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散文)
文/高 旗
我和邻居老沈不但年龄相仿,而且兴趣爱好也相仿,属于“臭味相投”的那伙儿。自从相识两年多,我们经常一起散步健身或一起去超市购物。
在我们小区居住的人,尽管在身份、职业、文化等有所不同,可作为相识了的邻居,不管在小区遛弯或在外边办事,一旦相遇,都是热情地打招呼的。
小区里许多年轻人都是有车族。和我一个单元的一位小伙子,他就是开车上下班。有几次,他下班或从外边回来,碰巧在半路上遇到我回小区,他都停下车,让我上车一块儿回家。有时,遇到我和邻居一起的话,他也照旧停车拉上我们。但,也有例外。如果遇到我和多位邻居(四名以上)的话,这位小伙子就不会停车了。原因是:他的车里拉不下这么多的邻居。所以,他宁可开车过去,也不因拉我一人,而冷落了那几位邻居的。他这么做,说明他很懂得文化,这就是“宁可拉(落)一屯,不可拉(落)一邻”的为人处世的中国文化。也属于众所周知的处世常识。按理说,这么简单的生活处世常识,作为一个正常人,无论其自身文化的高低,都应该会懂得的。
可是,同是在我们小区里,也有这么一种人,自身的文化水平是相当高的,可所做出的表现却有失水准,很“没文化”,甚至让人失望。
那天,我和老沈从超市回来,距小区不足二百米了。就听“吱”的一声,一辆小车停在了我们左侧。副驾驶右门打开了,只听一个女性的声音:“沈叔,上车吧。”我和老沈一看,原来是老沈的楼上邻居,听说她在市XX中学任班主任。老沈一听是叫他上车,便愣了一下,看了我一眼。我马上明白老沈瞬间犹豫的意思,赶紧推了老沈一下:“你快上车吧。”说完,我怕老沈为难,立即向前走去。我走了四五米后,那位女教师的车才开了过去。
本来我和老沈结伴同行挺顺意的,这会我却孤独一人了,不免有尴尬和失落。这倒不是人家女教师不拉我,我就不舒服了,因为人家想拉谁不拉谁,这是人家的自由,人家也不欠我什么人情。我只所以有“不爽”之感,就是对这位女教师在处理这个小事上,暴露出的“缺火”和“差劲”,而深感遗憾……
因为当时,我看得很清楚,女教师车里就她自己一个人,而且她也应该认识我的:老沈和我在小区散步时,我们曾几次遇到过她,她更应该知道老沈和我是好朋友的。如果当时她车里仅可以再乘一个人的话,仅能顺路捎上老沈自己,也是属于正常的。可是,她车上明明有空座,却如此地“厚此薄彼”,不免让人感觉出她在待人处世上不懂常识,太有点“那点”了……同样是有车族的邻居,我家楼上的小伙子,人家还是名工人呢,可在“中途拉人”的小事上,却处理的很周到得体,富有“人情味”。
不由让我想起几年前看过的一篇文章,说的是某市一企业,引进了一条香皂包装生产线,结果发现经常有空盒子流过。于是,厂长请一位哈工大博士,花了200多万元,设计出了自行分检系统。
与此同时,某一镇办企业遇到同样问题,一农民操作工建议:用电风扇即可解决问题。厂里花90元买来一台电风扇放在生产线旁,空盒子一经过便被吹走了。
人们经常说:有学历并不能说明有能力,有文凭并不能说明有水平。联想起我们小区的那位女教师的“中途捎人”的表现,在这里,我再加上一句:有文化并不能说明懂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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