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哈皮刚来的时候大概只有一只手掌那么大吧。很瘦,隔着皮能清楚地看到骨头向外凸出,像刚出生的小猴子,看着怪瘆人的。活不久的吧,我当时这么想,把它带回去试着养几天,总比在外面一晚上就冻死要好。于是我把它从花坛里抓了出来,是只小橘猫。它弱不禁风的,瑟瑟发抖,竟还想挣扎,两只后腿不停地蹬,但感觉不出一点力道;它张了张嘴,想叫唤,但气若游丝,发不出一点声音。
我把它带回家里,用纸箱和旧毛毯给它造了个窝,又喂它喝了点牛奶,它睡了很长的一觉,醒来明显精神了,叫声也大了不少。我又喂它吃了点东西,便看着它好奇地探索新世界。
几天之后,它越活越有气色,活蹦乱跳的,生命力异常旺盛,看来是起死回生了。我想该给它起个名了,正巧电脑屏幕里弹出了那个啤酒广告,一起哈啤。行,那就叫哈皮吧。
这便是哈皮来到我家的经过。其实我应该感谢哈皮,因为它的到来,正好缓解了我的苦闷。在它出现之前,我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现在,我是一个作家。这样说未免堂皇,因为这名号完全是我自诩的,如果非要我如实说来,我不过是个没有工作的无业游民。人总要为自己的生计着想,在我毅然决然地辞掉了工作之后,回家闷了一个多星期,想来想去,觉得身上能拿得出手的技能也就只有舞文弄字了,那干脆就靠写写东西来讨讨生活吧。当然,人也需要点体面,所以我就对我那些朋友们宣称,我现在是个作家了,虽然还未出名。
你哪是个作家,充其量不过是个无名写手。老许这样对我说,自从我俩认识以来,他就老喜欢和我抬杠。你去看看那些个什么小说网,像你这样的一抓一大把,人家写得可比你好。
我很不服气地争辩道,我和他们不一样。他们是写网络小说的,哪有什么文学性,我是写文学小说的,走的是严肃写作路线,说了你也不懂。
老许喝了一口啤酒,嚼了几粒花生米,听我这么一说,乐开了花,嘿哟!还严肃写作,说得一套一套的。行行行,我不懂这个,我只懂喝酒吃肉。
老许说完又抓了一只卤鸭腿。这时,哈皮从沙发底下钻了出来,眼神迷离,喵呜喵呜地叫着,大概是我们的谈话把它吵醒了吧。
嘿哟,你还养了只猫!老许见到哈皮,两眼一亮。
捡来的。我说,上个星期在楼下花坛里捡来的。
有名字没有?
有,叫哈皮。一起哈啤的哈皮,不过是调皮的皮。
哈皮,来,哈皮。老许尖着嗓子叫唤哈皮,声音难听极了。他伸出抓过鸭腿的油手,凑到哈皮的嘴边。哈皮也探过头来,先是嗅了嗅老许的手指,又用舌头舔了舔,感觉味道不错,便张开嘴咬老许的手指尖,不住地吮吸着。
哈哈哈!老许看笑了,到底是橘猫,一看就是个吃货。
是啊,长大了肯定跟网上视频里一样,胖得跟个球似的。
你给它打过疫苗没有?
没有。
我靠!老许吓得赶紧把手缩了回来。找时间赶紧带它去打,万一感染狂犬了怎么办。
讲真,我才懒得带它打,又麻烦又浪费钱,就算真染上了狂犬,大不了就是一死呗,反正现在也是烂命一条。我说道。
哈皮发觉嘴边的那股卤鸭味消失了,疑惑地抬头看看我们,喵呜喵呜地叫了两声,便跑开了。
需要解释的是,虽然我现在的生活略显孤独,枯燥乏味,但思想还不至于如此消极,那天实在是喝得上头了,才会出此狂言。
你这人就是懒,懒得连工作都不要了。老许说,像你这种人,死了活该。
我马上回敬道,我要是真得了狂犬病,第一个就把你咬死!
滚你丫的!
