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八年级上册语文有一本必读书目,叫做《昆虫记》,这本书很长很枯燥,女孩本来就对这种科普类的书籍不感冒,所以每次读的时候都觉得枯燥,但是还不得不读,而且还要反复查阅,因为整个上半年的语文考试都会考里面的内容,当然不止这本书,还有《红星照耀中国》等等,每年都有必读书目,之前也有。
我想到一个主意,就是我可以把这书阅读录音,发到喜马拉雅上,这样女儿就不用自己去读,而是在吃饭或者坐车的空闲时间听一下,也能知道里面的内容是什么了,因为我去听了几个现有听书版本,都不是很满意,大部分都很幼稚,这根本就不是一本童书。我读书的速度非常快,不是看书是读书,我念文字特别快速,于是我试着读了个前言,没想到上传的时候选择类别为有声图书,这种读书是需要有版权的,不能随便就读了,这还麻烦了。
我仔细考虑了一下我在喜马拉雅上读书是否侵权的问题,因为我大学的专业就是编辑出版,著作权法是最主要的科目。原则上朗读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属于表演,一般情况下需要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否则,就会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但是我也没办法找《昆虫记》的作者法布尔去征得他的同意取得表演权,还有《昆虫记》有很多很多版本,我读的这本书是哪个出版社出版的,出版方是否拥有版权,我是否应该取得同意?一下子事情变得复杂了。
但是我知道一件事情,《著作权法》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或者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很明显我的阅读属于这种情况,即使在喜马拉雅上是向公众开放的,但是我并不会有收益,也没有多大的阅读量,也指名了作者和书名,应该不算侵权了,可是我还是有点不放心。
我觉得《昆虫记》应该算是公版书了,更不应该有侵权问题,果真一查发现它就是公版书,什么是公版书呢?公版书指的是那些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书籍,大家会发现四大名著有无数个版本,怎么就没有版权问题,这些书籍通常是因为作者在其有生之年或去世后的特定时间内未能行使其发表权和某些其他权利,导致这些权利自动进入公有领域,例如在我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作者是中国公民,他们的著作权的法定权利将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第一天终止。因此,任何在此日期之后仍然可以自由使用的书籍内容都可以被视为公版书。此外,中国自1992年10月15日起成为《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该公约规定的版权保护期限为作者有生之年加上死后50年内。
法布尔(1823年12月22日—1915年10月11日),法国昆虫学家、文学家、博物学家。看看法布尔的去世时间,时效已经过了。但是还有一个问题,虽然《昆虫记》是公版书,但是这是一部由法文翻译过来的书,还有翻译权呢,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翻译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翻译人享有。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如果我阅读某一位翻译家翻译的公版书,是否需要对翻译人员付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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