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醉金迷迷离夜,珠光宝气越千年
“不要误会,我只是看中你内在的精神形状。毕竟,要塑造出完美的作品,就要给她们灌输独一无二的灵魂,让她们独具个性。”她直起腰,拂开滑落到眼前的长发,顺着秦归日的视线,瞥见了唯一的男子偶。那是个略显青涩的作品:一个迎风叉腿而立的少年,挺着胸膛,张开双臂,仰着头,闭着眼睛,紧闭的嘴角微微上翘,头发被风吹乱了,一绺发丝遮住了一只眼睛,杏仁色的衣衫被风拉扯出几道大褶皱,露出了紧致有型的腹肌和酒窝般的肚脐眼,凸显出他纤瘦挺拔的身姿。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应该最肆无忌惮吧?相信全世界都匍匐在他脚下,所以才这么无所畏惧地迎接扑面而来的劲风吧?秦归日不禁联想到她生命里的几个男人,他们也曾有过这样的时刻吧?只是无论唐关月还是庄知蝶,亦或是关系一般的付殷离,他们似乎都背负着什么沉重的东西,从未见他们如此开怀过。倒是有一个,她在美国时帮助过的Bridge,那个比知蝶还小好几岁的年轻人,偶尔显露过如此天真无畏的模样。
“这个啊!抱歉,不能给你。”凌兰伸手把它推了进去,“我以为找不到了,原来在这里。东西太多了!”尽管她表现得十分淡然,秦归日依然敏锐地察觉出她眼中一瞬间的失神。“好了,你不用烦恼了,就这个吧!你与她也算有缘。”她拿起被秦归日拂倒的一个泥塑人偶递了过去,又拉过两边其他人偶挡住了那个男子偶,“不用担心,不需要你脱光,到时你只需随意而为,我会抓取最佳姿态。当然,时间可以由你决定,但要提前一天预约,我好准备用物。”她转身向宅子深处走去,“你已得到你想要的,那么请回吧!我要工作了。”她下了逐客令,秦归日只得道谢后告辞。
回到前厅,庄知蝶正与半秋联络,见秦归日出来,连忙收了线,称要立刻回知梦堂一趟,让秦先回去。这可真少见,秦归日虽然隐隐觉得他可能有什么事不想让她插手,但觉得这也没什么稀奇,毕竟每个人都有不足为外人道的秘密。她自己也一样。正好也需要回去好好想想怎么完成丁寒的委托。看着手里凌兰送给她的唐装美人泥偶,仿佛能体味她眼中的寂寞。
夜幕降临,暑气还是未完全消散。魔都的盛夏一向很难消受。秦归日将切开的柠檬和数粒盐津杨梅扔进一杯冰镇矿泉水里,边搅拌边坐于飘窗窗台上,望着窗外的万家灯火,若有所思。忽然,三维投影屏自动打开了,邮箱里收到了两封新邮件。她随手点开了一封标着“法院”的,这些贪婪的“亲戚”为了父亲留下的那套房子,居然真把她告上了法庭。她叹了口气,懒得理会,顺其自然吧!另一封寄件人标着:Bridge,却令她的心咯噔一下,微微绞痛起来。她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打开邮件,直接删除了。秦归日很清楚,虽然英文名字是Sun,然而她却没有能点燃他人内心的特质,她不是圣母,背负不起别人的命运。何况结束之前,她就已经做出决断,这决不会改变。
她瞥见了散落在桌上的几页旧杂志,这才想起了早上收到的东西,还没来得及细看,就被庄知蝶叫去了知梦堂接待来访者丁寒。这些旧物是韩青生前留下过嘱托,经过他委托的遗产基金会清算,所以才拖到现在寄给她。秦归日抚摸了一下脖子上的珍珠,仔细阅读了它的历史。这是颗几乎与著名的La Peregrina Pearl(漫游者)齐名的古董珍珠,甚至可能比漫游者的历史更悠久,传说它当年和祖母绿圣甲虫一起装点在“埃及艳后”克里奥佩特拉的酥胸前,女王第一眼看到它就惊呼:“伊西斯的眼泪!”可惜好景不长,它后来落入打败安东尼的凯撒侄子屋大维手里,作为征服埃及的战利品之一运回罗马,之后就湮没在混乱的历史长河中,惊鸿一现于某个封建领主的晚会和奥斯曼帝国的后宫,直到文艺复兴时期一个因苏丹夺位失败而出逃至锡耶纳的土耳其王子,为了保命将这颗珍珠送给了教皇亚历山大六世,教皇又把它给了最宠爱的女儿卢克莱齐娅……它最后一次露面,是出现在印度莫卧儿王朝进献给英国维多利亚女王的礼物清单上,然而,还没到伦敦,它就连同另外数百件珍宝一起遭到了海盗的劫掠,正如其名“The Lost”一样,再没有确切的记载显示它的下落了。直到约二十年前的一次拍卖会上,这次拍卖会非常神秘,事先不对外公开,而且只为了一件拍品而举行的专拍,卖家和最后的买家都未露面,成交价也不得而知,只知道是个“天价”。据事后流言,这件神秘拍品就是古董双色珍珠“The Lost”。
秦归日看完这段传奇,惊得下巴都快掉下来了。之前她猜测它可能是个有点年头的古董珍珠,仅此而已,怎么也想不到竟如此鼎鼎大名!她赶紧将它取下,放回首饰盒,实在猜不透那个原主人封唐究竟是何来历。抬头又看见那瓶“La Pin”,在暖色的灯光下,透出宝石般诱惑的光泽。她找出酒瓶起子和庄知蝶送给她的一对古董水晶玻璃杯,毫不犹豫走上前,拆开包装,起出瓶塞,将这琼浆玉液缓缓倒入水晶杯内,托着杯底,轻轻摇晃,馥郁的酒香弥漫,氤氲在鼻息间。小啜一口,似能感觉它从开花到果实成熟期间一系列的裂变,“在千年的时光面前,一个甲子算什么!”她看着首饰盒里“The Lost”漫射的珠光,不知怎么竟觉得有几分妖异,“真是一半是魔鬼,一半是天使啊!”
