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彩灯!
她说“彩灯,这么多年了,我想为自己活着,穿自己喜欢的衣服,说自己随心的话,交上三两个知己,过自己年少时追求的生活。”
从史晓卿的世界看爱情,AA制的婚姻,她守了20年
史晓卿和我说这番话的时候43岁,她是个典型的中年妇女,踏实,稳重。
我真正意义上认识史晓卿是在她人工流产后的第三天,我和几个同事一起去她家里看望她。地角是这座城市的市北区,老式的户型,周边全都是面积不大的商住两用店面,面包店,甜品店,餐饮店之类的快消商品,总之是应有尽有。她家在一座商场的正后方,路口拐弯后第一家。
史晓卿的怀孕是场意外,她的儿子今年已经16岁,全家并没有想要再来迎接一个新生命的打算,他的老公在知道这个消息之后,只和她说了一句“去做了吧”! 在纠结了1周之后,史晓卿决定流掉这个意外而来的孩子,那时候,她怀孕已经接近3个月。
她在和别人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就站在她的旁边,那一刻,眼神的无奈,苦笑地悲怆。她想要留下另一个生命的延续,无奈现实设了太多的屏障,就算想要做一个赌注,可是手里没有一点赌本,最后的最后可以带给他什么?是反对的声音还是现实的生活?这个选择之前,她请了一天假,看了一场电影,在海边一个人坐了很久,她说总要让他感受一下日出和日落,海浪和欢呼,这样,就够了。
我一直不理解她老公究竟是怎样一个人?史晓卿很少提她的老公,就算有些话题牵扯到家庭,她从来都是躲躲闪闪,刻意回避,就算勉强牵扯出老公和孩子的话题,大部分的时间,他还是以儿子为主,我一直沉思,他老公到底是大男子主义多一些还是颇具市井小民的特性多一点?直到那天,我才知道,什么是日落时的婚姻,失了情爱,昏暗无光。好像操场上一排排的风筝,只有你手里的风筝断了线,而你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半空下的你的翅膀越飞越远,手里却只剩了长长的线,远望,伸手不可得,呼唤,无声可回应。
她的家也是商住两用,侧门用来摆放烟酒之类的商品,大概开的年岁比较长,最里面竟然还有台黄色的公用电话,许是觉得是古董级别了,摆设而已吧?烟的数量不是很多,还有零碎的几款小零食,史晓卿是个相当会过日子的女人,做这种小生意相当的合适,能赚钱的都卖,尤其是孩子的钱,她自有一番小算盘。但是,据别人说,这个小店面和史晓卿关系不大,所有的收入都是她老公的,就算小到一毛钱,也是一笔私人入账,我听完后诧异了许久。我们进门的时候她老公正在低头玩手机,听见我们打招呼,慌张的站起身,回应我们。我这才看清了他的模样,身高不到1.70,典型的中年男子身材,油光锃亮的脑门格外抢眼,啤酒肚已经呼之欲出,穿着一件洗的发黄的白色背心,黑色休闲短裤,脚蹬一双驼色拖鞋,看起来有点邋邋遢遢。话倒是不多,声音总感觉扭扭捏捏,没有一点阳刚之气。说着话引我们进卧室,我走在最后面,这才看清了他家的格局,从侧门进去之后有堵墙做间隔,房子面积大概60平左右,左边是厨房,煤气灶上许是炖着排骨,肉味很大,右边是卧室,两间卧室正好对着,主卧室朝南,儿子的卧室朝北。
史晓卿听到我们来了,准备下床,王子倩忙喊了一句:躺下,不用起来。
我看着史晓卿的眼里有点泪水在打转,但是转瞬即逝,毕竟,她也是个要强的人,在我的面前,她总是一个骄傲的人,骨子里的性格总是让她扬着头,你可以骂她,但是不可以看不起她,这是一种尊重,也是她的底线。
王子倩和史晓卿认识了大概10年,一座城市中打工生存又能说得上话来互相扶持实属不易,一份友情能维持十年也是经历淬炼和磨合了,能看得出来,她们是比较信任和依赖的。只不过,她们两个确是两个世界的人,王子倩老公是一名退伍军人,现在是企业中的一名干部,收入稳定,家里在市南区5套房子,一套自用,其他的用作租赁,生活无忧,工作只是一份兴趣而已。
史晓卿的身上只搭了一条床单,面色有点苍白,头发有些许的凌乱,连袜子都没穿。印象里,史晓卿的每一天都过得很认真,妆容要精致,虽然更多的时候,她不施粉黛,但是,认真是她对自己的要求。