我们都不再说话了,沉默像灯光下的冷空气一样侵袭了房间。我靠着沙发喝酒,罐装雪花,喝完一罐又开一罐;老许闷头啃着切成块的鸭肉,啃完一块再抓一块。除此之外,就只有哈皮拨弄易拉罐的窸窸窣窣的声音。
哈皮一边用两只纤细的前爪轮番撩拨那只被捏瘪了的易拉罐,弄得罐子在地上滑来滑去,一边又保持着小心谨慎,好像那只罐子会突然变成一只恼羞成怒的老鼠,向它反扑过去。
我就静静地边喝酒边看着着哈皮,直到我喝成醉人,意识模糊,不省人事。
2
第二天,我醒来后发现老许已经离去了。整个房间一片狼藉,茶几上、沙发上、地上到处都是空的易拉罐和鸭骨头。
我简单打扫了一下,头还隐隐作痛,但问题不大。也许是刚刚酒醒的缘故,我突然觉得内心平静,如水一般,内里还有一股暗流在涌动,是所谓的灵感么。
趁着这样的状态写点东西吧。
我想,既然下定决心靠写作来讨生活,那就得先思考一下写些什么。写小说无非就从三方面入手,想象未来、描述现在和回忆过去。如今我没了工作,就别提什么未来了,而且一天到晚都待在屋子里,关于现在也没有什么可描述的。所以摆在我面前的就只有一条路,回忆过去。
好吧,那就回忆过去吧。
可是过去是一个如此浩大的时空,由近及远,把我所有能记得的事捣成碎片,混杂一团,不分先后也没有逻辑。
我坐在书桌前,手里握着笔,面对空白的信笺纸,聚精会神地胡思乱想。许多多年不曾提起的往事被我挖掘出来。
我首先想到了我的初中,还有我那个胖子同桌。那是初二的事情,我那胖子同桌暗恋隔壁班的班花,竟来求我帮他写情书,报酬是请一星期的零食,于是我答应了,那是我第一次写情书。
当时的我还是一个懵懂无知的少年,唯一感兴趣的是每晚七点半播出的《足球小将》,看完之后憧憬着能在第二天的体育课上来一脚凌空抽射,震惊全场。对于男欢女爱这种事情,我一无所知。可是为了一个星期的免费零食,我还是绞尽脑汁地写了。
“当我在人群中看到你,就被你倾城的脸庞惊住了。就像冬日里阴郁的天空漏出的一米阳光,将我包围,将我温暖。我想要追逐你那风中飘逸的长发和裙摆,希望能和你……”
一封情书洋洋洒洒写了八百多字,同桌看了以后激动得久久不能平静,一个劲地夸我是大文豪,说她看了以后肯定感动得热泪盈眶。当时我的心情,简直比得了全国作文冠军还要自豪。
然而我那胖子同桌还没来得及把情书送出去,就被眼尖的班主任发现了。当着班主任和全班同学的面,同桌竟然声称是替我送的,情书也是我写的。他理直气壮地说,老师,不信你可以对字迹。于是班主任翻出了我的作业本,一对照,我百口莫辩。
此事第二天就在几个班之间传开,我一时成了隔壁班班花众多追求者中最知名的一个,可算是个风云人物。然而几天之后,我被隔壁班的扛把子堵在了路上。又是几天之后,我得知人是隔壁班班花叫的。
这件事在当时对我造成了不小的冲击,在一段时间里,我迫切地想要把我同桌勒死。但是在记忆的长河中,它也不过是块普通的石头,在日复一日的喜怒哀乐中很快便沉入了河底,销声匿迹。而现在当我再次将它打捞上来时,却不无悲哀地发现,那竟然是我写的唯一一封情书。可悲的是,那封情书还不是我为自己所喜欢的女生写的;更可悲的是,我还被那个素不相识的女生叫人给打了一顿;而最可悲的是,那封情书最后还落到了班主任手里。
