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才子与佳人,历来为人们津津乐道,茶闲饭后总有人不忘摆上一道。
一生车马,漫漫时光想来高中那会虽迫于学习,但总不忘去校外临近街道的书店站上那么几个时辰亦或蹲靠墙角,只为走进江南烟雨楼,细数才子佳人枚不胜收的柔情。也无数次幻想着自己就是摇曳着身姿的江南女子,在湖畔遥望,他一袭白色长袍,由远及近。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
此刻徐志摩觉得自己是最幸福的男人,因为他与心中的女神林徽因又近了一步。正当他与康桥告别之际,另一件事情让他始料未及。林徽因早已离开英国赴往故土与梁思成完婚。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也”徐志摩却也性情中人。他富有长情的诗文,浪漫的情怀,恋人的热切且更多。可是这些都不是林徽因想要的,难道林徽因没有为这一才子的才情浪漫和热切的追求所打动过?有,林徽因也说过,徐志摩可以是很好的朋友,很好的诗人,不错的恋人,但于我而言他不适合厮守。
相思忆成,共度浮屠林徽因还对女儿说过,徐志摩把我形容的非常完美,可我的的确确不是他眼中的那个人,不过是他用诗文美化了的样子。他喜欢的也不是我,而是她美化了的林徽因。
是的,生活是柴米油盐,锅碗瓢盆,一个是富于想象的诗人,一个是才情横溢的才女,与生活的碰撞也许不是诗情画意,而是两人对彼此的手足无措。
爱一个人,便爱上了一座城。林徽因最终与梁思成结合,倒也是一段谈资佳话。也许这才是最好的结局。
得不到的永远成了心中的白月光。
不是每一段婚姻都是幸福的,比如徐志摩与陆小曼,不知道他们都可曾后怨过,恨过,但一切都已成过去,历史不消烦说,只有他们自己清楚明了。
下次再写徐志摩与陆小曼的邂逅。是朱砂痣错付?还是难忘白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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