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三点,我喜迎困意,抛下熬夜生活转头就睡,往常也梦到不少奇形怪事,睡范冰冰还是摸刘亦菲都不足为道,但今晚的梦让懒惰的我格外想要记录下来。
这个梦异常真实,使我回忆起某个北方城市潮湿的冬天,我快乐或不知难过地和几个快乐或不知难过的人在同一间宿舍生活。学校离海很近,半钟头就能到,风一吹,都是冷冷的咸味。充满咸味的宿舍里有一张床格外寂寞,你看的没错,这张床寂寞到看一眼就能使人产生寂寞的共鸣,叠整的被褥和一块势单力薄的枕头外再无其他,床单很潮,肉眼都能看到的水渍,每当我们勤恳地将被褥抱于操场迎接太阳熏烤时,床主人不为所动地躺在这张床上表演溺水的死尸。某次系主任查房惊呼:呀,这个死人怎么尿床了。
现在说起来很多人都可以在床上拿着手机演死尸。不过那几年手机连微信都没有,社交软件只有翻盖版QQ,于我们而言就像隐而难发的屁,最大的意义就是每月打电话索取生活费或被告知生活费已转的传唤工具。
床主人很多时间会以同一姿势侧躺在床,留下一个后脑勺,我能轻易透过后脑勺想到他含情脉脉地望着墙壁,或是他闭上眼后面无表情的脸。但这绝不是有意注意,是百无聊赖的极其不小心,床主人于我们而言也像引而难发的屁,最大的作用就是没有作用,充当宿舍里一个毫无品味的人形点缀。
床主人常年穿一件黑外套,罩住纤瘦身子,当我质疑他只有一件外套时,他从衣柜里掏出另一件同款外套愤怒望着我,我虔诚向他道歉并确信他只有两件外套。他的头发微微卷起,刘海油亮亮地遮住半面额头,像是80年代的摇滚歌手,同样文艺也同样悲伤,只不过摇滚歌手被富婆养的膘肥体壮,嗓音辽阔,而他走在路上,就像飘在空气上,说出的话还没迈过嘴唇就消散空气,以至于我想不起他说过什么,哪怕只有一句。甚至写完这篇日记也没能想起他名字,哪怕一个聊胜于无的绰号。
床主人多数时间和我在网吧度过。在互联网熏陶的年代,我虚心求学,力所能及地研究CS的枪法与走位,就像研究宇宙的奥秘与人生哲学,不知有什么用,但乐此不疲,不能自拔。他则沉浸某个无聊的回合制网游,节衣缩食为游戏角色买衣服买坐骑,似乎游戏里的角色才是真实存在的。这一点我们大致相同,我将大部分钱用在吃喝,试图用身体的赘肉告诉茫然的神经我还活着,在夜深人静孤苦寂寥的夜晚惊醒时,捏一捏身上的肥肉,踏实满足地继续睡去。而他则必须有一台联网电脑,在不知何年何月何处何地的床上醒来,打开游戏才能找到存活的证据。
我的梦很短,是这样的。
我俩走在回往宿舍路上,残阳把他影子拉的更加细长。我们常常深夜协伴走在通宵路上,一袭黑衣的他飘在空气上,像个暗杀失败死去的刺客耷拉着脑袋。我望着地面修长的影子感到颇为安心,涌现出一股同为人类的情愫。这股情愫的主要构成源自悲伤,至于为什么悲伤也不得而知,也许悲伤是那个时候青春流行的东西。悲伤时的人总容易感动,于是我感动地说:“毕业了,我们得振作起来,好好生活,日子还长,阳光总会普照万物。他们总说你是个屁,可我不觉得,还有我拿你当朋友,我们都好好的活着,不用活的多骄傲,可至少健康快乐,你觉得呢。”
“……”
他沉默了很久,久到已经到了宿舍楼下,久到使我再次质疑他到底是不是屁时终于开口了。
“能陪我走走吗,我不想现在回去躺着,想多走一会,就到那边尽头吧”
我看了看他手指的方向,那条路不远不近的通往学校大门,我突然意识到这是他在我脑海里仅有的一句话,更加感动的同时并拒绝了他。“不行,我要回去换衣服通宵,你自己走走吧”
梦到这也就结束了,我醒来,想想这是我和他最后一次见面。我以为我们不会再见,甚至连“以为”这个思想动词在这之前都没存在过,今天在梦里碰到了,就觉得很新奇。我试着回忆现实的结局,那也是我跟他最后牵连的记忆。
毕业三个月后,他父亲找到我。
“听说你们玩的挺好”他父亲对我说。
“不不不,玩的不好”我对这个误解表示无奈,我们只是一起上网,连玩的游戏都不同。
“实在对不起,你已经和他算走的最近的人了,我只能来问问你”
……
他父亲一眼看去就能断定是田野里劳作半辈的人,已过深秋的日子,一双粗糙的脚裸露在黑布鞋里。他说自己儿子毕业后找了工作,可没两天就离职了,之后就了无音讯,找了无数个网吧都没找到。
报警了没?
报了,没用
我也不知道他去哪了,他能去哪呢?
反正怎么也找不到了,我只好当他回天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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