进入高中之后,我也曾喜欢过一个女生,同班同学,相貌中上,成绩中上。当时我不是没想过写一封情书,再去向她表白。但她曾高调宣称自己不谈恋爱,她的目标是考进厦大,那个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学校。这使我既失落又激励,一度以她的目标为己任,努力学习,奋发图强,以期将来和她考上同样的大学,再堂堂正正地给她写一封情书向她表白。
不幸的是,我的期待很快就落空了,她高调宣称还不到一个月,就忽然成了同班某男生的女朋友。我失去了所谓的奋斗目标,从此便浑浑噩噩,直到高中结束。而她的目标最终也没有实现,高考结束后,她和那名男生双双考入某职业技术学校。
回忆到这里,我放下了笔,眼前的信笺纸依旧空白,但我有些伤神。原本打算写一个校园爱情故事,现在看来是没希望了。虽然小说可以不受限制,我可以任意篡改过去,但写作的欲望有多强烈,面对事实的挫败感就有多沉重,我还没那么狡黠,无法承受那份重量。我暂时放弃了。
看来我的过去还真是一片狼藉。
哈皮不知什么时候跑到了桌子下面,我感觉到一丝异动,低头一看,它正后腿支撑着直立起来,两只前爪不停地抓我衣服下摆的拉链。它并拢两只爪子,想把拉链捧到面前,但拉链总是不听话地从它的爪心滑出去。于是它再接再厉,一次次地重复,那动作看起来像是在给我拜年或是乞求什么,可爱至极。
我单手把哈皮架了起来,它喵呜喵呜地叫唤,可能是表达不甘之情。我把它放到了桌子上,它的爪子并不干净,在信笺纸上留下了爪印。它环顾四周,发现无路可逃,便乖乖地伏在桌面上。经过几天的调养,哈皮身上的毛已经变得柔顺,也更有光泽,在台灯照耀下金光灿灿。由于它个头尚小,我只能用三根手指轻抚它的头部,它的喉咙微微震颤,发出咕咕的声响。因为背光,哈皮的两只瞳孔睁得滚圆,像两颗黑珍珠,清澈并且深邃,正专注地盯视着前方。
你倒是安逸。我一边抚摸哈皮,一边暗自感叹。
对了,我忽然又想起了非常遥远的童年时光,在那里也曾出现过一只猫。那是邻居家的猫,短毛,纯白,我们叫它小白。
那时候邻居家的小孩叫小智,是我的同班同学,所以我们自然就成了很要好的朋友,每天放学都结伴而行。
一回到家,我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寻找小白。我和小智一边呼唤着小白,一边在他家里四处寻找。厨房、浴池、床底、电视柜,都是它的藏身之所,我们往往要花上好些功夫才能在某个狭小逼仄的角落里找到它。我们把它抱出来的时候,它老是躲躲闪闪的,似乎总不欢迎我们。
那时候港台歌流行,有一天小智抱着小白兴奋地对我说,你知道吗?小白是一只波斯猫!
我说,不知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小智说,我看了S.H.E的录像带,有首歌叫《波斯猫》,里面的猫也是白色的,和小白一样,所以小白也是波斯猫。
那时候见识短浅,只觉得猫就是猫,哪还分什么品种,但既然小智这样说,我也就认同了。
小智把小白高高举起,大声宣布,耶!小白是波斯猫!小白是波斯猫!
那时候还不兴买猫粮,即便在城市里,养猫也和养狗一样,给它吃剩菜剩饭。小白虽然体型瘦小,但胃口却极好,几乎什么都吃。米饭、菜叶、鱼骨、虾壳,它一概不挑。而自从它有了“波斯猫”这个身份后,小智就经常在吃饭时把瘦肉、虾仁、鱼片等拣出来,放到它碗里。大人们很不解,责备他这样浪费,把那么好的精肉给猫吃了。小智解释说,小白是波斯猫,很名贵的。大人们都笑了,笑小智幼稚,就是只土猫,小孩子懂什么。小智不服气,坚称小白就是波斯猫!
