边没东西吃,奇怪,医院旁边竟然也没有饭馆。”

    我说:“右边没有,那我往其他方向看看吧。”

    下了楼,站在蔡锷南路和解放路的交界口,看看左边,是从酒店过来的路,好像没啥饭馆,后边的大楼在整修,感觉没啥人气。

    我只好往前走。走了200米,来到一个医院。医院的对面有一条小巷子,看上去有点人间烟火,好像有一堆小店。

    我欣欣然走入小巷,看到有几个很小的面馆和点心店,然后就看到了一家老字号饭馆,上面写着面粉世家。

    “哈哈,”我心想:“看,被我找到了吧。”

    走入饭馆,里面别有洞天,有几十个人在里面稀里哗啦吃得正香,看得出是一些附近的上班族和居民常来之所。

    我看到点餐盘上写着香菜牛肉面,既然是面粉世家,我略带疑惑的问点餐阿姨:“香菜牛肉面有没有粉?我要粉。”阿姨说:“有的。”

    米粉虽然是在南方司空见惯的食物,在上海则不然。米饭是我们的主食,就像北方人吃面,而有些人经常以水饺为主食。

    很快,一盘小菜还有我的香菜牛肉粉上桌了。

    长沙的牛肉味道还算可以,我在火宫殿的时候吃过牛肉汤。长沙的米粉我却是第一次吃,里面加了酱油和一点点泡椒,随便拌一下就开吃了。

    其实米粉和米饭就是一家人,只是长得不一样而已。但米粉吃上去,口感爽滑,带着韧性,加上牛肉、香菜还有泡椒、酱油混合在一起,不得不说是真正的美味。

    这里的米粉是宽条的,吃起来比较带感。我和大家一样,开始了稀里哗啦,沉浸在米粉带来的愉悦之中。这一刻,世界是简单、芬芳而美好的。

    原来我一直吃的臭豆腐和粑粑只是点心,米粉才是主食,它才是生活的主角。

    这种普通的美食,价格便宜,它才是平视庶民王侯,在这样一个小小的天地里,开放给所有人,无论是疲惫的心情、辛劳的身体,到了这里,人人都可以得到犒赏。

    在这里,告别世界的喧嚣,享受一碗米粉带来的满足。

    在离开长沙的那一天,不早也不晚,我遇到了所有长沙人再平凡不过的风景。

    看着大伙儿满足的表情,我想,原来这就是天堂的模样。

    9

    苦瓜的味道

    我一直知道苦瓜这个食物,我第一次吃的时候,还是被“凉瓜”这个词所骗的。十几年前,我在博多新记点了一份凉瓜炒蛋,把凉瓜夹到嘴里的时候,我一下子来了灵感,这就是苦瓜。但是苦瓜不苦,它清凉可口,相反还带有苦后的甘甜。

    我迷上了这种带点清苦的食物,在茶餐厅经常点凉瓜牛肉。有一段时间,我还自己买苦瓜,自己在家里做苦瓜的菜。

    我有个师傅,他教我很多东西,他很长时间和我住在一起。我们的爱好很接近,都喜欢美术、电影、音乐,他也很喜欢苦瓜。因此他教我苦瓜先用盐水浸泡去掉苦味。他曾经做过冰镇苦瓜给我吃,冰凉加上清凉,是绝佳的消暑盛品。

    苦味是成年后绝对意想不到的收获。据说儿童喜欢吃甜食,而喜欢酸味和苦味是成年之后,这和味蕾在舌头上的发育和分布有关。

    我小时候是被父母宠坏的儿童。成年后自力更生开始吃到了现实生活的苦。这个苦味和苦瓜一样,细细品尝之下,居然还是一道美味。

    每个人都有贫苦落魄的时候,因为我总是会厌倦手上的工作,去幻想创业或是去旅行,有些时候我的工作并不稳定,做自由职业收入又很不稳定。因此每当我的手在零钱盒里“克林”“克林”的找一块硬币的时候,就是我最穷的时候。

    有一次,我真的很穷,连85度C的廉价咖啡都喝不起了,更不用说坐出租车了。我发现我所有值钱的家当都卖掉了,然后我的水晶手链连当铺不愿意收,并且他们也不收我的Bally牌手表,他们说他们只收浪琴或者欧米茄等知名品牌。

    我躺在我的沙发上,思考如何让我的心情好一点。我还有整墙的书、CD和DVD,我还有大好的青春可以挥霍。我变得如此贫穷,是因为我追求自由,我不愿意在公司里做一个体面的囚徒。

    所有的状态都是相对的,看着我的那一堆零钱,我忽然想到这个概念。于是我想到了一个绝妙的方法,让我变得有钱。那就是——施舍,施舍给比我更穷的人,乞丐等等,这能让我变得富有。

    我抓起那一袋零钱,就出门了。外面阳光正好,秋天的温度很舒服,大家看上去一片安静祥和。门口那个卖水果的家伙,虽然表情有点忧伤,可是他应该不缺硬币。

    我看见卖废报纸的男人和扫大街的老阿姨在聊天,我看了他们好一会儿,他们都很穷,是我的目标。可是我看了好一会儿,我发现他们聊得很开心,欢声笑语不断,我想了想还是算了,不打断他们的调情了。

    我拎着一袋硬币,里面都是一毛钱。我想把这一袋都施舍给比我更穷的人。走过港汇广场的时候,我看到一个乞丐,他的碗里有十块钱,他比我富有,看看有没有更穷的乞丐吧。那些在水泥地上磕头的小姑娘到哪里去了,我完全找不着。

    走到美罗城的时候,我终于发现一个卖白兰花的老太太,她看上去还挺需要钱的。我观察了她半天,时不时有人会购买她的白兰花,我一直很好奇什么样的人会买白兰花,可是居然各种各样的人都有。老太太怡然自得的坐在那里,还会不时的焕发出笑容,她这么开心,看来也不需要我的施舍了。

    我通过施舍变成富翁的想法破灭了。在阳光下的大街上,我发现穷人的生活充满了欢乐。他们已然一无所有,他们穷得只剩下了欢乐。

    我仿佛感染到了这种快乐,我发现口袋里的贫穷不重要,这种苦,在细细品尝之下,还有回甘。

    如今我也不是经常吃苦瓜,但我希望一直能记得贫穷的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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