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夜晚,因为这是一天最安静的时刻。夜晚除了走、跑、打拳、凝望、发呆,最重要的一项就是吃夜宵。我的夜宵只有一家,就是奶奶老院路口的那家馄饨和小笼包。
那家包子摊小时候就在那了,一直到现在,还是那个大叔,还是那身蓝色罩衣。小时候是一根扁担,两个木箱。现在条件好了,有一辆大推车。后来我开始夜生活以后,我练过很多家包子摊,可是都没有那家的包子好吃。我也不记得小时候吃的味道了,除了是现包的好吃之外,吃的更多是一份情怀或者回忆吧。
能做一份美食让别人吃,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如果对方觉得还不错,那真是幸福至极。我压根没有想到自己能学会做饭,大学四年的假期每次都信誓旦旦的要和妈妈学做饭,结果总是以父亲一句:“这个假期你进过厨房吗?”草草收场。后来还是那样学会了,慢慢喜欢上了做饭,这也成了我人生中唯一能自我认可一点的事情。曾经一句“你喜欢做,我喜欢吃”和给父母做饭成了我最有幸福感的事,很美。
后来,开始锻炼身体就很少做饭了,不过却爱上了深夜食堂。其实一起吃饭也讲究姻缘,不合适的人在一起吃饭很累,后来我慢慢经常一个人独食、独酌。前天又是一个人独食的时候,突然很不想独了。想起原来每次周末前一顿晚餐,现无尽落寞。不过深夜食堂,还是独食、独饮的好... ...
人生何处不相逢,相逢未必是知己
夜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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