然而这只“波斯猫”并没有陪伴我们太久,在某个我都想不起来的日子里,它偷偷溜了出去,并且再也没有回来。
我和小智一度很难过,但是不久之后他们家又抱来了一只狗,很胖很可爱。每天小智一回到家,它就会从房间里冲出来,扑到小智怀里,非常热情。如此,那只叫小白的猫就被我们遗忘了,不再被提起。
直到现在我回想起这件事,也不禁觉得好笑,那确实只是一只土猫,根本不是波斯猫。但它是那样的洁白,如雪一般,没有一点瑕疵。我没再见过那样纯白的猫。
哈皮大概是在桌上待够了,它不再咕咕叫,还摇晃着脑袋想咬我的手。
你个臭哈皮!我一边骂道,一边把手移开。
哈皮慢慢爬到桌子边缘,小心翼翼地探出头观察地面。这个高度对于它这样的小奶猫来说还是有点难度的。哈皮不停地鼓动身子,尾巴也翘了起来,像是在做心理准备,一副视死忽如归的样子。
算了,还是帮它一把吧。在它准备一跃而起的时候,我把它抱了起来,放到地上,它一溜烟地跑了出去。
我还坐在椅子上,思绪万千,但写东西的心情已然全无。客厅里又传来窸窸窣窣的响动,那调皮鬼又在玩什么呢?更远处隔着一层窗玻璃的车辆往来行使的声音不绝如缕,衬得这窸窣的响动声像是大背景下的小物景。
我盯着眼前的一团虚无的空气,无数的片段在我脑海中闪过,我已被过去这个庞大的时空给吞噬了。只字未写的信笺纸,几个猫爪印,那只叫小白的猫,笑容灿烂的小智,十四岁的情书,十七岁的晚霞,第一次跟人打架,第五次翻墙去上网,班花,铅笔,橡皮擦,燕尾夹……
3
发生过的事有无比的魅力。王小波说的。如今我发现果然是句至理名言。
已经四天过去了,但我还是一个字都没有写成。与之相反,我却越来越沉迷于回忆过去这件事。虽然我已经知道我的过去几乎一塌糊涂,惨不堪言,但那里面依然留存着一种颓败、破落的美,像残损的玫瑰一样令人着迷。如果有那么个机会,我还是希望能回到过去,再去经历一遍。当然,不违心地说,我还希望能做一些小小的改变 ,比如把我那个胖子同桌勒死。
哈皮长得比我想象中要快很多,它已经能毫不费力地跳上椅子了。我想再过个一星期,它就能独立跳上书桌,不再需要我把它抱上去。
这只猫如今越来越能吃,拉的屎也越来越臭。有时我忘了给它倒猫粮,它便趁我熟睡时跑到枕边,喵喵地叫个不停,还吐出粗糙的舌头舔我的耳朵和鼻子。它吃起东西来整个身子都低伏着,两只耳朵折起来,眯着眼睛,一边咀嚼一边发出欢快的咕咕的声音,显出顺从的模样任我抚摸,非常乖巧。
可是一旦它吃饱了,就开始皮起来,捉弄一切可捉弄的东西,把桌上、茶几上的物件碰翻,弄到地上,玩来玩去直到东西不见踪影。我已经丢失不少东西了。有时候我不耐烦了,想抓过它来打一顿,它就飞似的钻到沙发底下,使我拿它没有办法。
哈皮玩累了,就缩成一团在沙发或是床上睡一会儿,醒来以后就爬到窗台上,眺望外面的世界。
我发现哈皮经常隔着窗户远望。虽然不知道它在看什么,但从它那对充满向往的眼睛里,我感受到了一个纯粹而遥远的远方。
也许猫的记忆都是浅薄的,它们不会留恋过去,永远一副淡漠的态度,无论你对它有多好。它们时刻期盼着外界,只要一有机会,就会逃出去,并且绝不回头,最终变成一只野猫,混迹于城市,流浪于天地。
我不知道哈皮之前是遭人遗弃还是自己跑出来的,但也许在未来的某个时候,它会跑掉再也不回来,就像曾经的小白。
在那之前,我必须要把门窗关紧,把它牢牢看住。
但是现在,趁我还没有完全陷入回忆的沼泽,我必须要写点东西出来。
我坐回到书桌前,抽出一叠信笺纸,思忖片刻之后,在第一行的正中写上“往昔”两个字,写完看了看,又在前后打上书名号,就以此为题了。
这个时候,手机振动了一下,有人发短信,我一看是老许。
晚上去你那喝酒,我买菜,你把酒准备好。
我回复,行。
老许是我的大学室友,也是现在唯一能见得上面的朋友,所以他每星期都会来我这里喝酒,聊聊工作生活,或者叙叙旧。
当初我们宿舍六人,个个意气风发。我们曾不止一次地在深夜无人的街道上,对着寂静的路灯高举酒瓶,发誓着要在这个城市扎下根,拼出自己的一方天地。可惜时过境迁,这才毕业三年,留下来的就只剩我和老许了。同宿舍的其他四人,两个被父母逼回家,另外两个混不下去逃走了。但其实我和老许也混得不怎么样,我甚至赌博式地辞了工作,打算靠写作为生。可是直到现在,我才写下一个标题。
我是否也会被迫离开呢?