老话都说小产和坐月子一样,要重视起来,对女人来说,调养的妥当,是一辈子的事。王子倩边说着,边起身把旁边厚一点的毯子搭在了史晓卿的身上:“你也真是的,你就这么不注意保护自己?你老公也没说你什么?你刚手术才几天?袜子也不穿,还开着窗户,自己的身体就这么不在意?”史晓卿整理了一下外套,嘴角露出一丝苦笑:“他?除了让我怀上这个无缘的孩子外,什么都没有做过,医院是我一个人去的,手术的时候是我一个人痛的,手术结束后是我自己一点一点扶着墙走出来的,回程也是我一个人坐公交回来的,回来之后,他就是做了几顿饭而已。”
我坐在床尾位置,正好面对着电视,我清晰地记得那时候正在播放安徽卫视的“遇见王沥川”很悲的剧情,配上那首“有一种爱是为了分离”再加上史晓卿这种我听都没有听说过的经历,戏剧化的剧情,让我有点漠然,心中有种酸楚,不知道是那时候电视剧里的剧情感动,还是现实中的经历让我觉得愤然无力。那天我只说了两句话,一声来时的问候,一声走时的招呼。
9月底的天气,已经有些许的微凉,我回头望着史晓卿家的位置,那扇窗还能看的到,不知道,她有没有站起身,也站在窗台前往外看,能不能看到我也在看着她,能不能看到我眼里的情感?能不能看到我想说的话?史晓卿,你就是个傻瓜,傻到习惯了自己一个人承受苦痛,年代久远,痛到每一条神经麻木,也只能一个人弱弱的流泪。傻到喜欢盖住一层层的伤口,日甚一日,伤疤难复,也选择一个人努力的生活。我讨厌这样的你,让人心疼,却不能和你感同身受。我讨厌这样的你,让人对你误会,你却在背后只能默默承受。我讨厌这样的你,成为了让我讨厌的人。我讨厌你,因为你让我讨厌了这样对待你的我自己。
王子倩说:“史晓卿的婚姻是AA制的生活,除了儿子的书本费学费外,其他的生活花销,她和她老公都是AA,如果她老公给她100元钱,那这100元的花费明细他需要知道的清清楚楚。
于是,脑海中不断出现关于史晓卿的所有画面。
我们中午吃饭,她从来不外出消费,每一顿午饭都是她自己在家备好,有一次我看见了,就是那种当地做的煎饼,又硬又柴(这种饼营养价值还是蛮高的,都是粗粮,但是顿顿吃,实在是受不了)里面夹的是咸菜,一顿饭,寥寥而已。淘宝廉价的衣服鞋子,她从不挑剔,50元钱,她想体现的优雅,总有种想吐槽的感觉,有时候我们会嗤之以鼻,毕竟40+的年纪不应该这样随意对自己。终于有一次,我们相约去吃自助餐,甜品区糕点真的蛮不错,我们一行5人竟然拿了十多个蛋挞,临了我才知道,史晓卿早就备好了塑料袋,要打包给自己的儿子,然后,在一番扫视摄像头盲区之后,我们配合着将蛋挞交到她的手里,然后我眼睁睁的看着她放进包里,那一刻,我终于知道43岁和23岁的区别在哪。我清楚的记得,史晓卿唯一一次出去吃午饭,是怀孕在纠结去哪人流的那些天,吃了一顿麻辣烫而已。
或许婚姻里,爱情没有眷顾她,月老在他连接这段婚姻的时候打了个盹,随意定下这段姻缘,但是她一点也不后悔嫁给她老公。20年前,那时候城乡分离化严重,可以留在这座城市,是所有外来务工人员的梦想,一是对自己有个交代,一份执着,一份努力,换来了婚姻和爱情。二是可以嫁一个当地人,也是一份骄傲的资本,就是这样一份任性,因为要落下自己的户口,因为一套本地房子,她选择了婚姻,20年来,和一个不冷不热的人朝夕相处,放下自己的自尊和骄傲,每天活在冷漠和无视当中。
或许开始的那年那天,她也希望过,她也渴望过,只是,从来没有得到过。许是,就成了今天这般模样,所以,史晓卿看的很清楚,她为自己买了一份保险,她开始打扮自己,她开始为自己活了,我看的出来,她的眼里闪着光亮,那里有一份信仰,她知道自己的路在哪里,这样的她活的真的很美丽。
她说“彩灯,这么多年了,我想为自己活着,穿自己喜欢的衣服,说自己随心的话,交上三两个知己,过自己年少时追求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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