“太好了!酒会之后是化妆舞会哎!”贾云开心地连连拍手,她穿了件黑色紧身连衣裤,踩着高跟黑皮靴,仿佛融入了夜色,又将一柄金色的发簪插入发髻,戴上成套的耳环、项圈和戒指,最后戴上身份识别欧珀戒指,将石墨烯邀请函贴在右手臂上,稍稍走动,这些首饰便跳动起瑰丽的光彩,转眼间,一个动态全息图像笼罩她的全身,她的妆容变为浓重的烟熏妆,紫红色珠光唇彩,右鼻翼和左眉骨上分别戴着闪耀的荧光环饰,耳垂下晃荡着同样荧光色耳环,尺寸很夸张,手指甲和脚趾甲也涂了荧光色甲油,闪闪发光,一头紫蓝色朋克头,一身低胸紧身皮背心加迷你皮裙,裸露着光洁的大腿,脚踏金属色“恨天高”,她微微一抖胳膊,脖子和手腕上闪现金晃晃的夸张链条首饰,衣裙上变幻出电波状光纹,一道道抽象彩色纹身如藤蔓般生长缠绕于她的腿、手臂和前胸、后背,俨然一个放荡不羁的摇滚歌星。她在穿衣镜前转了几圈,满意地连连点头,“真是‘皇帝的新衣’啊!就算我什么也不穿,也没人会发现吧!哈哈哈,‘电子羊’的这个最新技术真不错!听说它会根据我的想法改变装束,太赞啦!我一直想试试这样‘坏女人’装扮呢!可惜那个老古板姐姐肯定不会同意。这样多省事儿呀!对吗?我亲爱的姐姐。”她回头望着身后的“贾玉”,诡异地笑着。
“我冒充贾医疗官,真的没问题吗?”“贾玉”问道,声音却是孟铎的,虽然明知这不过是全息影像,但在上司这么“暴露”的妆容前,他只好转过头避开。
“怕什么!不过陪我找点乐子而已,我都会搞定。”她的一只手搭上他的肩头,“别忘了转换成姐姐的声音,这样简直没有任何破绽啦!好了,我还是换个比较常规的样子进场吧!”她的话音刚落,她的装束又变成了俏皮的白色短裙,戴着雪花状晶晶亮的项链、耳钉和戒指,手指甲和脚趾甲涂抹着银粉,粘着立体水晶柱,脚穿过膝白色羊皮靴,脸上妆容甜美,很接近她的本来面目,“你也想想办法呀!别老是这身白大褂呀!否则还叫啥化妆舞会?”她瞅着“贾玉”的工作服打扮,不由吐槽道。“可我想象不出贾医疗官平时会穿什么。”孟铎表示为难。
“哦?”她另一只手也搭上了他的肩头,“别装了!明明之前还想诱惑她呢!想想你看到什么样的她,会立马心跳加速?”她直视他的眼睛,眼里充满挑逗。孟铎急忙后退几步,不敢看她,“也许您该找别人代替医疗官,比如5号,3号之类的。”他脑中突然闪出一个少女的身影,他还没来得及辨认就消失了,但他身上原来贾玉的白袍变为藕合粉色蕾丝花边短袖衬衫和紫罗兰色百褶裙,但影像十分不稳定,跳动了短短几秒就消失了。
“他们呀,我可不知道呢!”她夸张地左右摇头,不愧为“拨浪鼓”,她虽然还在笑,但一丝冷意朝他袭来,孟铎立刻意识到他问得出格了,绝不能打听别的“熄灯人”情况,特别是6号之前属于第一层级的。他忙道歉,贾云不以为意地摆摆手,没再追究。她看到他瞬间的变身,咯咯娇笑,“天呐,你是纯情少年吗?还是你喜欢幼齿啊?”