恐惧像水侵染纸张一样袭上我心头。我必须动笔了。
我提起笔,不顾一切地在纸上写道:
天气一天冷似一天,寒风肆虐,秋叶凋零,使我想起了萧条的青春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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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牵着她的手走在空旷的操场上。操场很安静,只有几个人,有的漫步有的慢跑,都是一副悠闲自在的模样。此时夕阳西下,天边漾着紫红色的晚霞,像牡丹花瓣一样散发出醉人的余韵。四下无声,不时吹来清凉的晚风,在夕晖晚照下,草地都铺上了一层橙黄的光辉。我和她就这样散步在跑道上,身前的影子被拉得很长,一直延伸到跑道的转弯处……
写到这里我放下了笔。暂时就写这么多吧。
哈皮已经蹲在我的脚边,仰头朝我叫个不停,提醒我该倒猫粮了。我把猫粮倒在一个小瓷碗里,倒了平平的一碗,它立马把头埋进去欢快地吃了起来。
我顺着它的头一直到脊背抚摸了两下,便不再管它,坐到沙发上平复一下心情。
可能是因为第一次写小说,写完之后我竟心有余悸,右手还不住地颤抖。当然也可能是我撒了谎的缘故,心里有些过意不去,我还从没有撒过这么大的谎。
小说是关于初中那段往事的,但已被我改得面目全非,仿佛一块灰暗的画布被涂上了绚丽的霞光色彩。小说里的我不再是个无辜挨揍的失意者,反倒春风得意,和那个未曾谋面的班花坠入了情网。
惊悸之余,我还感到了一丝快感。写小说果然就像造一个世界,在里面你总有无限的可能。
我一遍遍地在心里默读刚才所写的内容,连哪些地方该停顿都琢磨了好几遍。哈皮吃完了猫粮,跳到沙发上躺下来,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我顺手把它抓过来放在腿上,一边捋它的毛一边继续默想。
门口的铃声这时响起,连鸣了三声,是老许。我过去给他开门。
真臭啊!你没给猫铲屎吧。老许进门就不跟我客气,他手里提着一袋卤鸭和一袋凉菜,还有一个黑色的塑料袋,看不出里面装的是什么。
是啊,就等着你来给它铲呢。我说。
滚你的,又不归我养。
老许把三袋东西放到茶几上,亲切地叫着哈皮就想去抱它。哈皮怕生,和老许仅有一面之缘,自然是头也不回地钻到了沙发底下。
你把它吓到了,你要是先拿块鸭肉喂它,兴许它就不怕你了。我看着老许说道。
老许愤然地说,亏我还特意给它买了些小鱼干,好心当成驴肝肺。
我撩开黑色的塑料袋一看,里面果然是银灰色的小鱼干,很少,大概只有一把。
你还跟一只猫过不去,它哪知道这些。我从冰箱里拿出罐装啤酒。
不会是上次喝剩下的吧?
