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最高法院民一庭婚姻家庭、继承案件指导意见第2条

最高法院民一庭婚姻家庭、继承案件指导意见第2条

作者: 200eb14deec8 | 来源:发表于2022-12-12 08:36 被阅读0次

    最高法院民一庭婚姻家庭、继承案件指导意见第2条:

    当事人以生产、经营之外的其他方式使用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即使该财产的形式因此发生了变化,不导致上述财产所有权及其自然增值归属的变化。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最高法院民一庭婚姻家庭、继承案件指导意见第2条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lfbqqd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