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讲课的时候讲到了作证制度,他跟我们提起了两种类型的人,一种是见证人,一种是证人,为了方便我们理解,他给我们举了个例子。以下为主任精彩的讲解。
“咱们讲到了这个证人和见证人,有些同学说只有一字之差,意思应该差不多,但是,你错了,一字之差却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人。”
“为了方便大家理解,我拿谈恋爱这件事跟大家讲讲,学校一再强调大学期间应该好好学习,可是并没有说不准你们谈恋爱,所以这意思想必大家都懂。”
“大学期间的恋爱是很美好的,因为大学时候的爱情喜欢就是喜欢,非常纯粹,它是不掺杂任何别的东西在内的纯洁的爱情。而当你走向社会,所经历的就不叫爱情了,那叫两个人搭伙过日子,根本谈不上所谓喜欢。”
“然而,大学期间的爱情终究是不能长久存在的,同学们来自天南海北,毕业了又难免要各回各家,很多大学期间的伴侣要考虑自己的前途而不得不分道扬镳;只你踏入社会认识的异性才有可能是你的终身伴侣。”
“所以,由此引出我们本节课的重点,见证人就好比我们大学期间的伴侣,她是谁都可以,没有条件限制,只要喜欢就行,见证人见证了你的大学生活,他们证明你曾经爱过;证人则不同,证人是唯一的,是你步入社会认识的终身伴侣,不管你喜不喜欢,只是唯一的,而他(她)将证明你活过的一生。”
同学们恍然大悟,瞬间就闹清了证人与见证人这两个不同的概念,纷纷点头称是,我的心里也波涛汹涌,老师讲的太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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