这有啥,上回还剩下那么多,够今天晚上喝的了。
行吧行吧。老许先抓起一罐啤酒,拉开易拉环猛灌了一大口。呵,爽!
喝着酒,吃着菜,我们就聊起了过去一周发生的事情。老许心中挤压了不少愤懑,一个劲地向我抱怨。
我那人,你也见过,最近莫名其妙地问我什么时候结婚。我说笑话,这才毕业三年,都才二十五六的,这么早结婚干嘛。老许说。
我说,是啊,现在都还年轻,还有大把的时间可以去挥霍,不能就此被束缚住了。我说这话本是为了附和老许,不想他却激动起来。
挥霍?老子现在活得跟狗一样,还挥霍。在公司被领导骂、被甲方骂,回到家还得听她抱怨,嫌我这工作钱少。老许喝了一口,骂到,操他妈的!
确实,你这日子过得是挺憋屈的。我说。
还有更气的,你知道我们老板有多恶心不?老许说。
我问,有多恶心?
老许接着说,我们公司上个月被收购了,要进行内部调整,到年底就裁员,除了管理层,其他人全都不要。我们老板妈的故意不告诉我们,怕我们现在就走,而且下半年的绩效不算,到时候连年终奖都没有。
我既感到震惊又感到愤怒,说,你们老板是有够恶心的,可你是怎么知道的?
老许说,我师父告诉我的。我师父人好,他明年也不干了,就把这事告诉了我。
那你打算怎么办,就这么忍气吞声等到年底被裁?我感觉你们老板现在完全是在压榨你们啊。
打算下星期就去辞职,再找其他工作。妈的到时候非要把我们老板骂一顿不可,老子要指着他的鼻子骂,操他妈的!
老许越说越激动,最后忍不住骂了起来。他把罐里最后一点啤酒喝完,又拿了一罐,啪啦一下拉开易拉环,闷了一大口。
我不知道该安慰他好还是骂那个老板好,没有说话。老许为了平复心情,也没再说话。房间突然陷入沉寂,只有两个男人轻微的咕嘟嘟喝酒的声音。
哈皮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跑了过来,也许是听到声音,也许是闻到气味,它跳到茶几上,低头觊觎着装鸭肉的袋子。我从黑色袋子里抽出一根小鱼干凑到它嘴边,成功转移了它的注意力,它一口把鱼干吃进嘴里,费力地嚼着。
等到它艰难地咽了下去,我又拿出一根鱼干喂给它,它还是一口咬入,然后眯着眼睛,表情挣扎地咀嚼着。
呵,这猫,牙口还挺好。老许看哈皮的吃相看乐了。
还小,等长大了就一口一个,都不用嚼。我说。
其实我以前也养过一只猫。老许说,高中的时候,是我送给我初恋的,一只褐色的猫。后来我们分手了,她又还给我了。
我笑说,真有意思,高中时候你就送女孩子猫了。
她说想养,我就为她买了一只咯,主要还是当时太年轻太天真。
那只猫后来怎样了?早这么没听你说起过。
早送人了。抱回家养了不到一个月,我妈嫌麻烦,就送人了。
好吧。我说,同时脑中浮现出小白的模样。尽管我后来阅猫无数,也见过了真正的波斯猫,但我真是觉得没有一只能比小白更洁白的了,也许是它只存在记忆里的缘故吧。
哈皮吃完鱼干又打起卤鸭的主意,我把袋子里的鱼干全倒了出来,让它吃个够。
唉!现在想想高中那会儿,还是蛮怀念的。老许摇着头感叹,那时候分个手,考试没考好,就觉得要完了,现在想想真挺傻的。
是啊,是挺傻的。不仅傻,还很蠢。我回忆起了自己高中时眼睁睁看着喜欢的女生成了别人女朋友时的那股酸劲,还有当时觉得这个世界完蛋了的奔溃感。
我突然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主意,不怀好意地对老许说,我最近不是在写小说么,正好写的也是我初恋的事。
老许一听是感情事,八卦的天性立马显现出来。你还有初恋呐?说来听听。
那是我上初中时候的事了。
哟呵!初中就有初恋啦!看你平时又土又木的,没想到开窍得还挺早!
