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向璐
爱上时装那一刻,豪言道:如果我有钱的话,一定也是个『时装精』,有着怪异的『时装癖』。
有人质疑:一定得有钱才可以吗?
我答:系。
讲真,Lady GaGa身上穿的潮衫,不是你有品、够眼光,就得手的咯。作为凡人,我们有太多耗尽一世都未必敢挥霍一丁的『小事』。
不过,在能力范围内,还是可以做到同行者之间的品味最“劲”,同时看准自己所处消费层的供应商最“劲”,千金一掷,百衫齐来,争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买衫,买好衫,买自己中意的衫。原来都要下一番苦功夫!
因为要讲钱、讲品、讲靓、讲奇、讲炫、讲怪......讲内涵。
最怕是像我这样野心勃勃的,还妄想透过穿衣在人群中搏出位,满足下心底强烈的表达欲。
当一件衫风头太劲,口味颇重的时候,仿佛它自己会说话。
“看我呀,快看我呀,快看透我,这朵不一样的烟火。”
左肩上那一小撮紧簇的花团,从极简、净色的衣料上爆出来,灼眼耀目,鲜嫩欲滴。坐在人群中,没有不自在,反倒坐得更挺、更端庄,像只骄傲的孔雀等待开屏,只等慧眼识珠的智者来认:咦,你这件衫挺特别啊,哪里买的喔。
“网上大海捞针淘来的喔,我当宝贝的啦!”沾沾自喜地答。
当然不会告诉他们真正的来历。我潜伏『地下党』苦心钻研多年,岂容他人坐享其成。满街都是和我同款的『光明党』,我还是什么不一样的烟火!
去年,我模仿wyman买了一件带披风的衫,蓝色披风从肩部一直伸到脚后跟。晚间,大风吹起,身后波涛汹涌、沁凉透心,感觉威武。
这样一件怪衫,不贵,但主流市场上很难买到。我是被品味带进圈内的,慢慢也知道哪里买。我妈说穿着像妖怪,要扔垃圾桶里去。
我再三哭求,说穿衫不单单是体现『靓』,而是穿出格调、风情、内涵之类的云云。我妈说这些通通都是狗屁!你被『鸡汤』洗脑了还不自知,还自以为高雅。
后来当作纪念品放在衣柜里珍藏着。因为我发现,上身的效果的确不怎么好。
现在,表现始终跟不上品味,不过相处久了的人,尽管低调,还是被他发现小异样,光芒始终难遮掩住。
记忆中那个画面,周围都是雾蒙蒙,只看得清对方头顶,以及清晰的话语。他不经意间一句:你穿衣服感觉蛮特别的噢,我嘴笨,不好形容,但真的不太一样。
我笑纳。心里觉得很意外惊喜。但懒得谦虚。
(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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