孟铎面红耳赤,百口莫辩。“算了,你看看这个——”她打开戒指上的三维投影屏,贾玉穿着艳丽的橘色长裙站在海边,耳边别着一朵硕大的落日红色大丽菊,一只手捋过被风吹乱的长发,笑得特别灿烂,“就按照这个装扮吧!记住,一定要保密哦!我就是看中你嘴够严实,今夜才选你陪我。好好享受这难得的福利,见见世面吧!还有,别忘了,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我都能一眼看穿你哦!”她仍然微笑着,但孟铎感觉到了她眼里的警告意味,“你的伪装是我给的,我也能拆穿它。所以,乖乖地,别想从我手里溜走!”她没告诉他,这些全息影像装置成像稳定时间是有限的,不超过十个小时,并非因为“电子羊”技术不过关,而是与有关部门的临时协议,防止某些人利用它作恶。不过,足够他们一个晚上的狂欢了。
在“极光”公司总部大楼顶层宽阔的“金阳厅”里,灯火通明,亮如白昼,东侧的一整面墙从顶到底装饰着巨大的镀金金属雕塑,犹如祭坛上的神光,呈不规则的放射状曲线,延续到其他三面墙上也是这样类似太阳的金属雕塑,但尺寸小得多,星罗棋布布满墙壁,好像神经突出细胞般彼此相连,表面都有规律地闪烁着波浪形的光线,熠熠生辉。
此刻,早已站满了来宾,当真是衣香鬓影,环佩叮当,轻盈的竖琴声似有若无,人们都穿着精致迷人的晚礼服,优雅地互相点头寒暄、套近乎,或窃窃私语或轻声欢笑,不时轻碰手中的香槟酒杯。贾云偕同“贾玉”顺利通过安检和身份核对,步入会场。虽然之前她警告孟铎不能离她太远,自己却早已抛诸脑后,忙不迭与在场的名流、明星们打招呼、交谈;不管认识的、不认识的,没几句话就能混熟,简直如鱼得水,害得孟铎只得紧紧跟着她,好像她的跟班。那些人还惊讶于“姐妹”两虽然长相差不多,气质却天差地别。
“哎呀,你们就是‘再创’的精英姐妹花呀!真是名不虚传呢!”
“是呀!不光是才女,还是美女哦!难怪屠刚那小子不肯放手哩……”
“哪里哪里,您说笑了!我哪是什么才女,更不是美女哦!屠夫人才是真正的大美女呀!”见惯了这种场面的贾云十分圆滑老练,虚与委蛇,游刃有余。还有人在背后悄悄议论,(孟铎自从升级后,不光视力提升,连听觉也变得更敏锐。)“听说她们两曾经消失过一年左右,该不会是给哪个有钱男人生孩子去了吧?”
“难道是屠刚?”
“不会吧?他对老婆可是出了名的痴情呢!”
“什么呀!你不知道吗?他老婆结婚以后几乎就没露过面,好像是得了什么病……男人嘛,你懂的,时间长了,哪有不偷腥的……”
“就是就是,虽然屠刚跟他老婆有个女儿,但继承人不是该多几个吗?”
“他很保护那个女儿,至今都没公开露面,会不会也有什么毛病啊?”
“那不就更该多生几个了嘛!”
“你们放心,‘再创’‘再创’,就是专门修理这种毛病的!”一阵哄笑。孟铎暗暗想:这些所谓的“社会名流”也不过如此,聊着聊着就现了原形,八卦得如同市井小民。他倒能理解为什么贾玉不愿意来这种场合了。
忽然,人群中起了一阵骚动,一个高挑艳丽的美人身着缀满钻石的桃红色大露背晚礼服款款走来。
“呵,那不是最近冒出来的新星杜菲妍吗?”
“真的,真是她呢!真漂亮啊!”
“哎呀,这有什么稀奇?不过一个小明星而已,陆公子出个价,她自然得来捧场!而且,她又可以上头条了,这不是两全其美嘛!”