别闹,还想不想听我说了。我面露不悦。
想听,你说你说。
于是我就把在小说里虚构的情节当作真实发生过的事讲给老许听,还添油加醋,说得绘声绘色。
老许听得津津有味,期间不停地大喊“卧操”以表惊奇。
卧操,班花呐!
卧操,你还挺能啊!
随着老许的一声声附和,我也越说越兴奋,心驰神荡面露红光,仿佛那些虚构的情节都是真正留存下来的美好回忆。我已陷入了一种病态的洋洋自得。
然而故事终究还是虚假的,当我说到和她手牵手走在操场上时,脑中却不由控制地出现了那个揍了我一顿的扛把子形象,以及镜子里自己那副鼻青脸肿的样子。
在末尾的离别处,我还没有构思好,所以只能含糊其辞,幸而老许深信不疑,没有觉出端倪。
最后,我和她就这样分开了。说完这一段,我拿起一罐啤酒喝了起来,其实是为了掩饰。我的心里此刻掀起了一阵又一阵浪潮,有兴奋也有紧张,我的手也开始不住地颤抖。但这些都是细微的,并没有被老许察觉。
老许还在回味着我说的那些事,最后啧啧称赞,看不出你居然还挺有故事!
我微微一笑,谁还没几个故事呢。
哈皮已经不见了踪影,可能是钻到了沙发底下,也可能是跑到了我的床上。茶几上还剩下几根鱼干,还有许多零碎的残渣。
老许又打开了一罐,喝之前感叹了一句,想想那些过去,再想想现在。唉!
我突然想到了一句话,便脱口而出,我们知道是这个结果,就是不知道为什么是这个结果。
放屁!老许反驳道,我当初就觉得一切都还挺好的,怎么就落到了现在这步田地。
我一时无言以对,干瞪着老许。老许坐在那儿喃喃自语,当初觉得那公司还挺好的,现在却成了这样。当初觉得她还挺好的,现在也成了这样。
操!老许最后骂了一句。
我们都不再说话,各自想着各自的事情。沉默再次侵袭了房间。
5
真是一个荒芜的夜晚。我想,窗外的大街上现在一点儿声音都没有,不像之前的每一个夜晚,即便是午夜十二点,车辆依然川流不息,右远到近再到远的引擎声也滔滔不绝。但此刻的世界太安静了,我只能听到日光灯发出的嗞嗞声,还有老许的喘息声。
老许已经先我一步倒下了,很快我也要步入他的后尘。但此刻我还有一点精神,起码能够支撑到把最后一罐啤酒喝完。
我靠在沙发上,喝了一口酒,仰头望着天花板。苍白的颜色,在寂寞环境的渲染下透露出凄凉的意境。
我仿佛看到了初恋的那个女孩,对,就是高中时的那个同班女生。我忍不住默念了一遍她的名字。哦对了,我没告诉你们她的名字吧,那名字很好听,像羽毛一样,陈若羽。
我不光看到了陈若羽,我还看到了林佳婧,我的第一任女朋友;不光有林佳婧,还有张倩,我的第二任女朋友。真有意思,你们怎么全都出现了。
女孩们呐,你们一定想不到我现在可是一个作家,多么有诗意的身份啊!你们要是知道了还会离开我吗?
我已经把那该死的初中班花写进了小说里,在里面她却成了我的女朋友。我忽然觉得好笑。或许我也应该把你们也写进小说里,然后把每一段的结尾处都改成一个美满的结果。
那可真是太妙了!
我很高兴,但已经感觉不支了。眼皮越来越沉重,就放下吧。
在我即将闭上眼睛的一刹那,眼里尚有一丝余光的时候,我瞥见了窗台上蹲着的那只猫的背影。
小白!为何你总要凝望着窗外呢?
小白!我对你那么好,为何你还迷恋外面的世界呢?
小白?
是哈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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