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余秋雨先生的《故乡》,有一情节令人忍俊不禁:余姚县城有所医院,村民都称之为“养命医院”。别家医院只能医病,这家医院却能“养命”,这是何等的本事!但村民却没有人去这家医院“养过命”,他们认为宁肯早死几年,也不能不死在家里。
后来余秋雨先生去上海读书。有天去一家书店,书店老板听说他是余姚人,立即激动起来:“王阳明的故乡,记不得!”说了一些崇拜王阳明的话题外,老板说:“你家乡,大概只剩下一所阳明医院了吧?”
余秋雨一阵慌张:“什么?阳明医院?那是纪念王阳明的?”原来他从小听说的“养命医院”,竟是“阳明医院”。
读到这里,我忍不住笑出了声,前几天一直在为将“万三蹄”理解错误一事感到羞愧,今天突然释然了:一代大师尚有理解错误之时,何况我一介草民乎!
也算是为自己找到了台阶,不谈是否有可比性,先顺势而下,再顺便去恶补一下“王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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