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中国史钢》目的了解王朝更迭、政治兴衰、社会变迁,也描述文化发展、商业经济,地域民俗、大众生活等。
第二章 周代的封建社会
第一节 封建帝国的组织
封建社会是这样:一个王室,有宝塔式的几级封君;每一个封君,虽然对于上级称臣,事实上是一个区域的世袭的统治者而兼地主。属下的一切农民非农奴即佃客,不能私有或转卖所耕的土地。中国史里只有周代的社会可以说是封建社会。
周朝的诸侯国构成封建社会。
周室先后至少封立了一百三十个以上的诸侯国,周王在畿内,诸侯在国内,各把大部分的土地,分给许多小封君。诸侯对王室的义务不过按期纳贡朝觐,出兵助王征伐,及救济畿内的灾患而已。诸侯国的内政几乎完全自主。小封君每年对诸侯或王室有纳贡的义务。
诸侯国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开国之初,王室把新征服或取得的土地,分给宗亲姻戚或功臣而建立的。第二类是开国许久之后,王室划分畿内的土地赐给子弟或功臣而建立。第三类是拿商朝原有的土地封给商朝后裔的。第四类是商代原有的诸侯国或独立国。
封建社会有四层主成,周王和大小的封君构成最上层,二层是他们所禄养的官吏和武士,三层是以农民为主体的庶人,四层是贵家所豢养的奴隶。
第二节 奴隶
奴隶的来源,奴隶的分工,奴隶可以买卖。
奴隶的主要来源是战争。诸侯小国对大国时常有献俘的典礼。诸夏国互获的俘虏可以赎回。鲁国定规赎俘之费由国库负担。
奴隶分类二大部分,小部分奴隶犯罪严重的就会被关押。大部分奴隶被用于生产工作。贵家都设有一官专管奴隶。
奴隶可以抵押买卖。奴隶的生命自然由贵人随意处置。在周代盛行的殉葬制度底下,奴隶也是必然的牺牲。奴隶是以家为单位的,一个奴隶家里不论男女老幼都是奴隶。
第三节 庶民
庶民的由来,庶人和奴隶的区别。
侯伯大夫把所占得的田土当中留出一小部分,收入完全归他们自己,这种田便是所谓“公田”;其余大部分的田土,仍旧给原来的农夫耕种。耕私田的农夫皆是所谓“庶人”。他们的地位是比奴隶稍为高贵些。
庶人和奴隶的重要差别在前者可以私蓄财物,可以自由迁徙。但农人实际上很少移动,除了当饥荒的时候。
第四节 都邑与商业
都邑是商业的中心,奴隶还没有,铜出现。
人民聚居的地方通称曰邑。邑可分为两大类,有城垣的和没有城垣的。有城垣的邑又可分为三类,一是王都和国都;二是畿内和列国的小封君的首邑;三是平常的城邑。春秋末年勃兴的吴国,其所造的都城特别大。
都城都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邻近河流。一部分固然因为交通的便利,一部分也因为河谷的土壤比较肥沃,粮食供给比较可靠。城的作用在保卫,贵人的生命和财富和祖先神主的保卫。都邑也是商业的中心。
郑商人的贸易范围西北到了王城和晋国,东南到了齐国和楚国,郑国最早的商人本是镐京的商遗民,郑桓公始受封后逐渐增多。商人所贩卖的是丝麻布帛和五谷等农产品,家庭的工艺品。奴隶支持的工业还没有。周人的货币,以铜为主。
第五节 家庭
周初始有同姓不婚的礼制,但东周的贵族还没有普遍遵行。
贵族家庭中的一种普遍现象是多妻。
到少在周王和诸侯的婚姻里有这样的一种奇异制度:一个未来的王后或国君夫人出嫁的时候,她的姊妹甚至侄女跟去给新郎做姬妾,还有婢女,有机会去沾新主人的雨露的。陪嫁的妾婢都叫作媵。媵女而外,王侯还随时可以把别的心爱的女子收在宫中,所以姬妾多。多妻家庭里最容易发生骨肉相残的事件。
第六节 武士
武士和“武士”不同含义,武士的地位。
军事成了任何国家的政治的中心,也成了贵族生活的中心。贵族一方面是行政的首脑,一方面也是军事的首脑。农民每年于农隙讲武,每逢国家打仗都有受征调的义务。此外有一班受贵族禄养着专门替贵族打仗的人,也就是战场上斗争的主力,那叫做“士”,即武士。