“这年头,只要傍个有钱的,谁都能整得漂漂亮亮的!”女人们又羡慕又嫉妒,男人们则张着嘴啧啧称赞,就差流口水了……不一会儿,音乐停了,灯光也渐渐暗了下来,全场突然安静,大家都齐齐仰望着一角。孟铎拨开人群,顺着他们的目光向上,眼前的情景令他炫目:一束皎洁如明月的追光中,一个身着象牙白和水晶紫罗马式宽松长袍,头戴金色月桂花冠的青年,从金色悬空天顶上缓缓下降的镂空白色活动悬梯上拾级而下,浓妆下他的脸部线条如雕塑般俊朗,炯炯有神的眼睛透出勃勃英气,他神色庄严,将双手握拳于胸前,缓缓向前伸展,同时,大拇指上翘,再分别向两旁平伸竖着大拇指的双手手臂,脸上洋溢起迷人的微笑。下面的人群开始纷纷鼓掌欢呼,他振臂一呼:“尊敬的来宾们,亲爱的朋友们,我陆桥回来了!”
此刻,天顶上一个金色圆球裂开,无数鲜红的玫瑰花瓣纷纷扬扬洒落……孟铎一时恍惚,以为自己穿越回到古罗马的王宫了,转头一看,连贾云也看得如痴如醉……
全场的灯光彻底暗了,只留下漫天星斗似的小珠灯,忽明忽暗地闪烁,迷幻的电子乐响起,节奏强劲、震耳欲聋;黑暗中激光灯模拟成极光,烟雾状荧光绿和魅惑紫的光带不时掠过头顶,鬼魅般千变万化;空气中涌动着浓烈的玫瑰、肉桂,豆蔻和小茴香的芳香,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芬芳如梦似幻,挑动着人们的欲望与神经,人人都瞬间变幻了装束,变得性感热辣,想要来一场酣畅淋漓的冒险,在三维全息影像的伪装下,寻觅一夜风流的对象。贾云已经变身成了她一直梦想的hot girl,与好几个海盗、吸血鬼模样的小伙子大跳贴身热舞,玩得正high。孟铎已经不相信自己的感官了,这些幻象之下的真相是什么?层层叠叠的全息影像遮蔽了怪异丑陋,人们像影子一样游荡。混乱中不知谁递给他一杯烈酒,他不明所以一饮而尽,顿时觉得身边的人像银河的旋臂般围绕着他转圈,他伸出手想扶住什么,被旁人拉住手,加入了狂欢的队伍……
脚下的泥土是那么松软,踩在落叶和断树枝上是那么松脆,黄昏的斜阳拖着前面女孩的秀丽身影,温柔地拂过他的心坎,她的长发拂过他的面颊,痒痒的;她的气息急促、温热,与他的融为一体;百褶裙随着她的跑动,犹如风琴般鼓胀舞动,隐约露出纤细的小腿……她离他是那么近,又那么远,似乎触手可及,又在将要触碰的刹那无影无踪。他低头一看,女孩的光脚并未着地,而像踩着夕阳的余晖般稍稍漂浮……“告诉我,我要如何才能追上你?”他叹息着,奔跑着。渐渐地,巨大的夜幕降临,无数的星星犹如点缀在美人面纱上的珍珠,它们缓缓地,由远及近,仿佛有只巨大透明的玻璃球在那里慢慢移动,像棒棒糖上的螺纹向他笼罩过来,流星的轨迹刺入他的眼帘,光斑像羽毛般搭建起通天的悬梯,轻盈飘逸。他的内心涌起难以言喻的舒畅和惆怅,“真的要回去了吗?真的要告别吗?”
秦归日一连饮了两小杯红酒,已呈微醺状。她坐到钢琴前,在这一切开始虚拟化的时代,实质性的物件让她安心。她的指尖触及黑白的琴键,略微有点生疏感。很久没弹琴了,弹什么呢?几乎不假思索地,肖邦的《别离》圆舞曲如月光般流淌出来……她不愿刻意回忆,可是为什么,眼泪不自觉地滑落在琴键上呢?她瞥了眼投影屏,已经22:00了,庄知蝶不知何故竟没像往常一样来找她,甚至都没有联络,杳无音信。她不知该担心还是放松。看着桌上剩余的半瓶红酒,想着还是留给他也尝尝吧。
忽然,门铃响了,秦归日拍了一下手叹道:“哈!终于回来了吗?”没看一眼投影屏,只匆匆整理了一下睡袍,就开了门,一股强烈的异香直冲她的脑门,她刚想打趣庄知蝶什么时候又换了一款新香水,一个熟悉的男声响起,却不是他。
“好久不见啊!秦姐姐。”来人上身紫水晶色丝绒修身衬衫,下身可可色丝绒紧身长裤,黑色漆皮皮鞋,大晚上还戴了副巴洛克式金色架子的墨镜,显得妖异又诡谲。他摘下墨镜,笑道:“这么快就不认识我了吗?”
唐关月?!秦归日一惊,冷汗涔涔,酒也醒了三分,不对!他早已仙逝,也绝不会做此打扮。 “Bri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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