到底每一国的“士”有多少呢?据说周朝的制度,王室有六军,大国三军中国二军,小国一军。周朝行车战,军力以乘计。大约一军有车一千乘,每乘有甲胄之“士”十人。晋、秦、楚等其兵力总在四五千乘以上。
士字原初指执干、戈,佩弓、矢的武士,其后却渐渐变成专指读书、议论的文人。“大武”是周代的国乐,是创业的纪念,垂教的典型,武威的象征,其壮烈盖非“韶”“夏”可比。
理想的武士不仅有技,并且能忠。把荣誉看得重过安全,把责任看得重过生命;知危不避,临难不惊;甚至以藐然之身与揭地掀天的命运相抵拒。效忠的多半是一姓一人。
武士的地位仅次于大夫。他们虽然没有封邑,却有食田。出战时“士”是穿着甲胃坐在车上的主要战斗力。但他们底下还有许多役徒小卒,这些多半是临时征发农民充当的。
第七节 宗教
宗教、社、诸神、巫觋、祝、宗、卜、史的由来。
周人称殷人的社为亳社。鲁国的都城有亳社和周社。鲁国被统治的民众大部分是殷的遗民,新来的统治者顾忌他们的反感,保留原来的宗教,而别立自己的新社,叫作周社。诸神中最与民众接近的是社。每年春间有一次社祭的赛会。每逢打仗之前,全军要祭一回社,祭毕把祭肉和酒分给兵士,叫作受脤。
有陌生的精灵或是神话上的英雄,或是被遗弃了的旧鬼新神,或是来历不明的妖魅,降附在巫觋(巫是女的,觋是男的)身上。巫觋是神灵所钟爱的,能和降附的神灵说话,人们若有求于这些神灵得先求他们。巫觋是某些鬼神的喉舌,能直接知道这些鬼神的意旨和未来的吉凶。但其余的人,要知道鬼神的意旨和未来的吉凶,除问巫觋外,只有凭间接的占测方法。巫觋的神通只限于降附他们的神灵的势力范围,他们即使被王侯供养的,也不是正常的职官。
王侯的朝廷中管理和鬼神打交涉的正常职官有诸祝、宗、卜、史。祝的主要任务在代表祭者向鬼神致辞,因此他特别要知道鬼神的历史和性情。宗是管理宗庙的,司祭礼的程序,祭坛的布置,祭品的选择,保存,等等。史的主职在掌管文书,记录大事,占察天象,但也兼理卜筮和祭祀的事。这四种职官的首长,在王朝分别名太祝、太宗、卜正、太史;在列国大抵如之;唯楚国名卜长为卜尹,又有左史右史而似乎无太史。
第八节 卿大夫
卿大夫的职责
氏室的领地,或以邑计,或以县计。言邑自然包括其附近的田土。县本来是田土的一种单位,但言县也自然包括其中的都邑。初秦、楚两强以新灭的小国或新占领的地方为县。官吏在楚国叫作县公或县尹。每一县即旧时为一小国。晋、齐的县制较后起,它们的县不尽是取自它国的土地,也不尽属于公室。直属公室的县各设县大夫去管,大夫可以自由处分自己的土地。
大夫私属的官吏,除邑宰外,有总管家务的家宰,这相当于王室和公室的太宰;有祝,有史,有管商业的贾正,有掌兵的司马。这些官吏都受大夫禄养。家宰在职时有食邑,去职则把邑还给大夫,或交给继任的人。氏室的官吏有其特殊的道德意识:“家臣不敢知国”;“家臣而张公室罪莫大焉”。具有土地、人民和军队的氏室和公室名分上虽有尊卑之殊,事实上每成为对峙的势力。但至迟入东周后,在多数的国家如齐、鲁、晋、宋、卫、郑等,末两种权柄渐渐落在强大的氏室,甚至国君的废立也由大夫操纵。
第九节 封建组织的崩溃
王室的势力,宗族和姻戚的情谊。
商朝创建之初并没有把王子分封于外,以建立诸侯国。商朝王位的继承,是以兄终弟为原则的。
随着贵族后裔的投入平民阶级里,本来贵族所专有的教育和知识也渐渐渗入民间。
卿大夫的旁支后裔当中,和氏室的嫡系稍亲的多半做了氏室的官吏或武士,疏远的就做它属下的庶民。氏室上面的一层是国君和同姓卿大夫构成的大家族,更上的一层是周王和同姓诸侯构成的大家族。其天子和异姓诸侯间,多半有姻戚关系。这整个封建帝国的组织大体上是以家族为经,家族为纬的。
许多国的君主的权柄固然是永远落在强大的氏室,但以非公室至亲的大夫而篡夺或僭登君位的事,宗族和姻戚的情谊经过了世代愈多,便愈疏淡,君臣上下的名分,最初靠权力造成,名分背后的权力一消失。靠亲族的情谊和君臣的名分去维持的组织必不能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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